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我”】

2023/04/28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寫文章,不能用太多的“我”。』
  本師多年以前這麼跟筆者說。
  『寫作時用太多的“我”,容易形成我執,要嘛就換成第三人稱,或是其他稱謂。』
  
  這就是平常寫作時,自稱“筆者”的由來。
  有時候會想,為什麼要這麼麻煩,行者在修行,在成就,在經歷,不都是一個“我”字?尤其是許多國外遊記,“我”字用的更甚,一頁中甚至出現好幾十個我字。因為許多的經歷都是作者親自經驗,當然用我,不然還會有誰去經歷呢?
  為了寫作避開常用這個“我”字,時常要轉換成另外一種寫法,過去的自己不甚了解。
  “我”在玩樂。
  “我”在享受電影。
  “我”在開車遊玩。
  “我”和朋友一起露營觀星。
  “我”去國外旅遊結識新朋友。
  “我”失戀痛哭,難以振作。
  “我”沒考上理想的大學,和損友們去KTV唱歌發洩......。
  
  後來漸漸明白,為什麼當初本師要筆者將“我”字抽離。
  當「我」字拿掉,主觀變成了客觀,經歷變成了事實。
  把“我”字拿掉,也就是將自身經驗抽離,用一種更中觀的陳述,即使不用特別強調“我”,讀者也能從敘述中辨認出該經歷和體驗依然是作者身上發生的。
  以下字詞敘述讓讀者感覺看看:
  
  我在做。
  我在聽。
  我在看。
  我在體驗。
  我在覺察。
  
  換成了:
  
  做。
  聽。
  看。
  體驗。
  覺察。
  
  因為沒有了“我”,所以也不需要“在”了。哪一種敘述方式讓讀者感覺到更有力量跟深度呢?
  如果在日常生活,都把“我”的概念抽離,直接改用行動的字眼,會發生什麼事呢?
  
  “我早上七點半起床,我感覺精神抖擻,我在上班的路上幫助了一位老先生,我雖然遲到了,但我做了一件好事讓我感覺很棒,我每天都在成為更好的人。”
  
  替換成:
  
  “早上七點半起床,精神抖擻,在上班路上幫助了一位老先生,雖然遲到,但做了一件好事感覺很棒,每天都在成為更好的人。”
  
  哪一種形容方式讓讀者感覺更有力量,更簡潔,更精準呢?
  如果寫作都能如此,那麼在平常把主觀給抽離,用全新的角度看待生活和這個世界,又會是什麼樣子呢?
  
  (我要)好好生活。
  (我要努力)深度學習。
  (我要)愛(人)。
  (我正在享受)夕陽餘暉的光彩。
  
  當少了主詞跟連接詞,單純陳述事實,一種純粹的文字力量就會展現出來。
  同理,當行者生活,把主觀和我給拿掉,就會展現同樣具備深度的力量,彷彿就是行動本身,與自己無分別。
  以此發現與讀者分享。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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