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電商平台platform A登場!創作者使用前應留意的兩大重點

更新於 發佈於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我最近發現了一個叫「platform A」的藝術電商平台,宗旨是居中媒合藝術家與收藏家。藝術家可以把已完成的作品在平台上展覽、出售;收藏家也可以在平台上尋覓適合的藝術家,進而委託客製化的創作。

(聲明:此篇絕非業配!只是發現了一個新興平台,作為著作權律師,單純想從法律角度切入、分享個人觀察而已🕶️)

登入platform A前 創作者/藝術家應留意的兩大重點

瀏覽過platform A的官網介紹與網站條款後,我認為有兩大重點可以和你分享。如果你是希望推廣自己作品的藝術家或創作者,而且讀完我以下的分析以後覺得platform A適合你,可再考慮申請登入與他們合作。

01. 創作者保有完整的著作權

platform A 網站條款說明「在 platform A 收藏之作品僅提供作品的所有權,其著作權仍屬藝術家所有,切勿任意使用作品圖像作為商業用途」。

也就是說,在platform A 平台上展覽、可售的作品,著作權(包含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都還是由藝術家本人所有,收藏家購買後僅能展出作品,或為民法物權上的利用(轉售、出借等),且不能再把作品另行作爲商用(例如:翻拍作品製作成文創商品等)。

如果有進一步利用作品的需求,收藏家仍需要聯繫藝術家個案商討、取得授權。因此,即便出售了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藝術家對於作品著作權的掌控度還是高的,後續仍然可以自行運用作品的物件、圖檔

這裡要特別留意的是,前述條款只說明了平台上既有藝術品的權利狀態。如果是收藏家客製化委託的成品,我並沒有看到網站條款說明,就要個案另行討論成品的著作權歸屬了。

02. 作品僅能在platform A獨家銷售

許多藝術家早有推廣計畫,而已身負代理或經紀合約。platform A 仍歡迎這樣的藝術家,但在其網站條款特別強調「要能確認作品可供 platform A 獨家銷售」。

那「獨家銷售」是什麼意思呢?你可以想像「獨家」就是「僅此一家,別無分號」的意思。

簡單來說,某個作品的原件或複製品,如果決定要在platform A 上出售,藝術家就不能繼續或向後在其他線上或線下的藝廊、平台出售該作品,而只能在platform A 這個平台上「獨家銷售」

platform A 會這樣要求並不意外,推測它是希望可以獨攬特定藝術家及其下特定的作品,否則如果同一件作品在多個平台上展覽、出售,即未必會在platform A上被賣出,platform A就無法獲取交易成功後的平台分潤,如此並不符合他們的商業模式。

不過一旦同意獨家銷售,作品的銷售途徑也會隨之變得單一。如果合作幾次後總能順利售出,或許還無妨;但如果作品不幸乏人問津,又不能即時轉換平台的話,就只能讓作品繼續等待伯樂了,這對藝術家而言勢必會變成是一件比較辛苦漫長的事,所以這一點也是藝術家需要考慮清楚的。

法律以外 創作者/藝術家還能思考的事...

因此,身為創作者/藝術家,你必須思考的是,platform A 目前是否確實有助於你推廣行銷自己的作品?這恐怕不只與法律有關,更牽涉到法律以外的事情了。

創作者/藝術家要綜合判斷平台的規模、聲量、人員專業度,自己的創作成本、未來發展方向的多元性,甚至是平台分潤機制是否能讓自己的創作獲得足夠的報酬等,才能決定是否上架platform A。

再次強調,本篇並不是業配,只是作為一個著作權律師,注意到了這個平台,就想寫下一些可以留意的點,讓還在觀望要不要上架的創作者/藝術家參考,希望對你能有些幫助!

延伸閱讀

前陣子我也寫過另一篇介紹「專屬授權」和「非專屬授權」兩種授權模式的文章,裡頭分析了創作者採取任一種授權模式和廠商配合的優缺點,如果你有興趣,可以一併參考服用唷!
提高創作能見度 設計人都該了解的授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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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我是Emma,一位執業6年的智慧財產權&性別律師,也是多間企業的法律顧問。目前全台執業中。 致力於協助客戶打造理想的事業與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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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藝術創作、設計作品的規模變大,加入團隊的人隨之變多,那創作的著作財產權又該歸誰擁有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往往涉及團隊中誰的貢獻比較多,甚至是誰掌握了更大的話語權,才能決定出創作的著作財產權由誰所有。有其他的可能性嗎?這一篇我們就來聊聊「共有」著作財產權的可能性,以及可以怎麼樣避免潛在風險。
前陣子聽一個插畫家分享如何提高創作的能見度,她提及可以把插畫授權給文創商品廠商,由廠商印製成T恤等商品銷售,創作者本身並不需要投入製作、銷售商品的額外成本,但隨著商品的銷售量,可以多少取得一定權利金的收入,也能讓更多消費者認識自己的創作。 我後來有到這位插畫家提及的文創商品廠商網站晃晃⋯⋯
你知道著作權可能是所有智慧財產權中,數量最多的一類嗎? 你幾乎每天生活都會接觸到它。聽音樂,會接觸到錄音著作、音樂著作;看影片,會接觸到視聽著作;讀新聞,會接觸到語文著作;甚至手機裡每一個APP,都是電腦程式著作。正因為著作和我們的生活有著非常緊密的關聯,所以更需要好好認識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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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抓住消費者的眼球,許多店家開始嘗試在文案中加入消費者熟悉的歌詞,或充滿美感的現代詩詞,希望藉以吸引消費者停下來把文案讀完,甚至進而付費購買商品。 不過店家這樣做在法律上是沒問題的嗎?只要沒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授權,還是不宜任意寫進網路行銷文案裡,否則可能有侵害他人重製權和公開傳輸權的風險。
隨著解封,國外代購市場又回到疫情前的熱絡。但代購店家在發布圖文時,一不留意就可能踩到智慧財產權的線,不得不慎! 許多代購店家為了商品的說服力、照片美感,選擇直接取用品牌端的商品照。 然而,品牌端的商品照屬於著作權法定義的攝影著作,除非經過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否則是不能任意利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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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流量至上成為標準,性騷擾被輕描淡寫、受害者被噤聲,我們是否還能給孩子一個安全的未來?作為父親,我無法接受這種價值觀繼續影響下一代。我們該做的,不是遺忘,而是改變環境——拒絕縱容、用行動發聲,讓孩子知道「尊重是底線,說不是權利」。這不只是關於孫生,而是關於我們願意為未來的孩子守住什麼樣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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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我加入她的首批方格子付費訂閱制,沒想到,一場沒有終點的虛擬實境體驗就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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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的高低,從來不是努力的問題,而是思維的選擇。年薪百萬的人,不是單靠埋頭苦幹,而是透過「創造價值」決定自己的價格。他們懂得提升不可取代性、創造多重收入、主動尋找機會、投資自己,讓財富加速成長。與其等加薪,不如掌握「決定薪資的能力」。這篇文章,讓你看清真正的收入差距,從現在開始,為自己創造更高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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