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看了葛瑞琴.魯賓所著的《我的快樂生活提案:過得還不錯的一年》,有許多很喜歡的段落,因此將他們記錄下來。
作者想突破自己的極限,想變得更快樂,但卻沒有認真想過什麼才是自己的快樂來源。
以前我多麼快樂,只是我當時不明白
作者說她不想變成這樣,於是她思考要怎麼變得更感激生活,保持一種更大格局、更超然的心。
「只是,當我往下思考快樂這件事時,卻不斷碰到種種矛盾:我想改變自己,又想接受自己;我希望不把自己看得太重,但又很看重自己;我想善加利用時間,但也想隨性地晃蕩、玩耍、閱讀;我想好好思索自己,以便忘掉自己;我老是處於激動不安的邊緣,我想拋開對未來的欣羨和焦慮,同時保持活力和企圖心」
在看這個段落的時候,覺得:天啊!這完全就是在說我自己。一邊覺得現在的自己沒有不快樂,但又希望自己更快樂因而想做出改變。
作者想先問自己兩個問題:
她的結論是可以的。根據研究一個人的快樂程度基因占五成,生活環境占一到二成,剩下的是個人的想法和行動所影響。而有些人天生就比別人容易興奮或憂傷。
而一個人決定怎麼過自己的人生,也會影響他的快樂程度。
亞里斯多德說,快樂就是「至善」。我們之所以嚮往權力、財富、減肥等等,就是我們相信可以帶來快樂。
法國哲學家帕斯卡曾說:「每個人都追求快樂,無一例外。無論他們採取什麼不同方法,這個終極目標都是一樣的。」
作者在接下來的這一年的每個月都進行不同的行動,以下是作者的標題,而括號內是我自己認為這個月最主要的核心主題。
作者的 12 守則之一「表現出自己想要的感覺」:儘管我們以為,先要有感覺,才會有與感覺相符的行為;但事實上,我們往往是因為有了那樣的行為,才會有那樣的感覺。
威廉詹姆斯:「一般以為感情主宰行為,但其實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因此藉著規範自己的行為(比較容易受意志所控制),我們可以間接規範自己的感覺(無法受意志所控制)。」
作者在1 月嘗試了幾個行為:
為了讓自己更容易戒掉嘮叨,作者做了一個「反嘮叨清單」。
作者說,她以前都會覺得她做的這些都是「為了丈夫」、「為了團隊」。儘管聽起來很大方,但別人沒有表達感激時,她就會不開心,於是她改變態度,告訴自己:「我做這件事是為了我自己,這是我想要的。」
雖然聽起來很自私,但代表她也不會在乎是否從其他人那得到讚賞,別人甚至不必注意到我做了什麼。
作者發現,要一股腦地把怒氣發洩出來根本是胡說八道,我們沒有理由相信「發洩怒氣」是健康的事情。
愈是積極表達怒氣,反而會讓你更生氣
換句話說,不要急著表達憤怒,往往就能讓怒氣消失,而且沒有後遺症。
最後,作者得出一條快樂真理
要快樂,我就得思考:在成長的氛圍中,什麼讓我感覺好,什麼讓我感覺糟,還有什麼讓我感覺對了。
工作占據人生很多時間,也是維持許多快樂生活的源頭:成長的氣氛、社會接觸、樂趣、目標感、自重及認可。
作者讀的是法學院,因此她一開始從事的是法律工作,有一次她到主修教育的朋友家拜訪,發現她家有幾本厚厚的教科書,她問:「這是學校要你們讀的書嗎?」「是啊」朋友回。
「不過,那本是我閒暇時間看的。」
這讓作者心頭一震,思考自己閒暇時都在幹嘛?儘管她喜歡法務助理的工作,但除了工作需要,她不會多花半秒鐘在法律議題上,也是當時因為好玩,她開始寫一本書(後來也出版),讓她相信自己想做的是寫作。
在法律領域小有成就,讓她從頭開始也變得困難。但她也發現,雖然她很有野心,但「純粹只靠勤奮去做事,絕對比不上深愛自己工作的那種強烈熱忱。」,其他法院助理閒暇時間就是閱讀法律學報,而她卻不是如此。
作者希望知道自己是什麼樣子。有時候她對自己都不誠實,假裝享受一些其實不覺得好玩的活動,或假裝喜歡某些她其實沒興趣的議題。
後來作者終於決定轉換跑道。而她的研究指出:挑戰和新奇感,是快樂的關鍵元素。
這是快樂的眾多矛盾之一:我們會想掌控自己的人生,但不熟悉和非預期狀況卻是快樂的重要來源。
於是她決定開始經營部落格,給自己一個挑戰。
但是也很常遇到很多問題,如果不能馬上找出解決辦法,她就會又急又焦慮,後來她想出一個辦法幫自己放慢腳步:「把自己關進監獄」
「我在坐牢,」她告訴自己:「我關在裡面,沒地方可去,除了眼前的工作也沒別的事可做。要花多少時間都無所謂,反正我有的是時間。」
挑戰會帶來快樂,原因之一就是能擴展自我定位。研究顯示,你的自我定位由愈多元素組成,那麼任何一個元素遭到威脅時,帶來的危機也就愈小。
啊,但人應該要超越自己既有的侷限,否則天堂有什麼意義
-英國詩人、劇作家布朗寧
為了抵抗「害怕失敗」的恐懼,作者告訴自己:「我很享受失敗的樂趣。」失敗很有趣,她不斷說,
有抱負的人都一定要歷經失敗;有創意的人都一定要面對失敗。如果有件事值得去做,那麼做壞了也值得。
過去作者相信只要給她三四個小時,不要有任何打擾,她就可以坐下來寫一堆東西。但實際上她很難有這樣的時間,所以常常會覺得沒效率又挫折。
後來她發現自己時間比較少的時候,效率更好。最有效率的時間長度,是九十分鐘。
所以她開始把時間分成一個個九十分鐘的區段,中間夾著非寫作的事情:運動、跟某人碰面、打電話、整理部落格。
逼自己做一些不太舒服的事時,要記得提醒自己活在當下。
班夏哈的書《更快樂》有描述一種「達成的錯覺」,指的是相信自己在達成一個既定目標後會很快樂。
但這之所以為錯覺,原因在於:不管你再怎麼預期達成目標時有多快樂,但其實到時候,你很少能像自己預期中那麼快樂。
因為,等達到目標時,因為早就在預期中了,所以你本來就很快樂了。同時,達到目標通常會帶來更多工作和責任,這些也會帶來其他情緒;而且達到一個目標後,代表有下一個更具挑戰的目標產生了。
因此,挑戰就是在邁向目標的過程中,都要能獲得愉悅。
如果我們享受現在,就不必寄望未來正在等待我的快樂。
如果你的工作不能讓你樂在其中,而且你沒有那種成功的滿足感,那麼失敗就會讓你特別痛苦。但是做你自己喜歡的事,本身就是回報了。
作者發現,快樂也有四個階段。要從一段經驗中得到最大的快樂,我們必須重視它、體驗它、表達它,最後是回顧它。
比方說,如果她打電話給父母告訴他們今天在公園發生的一件趣事,表達的時候就在心中重新體驗依次這個快樂經驗。照相也是幫助日後回顧這段快樂時光。
後來她在準備孩子的生日蛋糕時,雖然他們已經花了不少時間到蛋糕店研究,但孩子還是提出她想再去看一次。以前,作者一定會堅持己見,不想再跑一趟,但她現在明白,跑一趟本身就是樂趣。
最後,作者思考自己到底有什麼改變?
她發現,當處於「中性地帶」(可以解釋為沒有什麼特別情緒時),如搭地鐵時,她還是原來的她,但不同之處在於她每天都過得更快樂了;她的行動,帶來了更多快樂、承諾與滿足,同時也消除了一些愧疚和憤怒之類的壞感覺源頭。
玩樂,不光只是打發時間而已,它也是個機會,讓我們可以帶著新的趣味去體驗生活、親近他人。
「你小時候喜歡做什麼?十歲時喜歡的事,你現在很可能也會喜歡。」
作者在思索好玩事物的過程,明白了:她得要撥出時間花樂才行。我太常為了工作而放棄玩樂,被各種任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時候,她總會這麼想:「最好玩的事,莫過於把手邊該做的事項辦完。」
然而處理完一件件雜事,通常會讓她覺得精疲力竭。但若是花時間做些自己覺得好玩的事,就會讓她好過很多,甚至還有餘裕可以再去處理那些雜物。
千萬不要因為別人說好玩,就覺得非玩不可
作者說:但我必須承認--做自己,有時候也會讓她覺得遺憾。她永遠不會半夜去爵士酒吧、到藝術家的工作室閒晃、一時興起跑到巴黎度周末。
她會遺憾有兩個原因:一是她明白了自己的侷限,這個世界如此豐富,但大部分她都無緣領略。另一個遺憾是,在很多方面,她希望自己很特別。原本,她以為自己「可以選擇要做什麼;但無法選擇喜歡做什麼」。
作者在她的部落格分享這個遺憾,有很多人回覆她。
「我幾乎每天都在為自己的種種侷限傷感(我大概永遠不會踏入任何夜店),但我所熱愛的事物卻又帶給我好多喜悅。我寧可每晚都花在讀一本很棒的書上,而不是去夜店跳舞。我想如果我們了解自己是什麼樣的人,而且忠於自己,就可以讓這個世界更美好。」
「你說的這些,跟我情況很像,儘管我不想承認。我很想當一個很酷、很隨和的人,跟每個人都處得很好,但在內心深處,我其實不是如此。我在陌生的環境裡總覺得不自在,我很容易緊張不安,而且我很慢熟。我希望自己有所不同,且善於掩飾,但要否認自己害羞的本性卻又很難。同樣的,有時我也希望我丈夫會改變,然後我必須提醒自己,這並不公平,也不實際。再說我愛他,就是愛他這個樣樣子。」
這邊真的會讓人感受到:啊!原來大家都有這樣的遺憾。我們沒辦法逼自己喜歡上不喜歡、不感興趣的事,但是那有怎樣呢?了解心之所向絕對會讓自己快樂許多。
最後,作者發現「好玩」有三種。
研究顯示長期而言,挑戰型和遷就型會帶來比較多的快樂。
作者還發現,她雖然做了很多好玩的事,但她都還是得逼迫自己才做得到,她很氣餒她的日常習慣那麼深根地顧,原來她沒那麼有興趣去嘗試新事物。
但她念頭一轉,這些努力也讓她明白自己有多喜愛自己的日常習慣和去處。每天在同一個時間、做同樣的事情,而且樂在其中,這種快樂也不該被忽略。
「要嘛就是只做一次,要嘛就是天天都做。假如某件事你只做一次,很好玩;如果你天天都做,也很好玩;如果你只做兩三次,那就不好玩了。」
作者也說道:她快樂生活提案的其中一個主要目的,就是為逆境做準備,養成日後面對困境時的自律和習慣。
「我想你可以『儲存』快樂--也就是了解你自己,知道一帆風順讓你快樂的是什麼;一旦風暴來、大浪湧起,你還保有快樂時光的回憶。重要的是,要闖過風浪,航向你的快樂目標。也許道路彎折崎嶇,但終究會達到目的地。」
研究顯示,如果你有至少五個可以談重要事情的朋友,你就很可能認為自己「非常快樂」。
這個月作者將經營人際關係的焦點,擺在強化舊友誼、深耕現有友誼,以及結交新朋友。
她發現一個「精神上慷慨」的作法:
最後,她在朋友間悟出第二條快樂真理。
讓自己快樂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讓其他人快樂;
讓其他人快樂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你自己要快樂。
作者一次背痛拖著不看醫生的經驗發覺:錢不能買到快樂的道理,就如同健康不必然帶來快樂一樣。
當金錢或健康發生問題時,你很少有餘力去想其他的事;但如果這兩者不成問題,你就很少會想到它們。金錢和健康對快樂的影響,大部分是負面的--少了它們,你會很不快樂,但擁有它們,卻未必會帶來快樂--很多健康的人非常不快樂,很多人甚至揮霍自己的健康,或者將健康視為理所當然。
但儘管健康不保障能帶來快樂,卻不表示健康不會影響快樂。錢的道理相同,只要花的明智,每一分錢都可以帶來很大的快樂。因此我決定,要善用手上的錢,讓自己更快樂。
哲人波伊提烏:「思索天國的極限和恆定,至少這樣不會再去欣賞沒有價值的事物。」
作者想培養同樣的洞察力,才不會被瑣碎的煩惱和挫折所干擾。她想讓自己夠堅強,萬一必要的時候,足以面對最糟糕的處境。要達到這個目標,先賢聖哲都建議我們要思考死亡。如同佛陀的忠告:「在所有冥想中,冥想死亡是最重要的。」
於是她開始用讀別人面對死亡的回憶錄。
一部接一部回憶錄的開頭,都是在敘述一個人熟悉的生活,突然宣告永久終止的那一刻。
在宗教、哲學,以及災禍回憶錄中的一個共同主題,就是勸誡世人要活在當下。往往只有在某些災或降臨後,我們才珍惜以往自己擁有的一切。
我們願意付出一切,只為換取昨天的生活,然而我們的昨天,卻過得不知感激也不快樂。
--愛爾蘭歷史學家勒基
作者開始寫「一句話日記」,記錄片刻快樂時光。在旅遊的時刻,作者意識到這個時刻,她怎麼會想分心去看報紙而不是和女兒玩耍?她再也不會有這麼小的小孩了。
於是她領悟到了第三條快樂真理。
一天天很長,但一年年卻很短。
每一天,生活的每個階段似乎都好長,但每一年卻飛逝而過;我想珍惜眼前的時光、珍惜每一個季節,珍惜生命中的這一刻。
長大的日子裡我們常常在等下一個周末、下一個假期,在這些等待的日子裡一天變得好漫長,然而走在這些日子裡,一年年就這樣過了。我們往往等到畢業那天回想起,才發現我們已經走了這麼久。
作者的父親有個特質,就是永無休止的開朗和熱忱。這也對其他人的快樂造成重大的影響。
像是之前他們全家一起回去時,作者媽告訴他:「我們晚餐吃披薩。」他回答:「太棒了!你要我去披薩店拿嗎?」作者很了解她父親,知道他晚餐其實不想吃披薩,而且他實在不想馬上又出門。這種堅定不移的熱誠看似容易,但等到作者自己想採取這種態度,才明白多困難。要沉重很容易,要輕鬆才困難。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不太快樂的樣子看起來比較酷,當個快樂純真的人感覺上有點蠢。熱心的人不但得花力氣,還需要保持謙卑及努力付出;世故一點,講些沒有建設性的批評,或者裝出一副哲學家的淡定模樣,會比較省力。(哲學家淡定模樣!天啊!根本就在說我)
還有一種人,他們的不快樂,是一種控制他人的手段。他們堅守不快樂的狀態,是因為怕失去了不快樂所帶來的特殊待遇:同情和關注。
比方說:作者曾因為老公要她陪伴去同事聚會,而她告訴他「我不想去,我真的不想去,但如果你要我去,我就去。」我覺得,這樣一來就會從他那邊要到更多憐愛,而如果她說:「好極了!我好期待!」他就不會這樣對她了。彷彿我不抱怨,不表現出自己的不快樂,她老公就不會珍惜她似的。
還有人認為,不快樂是無私的,而快樂是自私的。這也是誤導--表現得快樂,其實才更無私。你得要更有精力、能寬容,加上自制力,才能一直保持輕鬆愉快。
這個月的主題也幾乎圍繞在自身的興趣,我想興趣真的可以帶來很多快樂。
不論你熱愛的什麼,許多快樂研究都預測,花時間在這類事情上,而不是等到「有空才做」(其實很多人從來沒有空),會讓你的快樂程度大增。
然而作者發現,很多人對於自己到底「熱愛什麼」,壓根兒是回答不出來的。如果你是這樣,倒是有個很有用的線索,可以幫助你找出自己到底最想做什麼,這線索就是:做你一向在做的事情。你十歲時喜歡做什麼?星期六的空閒下午,你通常在做什麼?這,就是個強有力的指標。
這個月作者再度證明:當我接受自己真正喜歡和不喜歡的事情,而非試著硬逼自己應該喜歡什麼,我就會比較快樂;當我不再壓抑自己從小以來做筆記和製作書籍的喜好、而是擁抱它們時,我就會比較快樂。
坐等快樂上門,當然是不夠的;你一定要努力採取步驟,藉由表現出更多愛、找出你喜歡的工作,才能接近快樂。但對作者來說,問自己是否快樂是很關鍵的一步,經由這一步,作者才能透過行動而更明智地培養快樂。同時,只有透過認知自己的快樂,才能真正感激他。快樂一部分要靠外在環境,但同時也要看你如何看待這些環境。
此時作者領悟到第四條快樂真理。
除非你自認為快樂,否則你不會快樂。 如果你自認為快樂,那你就會快樂。
這個月的主題難以定義,請讓我略過。
「新奇和挑戰性,可以讓我快樂程度大增。不幸的是,新奇和挑戰性也會帶來精疲力竭和挫折感。」
上素描課雖然讓作者很累,在體力、情感上都是一大負荷。但學習新的事物也同時帶來很大的滿足--因為其中有成長的氣氛。
這證明了作者這輩子學會的道理之一:「快樂本身不見得會讓你感到快樂。」能增進長期快樂的活動,在短期內不見得能讓我感覺良好;事實上,有時還根本就很不愉快。
「我不再把焦點放在我的行動上,而是放在我的態度。」
作者想培養一種輕鬆愉快、討人喜愛、和善的精神。如果能讓自己擁有這樣的心境,那麼要保持其他的一切決心是向,就會輕鬆得多。
此時出現第五條快樂真理。
如果沒有一顆「知足的心」,也就不可能快樂
作者想要更常笑,想要表現得更慈悲,同時也想更有熱忱,但是很好玩。愛批評讓我覺得自己更精明也更機智--事實上,研究顯示,愛批評的人往往被認為更有眼光。
但是身邊有個人看什麼都不順眼,別人實在很難覺得愉快。我比較喜歡跟有熱誠的人想處,他們似乎比較不會批評、比較有活力,也比較有趣。
然而,當作者開始試著說出正面評語,她就明白,這一生所遇到的歡喜之人曾給過我多少快樂--而他們一定花了很大的努力,才能保持好脾氣又樂觀。要沉重很容易,要輕鬆很困難。我們這些不歡樂的人,吸走了歡樂者的精力和開心;我們仰仗他們的活力支撐,也仰仗他們減輕我們的煩躁和焦慮。同時,因為人性中的黑暗因子,我們有時還會忍不住想動搖這些人,讓他們走出迷霧--好讓他們看清這齣戲有多蠢、這些錢白花了、這場會議毫無意義。我們沒有庇護他們的歡喜,而是想摧毀它。
於是作者在部落格寫下這段禱詞,然後有些人回應:
「這篇讓我差點哭出來,身為歡喜之人,我完全同意這樣子可能會令人心力交瘁,而只要花一點力氣,就能表達出你的感激。」
「我也是歡喜之人,這是我選擇的。我每天都選擇這樣。我最近剛經歷一端很傷的分手,因為我男朋友就是無法停止毀掉我的歡喜。但他也同時不停利用我的快樂,像個在大海溺水的人。我覺得我沒辦法呼吸了,不得不跟他分手。以前我沒想到有人會懂得這份感覺。」
這些回應提醒了作者,歡喜之人的歡樂並非取之不盡或無法擊垮的。她開始更認真利用她的樂觀態度,去支持她所認識的歡喜之人了。
人類本性中,就是會有某種「負面偏誤」:我們對壞事的反應,會比對好事的反應更強烈且更為持久。
負面偏誤的後果之一,就是如果沒有別的事情佔據心思,一般人就很容易去想焦慮或憤怒的事情。而反覆想著那些事情就很容易導致壞情緒。
因此作者想到了「庇護區」的想法。對她的精神「庇護區」就是想邱吉爾的演講--尤其是他給張伯倫的悼詞;或是回想她先生做過的一些趣事。
到了十一月底,作者領悟到快樂生活提案讓她學到最重要的一課,就是如果堅守決心,做那些讓她更快樂的事,最後她就會變得更快樂,而且行為也會更合乎道德。做好事,感覺好;感覺好,做好事。
作者最後一個月思考到:究竟是什麼讓她想堅持這樣的「快樂生活提案」一整年。
她老公覺得:「因為你想要掌控自己的人生。」的確,更有掌控感,是她增進快樂的一大來源。
但還有些更深層的東西,她逐漸了解自己是在為未來某些可怕的挑戰準備。
「當時要快樂真是太容易了。」她可能會在某個黑暗、遙遠的早晨這麼想著。到時候她一定會很高興,自己曾用盡一切力量,珍惜眼前的生活。
在看這本書的時候,會忍不住和自己的生活相比。其實我覺得自己沒有不快樂,也不太知道怎麼更深刻體會這些快樂,但卻也常常會為了小事而感到不快樂(好饒口),所以滿能體會作者書中各種矛盾反覆的心情。
為什麼我們要讓自己在當下感覺更好、更快樂?我覺得作者在最後一個月提到的「為未來的黑暗時刻做準備」以及八月閱讀別人的災難回憶錄的想法滿特別的。
也許現在的我們看似有個平凡無奇的生活,偶爾有小確幸、偶爾有煩惱,但大致上過得還不差;然而意外總是來得突然,有許多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會徹底顛覆我們現在的平凡,到了那時,現在的小快樂就可能很難再體會到了,所以作者才會希望可以更「用力」感受或爭取各式各樣的快樂。
我們可以為自己爭取更多快樂,而這些快樂會像燃料般成為我們支撐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