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現在,你會為自己打上什麼分數?
光是用上『你』,來與自己對談,就讓我感覺到,我已有所不同。
在我人生中最鮮明的自己有兩個,第一階段是就讀於家鄉第一志願的時候,第二階段則是上了大學的我。
血氣方剛的十七歲,我總是帶著一股傲氣在看這個人間,此時此刻,我無所畏懼。所以掏空熱情似地恣意妄為,做盡現在想起來還是會嘴角上揚的傻事;也是在那個時間點,我遇見了紅鞋女孩。
說起來,還真是一點都沒有後悔呢,全力的愛與全力的玩。
我的傲氣來自於,身上穿的制服、身後揹著的書包與包包上斗大的兩個字:雄中。我認為這是我應得的優越感,因為我花了多少努力,才擠得進這個大門。縱使會為了數學只考19分而趴在桌上啜泣,走出校門外,我還是自帶高人一等的光環。
在這樣的舒適圈裡成長,不至於會讓我成為個性太過乖劣的青少年,所以同學、隔壁班的同學,這些朋友。在這個時期,讓我產生了極大的依賴與連結,這是過了10年都難以輕易割捨的。
而戀愛,它在高二的時候來臨。這讓我猝不及防,那樣的情感之濃烈,愛不到的失落感之重,是年少的我難以承擔的。
我嘗試了許多方式調整,在迷霧中摸索前進。我一路跌跌撞撞,有時躺在操場上,放肆地讓風吹拂臉龐;有時候我得站在遙遠的對街,只為偷偷地、不著痕跡地看到她,我明白這是我能為自己做的傻事。
在這樣的火花中,踏過那三年,真的是人生中值得珍惜的時間們。
因為太過快樂,所以當我離開時,失落感更是重中之重。
在踏入大學之際,學校科系不如預期、朋友分崩離析、自己則走進了一間田野間的大學。在那個時間點,它們一步一步讓我變成一個內心紛亂的人。
心裡會有股惹人嫌的噪音,他說:「我不屬於這裡,我跟他們不是一種人。」
反而是這些想法,令我變得與人群格格不入,變得討人厭。
於是,我把一切都寄託到籃球身上了。
在打籃球的時候,我並不感覺到那些令人厭惡的想法,而只是喜歡,並且想要變得更好而已。
在球場上,我交到了朋友,遇到了照顧我的人們,他們溫柔且有耐心的配合我的步調,讓我漸漸可以適應大學生活。
另一方面,這是我第一次離開家,也是我第一次認識到—我並不是一個愛回家的人。
我試著學習,家對我來說是怎麼樣的存在。我開始能注意到,爸媽辛勤的背影、他們流的汗、漸漸冒出的白髮絲,我沒辦法完整地表達,所以我只能跟在一旁,用身體的疲憊,來忘記那些不捨的情緒。
就這樣,花了好多時間,我終於可以撕掉身上的標籤。從我是個自視甚高又幼稚的青少年,變成雖然不擅言辭又內向,但是我很愛籃球,喜歡朋友,且漸漸明白家庭、朋友,在我生命中佔有多少重量的人。
這就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有所成長的時刻。
州神的故事,下次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