2個人有了親密關係之後,彼此好像多了許多的「權利」和「義務」。
我應該怎樣,你應該怎樣,我不能怎樣,你不能怎樣……,
將自己和對方綁住,有形的(具體的),無形的(精神上的,還有條約、規範等等),至於什麼時候、什麼情況可以鬆綁?那就看各人了。
還會不假思索地將需求、情緒以原始面貌發出來,不管對方承不承受得住?會傷害彼此的感情(愛情)嗎?
好累好累,看著愛情快速流失,只好將彼此的距離拉遠一些,許多的「應該」沒有了,「要求」也不成立了,情緒的發洩更要三思而後行,心情變得好輕鬆,已經跑遠的愛情呢?什麼時候回來不知道。
寫到這裏,想到要全包(都有),還是都無(都不要)呢?保命還是保愛情(情人)比較重要?當自己的命都快沒了時,其他事情還會存在嗎?──我在說什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