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將黃瀚嶢當成一「物種」觀察其蹤跡,生於1980年代,解嚴前後台灣的幾場大型環境運動抗爭:1986年鹿港反杜邦、新竹水源里反李長榮化工廠、1987年後勁反五輕,是未曾參與的史前時期。1995年荒野保護協會成立,以土地信託或認養的形式,保護重要的生物棲地,拒絕人為的干擾與侵害。九○年代黃瀚嶢正在讀國中,參加過荒野台北分會的棲地觀察小組,高中參加生物研究社,大學讀森林系。成長於水泥叢林的台北小孩一直未曾遠離自然的路徑,如果以為《沒口之河》就是一本「自然而然」的生態寫作,倡議保存知本溼地,那麼就太小看它了。如同書名「沒口之河」,看似斷頭,水文注入地下成為伏流,匯入大海,以一種隱而不顯的迂迴曲折方式。
迂迴的方式,在於以植物為名的篇章中,有半數以上的外來種:「木麻黃」來自澳洲,用來抵禦風沙好種甘蔗,是日治殖民經濟的遺留;「巴拉草」來自非洲,又名牧牛草,是畜牧業的遺留;「銀合歡」來自南美洲,用於造紙,是1960年代經濟型態的遺留,銀合歡的根部會分泌毒素,抑制其他植物的生長,更是惡名昭彰的入侵種。
「外來入侵種」這樣的名詞,在國族主義高漲的現今,能馬上令人聯想起人類處境中爭奪生存空間的新移民或外勞,不能容許後來者居上,因此獵殺埃及聖䴉或者綠鬣蜥的新聞並不讓人反感,而是拍手叫好。在黃瀚嶢的書寫中,外來種不必然是令人嫌惡的,而是加進時間的向度,成為「歷史」,這是生態寫作的一次大膽解構,這塊舉目皆為外來種,長滿非洲牧草的地域,是值得保護的「溼地」嗎?通過《溼地保育法》大概是每個生態愛好者的願景,作者進入田野後卻發現,解嚴後第一代環保人士所主張的「拒絕所有人為干擾」,在這個利基點上通過《溼地法》,部落擔心這樣的法律工具反而限制部落的主權,成為另一種殖民手段。「宣稱這是『溼地』,彷彿已足以表達某種反開發的立場,某種人類中心主義下的虛無。……『溼地』兩字,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都是過度的修辭。」
書中有許多自己與自己的拉鋸過程,彷彿成年的黃瀚嶢要說服當年參加棲地觀察小組的國中生,溼地不是最豐富珍貴的棲地嗎?為何我們不只看向那些珍稀的野鳥以及台灣原生種就好,還要看向外來種,看向利用土地的農夫獵人牧民,採草藥的人,撿漂流木的人,甚至是溼地入口的那堆垃圾,燃燒後會有人攜家帶眷來撿廢五金賣錢,「我們先不要一直問什麼是原生種與外來種,什麼是自然或人為,或什麼是原始或現代─可能根本就沒有什麼不是自然,一切自然而然。」
預設「溼地」即成荒野,彷彿從來無人種植利用,然而知本溼地的產生實是一次收回禁斷,六○年代部落人在此種小米地瓜樹豆高粱紅藜,銀合歡的枝幹可拿來搭建工寮,在農忙間稍事休息,補充的蛋白質就是隨地可抓的非洲大蝸牛。懂得沉浸於這一片諷刺的地景(銀合歡與非洲蝸牛都是外來種),是作者從生態觀測者轉為部落口述歷史訪談者的身分疊合,看到耕地收回,開發商延宕空置,於是台東迪士尼成了一篇荒地、溼地,而那原來有「人」。
往常的台北以及西部都會區的環保人士千里迢迢來到待開發的自然生態地,與跨國企業或大財團對峙,兩股力量的對抗,再無他人,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截然對立,近年來加入原住民傳統領域劃定,看似更為「棘手」。《沒口之河》寫到知本溼地光電開發案,諮商同意通過開發,作者也不免有了「外人」的自覺,「部落都同意了,我們外人還能再多說什麼。」疏濬的怪手來了,將溼地上的台東火刺木輾進土中,令目睹者心痛,只要一再重返,就能看到這破壞過程其實如園藝商做的壓條繁殖,被埋進土中的嫩枝竟又萌芽,擴張出去。所謂珍貴的原生種,「如永恆般的原始風景,莫非只是早被破壞過永劫回歸的樣貌?」部落分裂,同意與不同意開發分成兩個陣營,環團問是否需要什麼和解儀式,得到的答案是「部落是有自癒能力的,完全不用擔心。」
整本書的方法論,大約可用書中的一句話概括「以植物為凝核,收斂記憶,形成概念創作。」在原住民的泛靈世界裡,人與動植物可以靈魂互滲,動植物也可擬人化,《沒口之河》篇名的每一種植物皆有其「性格」,黃瀚嶢以植物為凝核,在〈茵陳蒿〉篇發展得淋漓盡致,從古氣候以及考古學研究,得知常見於沙灘旱地的茵陳蒿曾是豪雨頻繁的指標,「生長於歷史洪流的沉積物中,同時指向豪雨與乾旱,順應與抵抗」;「每一片茵陳蒿草原的背後,或許都代表著一場洪水,在破壞中站立。」茵陳蒿,最足以代表有自癒能力的部落性格,「一代一代,桀驁挺立的事物。」
關係的確立從命名始,對自然的喜好,國中時期在荒野協會啟蒙,黃瀚嶢並沒有依協會的慣例為自己取一個自然名,被命名在成年之後,參與卡大地布部落的民俗植物調查計畫,部落耆老叫他〝阿迪勞勞Atilawlaw〞,是大型的鷹,「他們認為我的眼睛跟鷹一樣銳利,能迅速找到並辨認各種植物。」黃瀚嶢說:「有了名字,彷彿就有了某種重大的牽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