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現代舞,參加過現代舞社,演出過一次的花城舞展。真正的大師或許都一樣,達到一個"當我跳舞時,也是一樣,它代表了我正在做的事。一件事就是一件事的本身。"
乾女兒小時候我曾跟她說:每個時候都可以跳舞。接著我們一起舞動。
舞蹈大師語錄:
康寧罕對『舞蹈』與『或然』的看法 唐碧霞 譯
如果一個舞者跳舞--不同於擁有一個舞蹈理論,或是希望能跳舞或是嘗試去跳舞,或是用自己的身體去記住別人的舞--而是一個舞者在跳舞,所有的東西都在那兒了。這話的意思是,如果那是你(譯註:舞者)所要的。就好像我住在自己的公寓裡,清晨起來,環顧四週,我自問這一切代表什麼呢?一切代表了我的住處。當我跳舞時,也是一樣,它代表了我正在做的事。一件事就是一件事的本身。若以繪畫來說,我們開始看見了繪畫本身,不是畫家,也不是畫中的內容,我們開始看見的是畫作的空間。以音樂來說,我們開始不受經驗與訓練影響的聽見。
以舞蹈而言,它便是一個簡單的事實--跳就是一個跳,再高階一點的事實便是,這個跳是以什麼形式跳的。這種對跳的關照,使我們脫離了必須去了解舞蹈形式之下的意涵的必要性,而只回歸於舞蹈,而這種對跳的關照,也進一步使我們不再擔心動作的編排是否能恰當的表現某種結果與效果,因而使我們不再擔心連續性,並承認
生命中的每一過程均有其獨立的歷史性,無論過去、現在或是未來,這樣的觀點也幫助舞者們從過往的舞規範中跳脫出來。
既然舞蹈不斷的在生活中不是取了這個樣子,便是取了那個形式,我覺得再這兒似乎不需再對「舞蹈是生活中的一件事,正如同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一樣。」這一觀念再多做解釋,因為它本身已做了自己最好的見證--身體在時空中的一台戲(The play of bodies in space--and time.)當我用丟擲錢幣的方式來編舞時,依靠機率,我找到我這一台戲的資源,雖不是我想要的編舞方式,卻是一種能量與法則,是我也需遵守的(…which is an energy and a law which I too obey.)有些人認為這種編舞方式既不人性化,又機械。…….但我卻覺得這樣的編舞方式使我與一種自然的力量結合,這自然的力量遠遠大過我的個人發明與創造力所能達到的成果,比起我個人偏好的編舞方式,它具更宇宙化的人性,並且能機動的超越平凡的身體機能(common pools of motor impulses)。
(Merce Cunningham,”The Impermanent Art,” in Fernando Puma, ed., Seven Arts No. 3. Indian
Hills, Colo.: The Falcon’s Wing Press, 1955,pp.70-71)
取自Jack Anderson之Ballet and Modern Dance,Princeton Book Co.,USA,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