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週二正式批准了新的歐盟排放交易系統(ETS)法,將創新基金約20億歐元的收入指定用於海事部門。
雖然聯合國國際海事組織繼續對航運業提出的通過某種碳稅為海上脫碳提供資金的提議猶豫不決,但歐盟正在採取一種截然不同的方法 - 將歐盟排放交易系統 (ETS) 的收入指定用於航運業。
歐洲議會本周正式批准了一項 ETS 改革,首次將航空和海運納入 ETS一種排放限額與交易制度,其中有限數量的排放配額 - 上限 - 可以放在市場上並可以交易。 根據改革,停靠歐盟港口以在歐盟境內航行的任何旗幟的船舶的所有排放物,以及在歐盟境外開始或結束的航行排放的 50%,以及在歐盟港口停泊的所有排放物,將屬於 ETS 範圍內,但對冰級船隻、小島嶼和最外圍地區有特殊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議會還投票決定將甲烷和一氧化二氮包括在二氧化碳排放方案中,這是以前沒有包括的。
這就是我們想要的。
歐洲共同體船東協會 (ECSA) 對新的 EU ETS 法律表示歡迎,因為它在 ETS 支持的海事創新基金中劃撥了約20 億歐元的收入,以支持清潔燃料的使用和促進創新。
“解決氣候危機和航運脫碳不是‘如果’的問題,而是‘如何’的問題。 為海運留出部分 ETS 收入是該行業能源轉型的成功。 通過創新基金提供的專門支援確實是彌補清潔燃料價格差距的關鍵,”ECSA 秘書長 Sotiris Raptis 說。
ECSA 還歡迎通過強制要求將 EU ETS 成本轉嫁給船舶商業運營商來堅持“污染者付費原則”。 ECSA 表示,分階段實施和在三年內逐步納入航運排放對於確保該行業的平穩過渡也至關重要。
ECSA 指出,雖然新的 ETS 標誌著該行業脫碳的重要一步,但仍需要以可承受的價格提供足夠數量的低碳和零碳燃料,以維持該行業的全球競爭力。 這應該是歐盟提議的淨零工業法案的重中之重。 由於航運是最難脫碳的行業之一,因此該行業推廣可負擔得起的低碳和零碳燃料和技術是關鍵。
“航運是歐洲能源和供應鏈安全的基石,這一點必須適當反映在新的淨零工業法案的戰略重點中。 出於這個原因,我們歡迎將近海可再生技術和碳捕獲與儲存納入戰略淨零技術清單。 此外,非生物來源的可再生燃料(RFNBO) 應納入該法案,以便迅速發展專門的生產能力,”Raptis 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