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自己的主人
山道猴子為了尋求他人(含女友和同儕)和群體(含社交媒體和車圈)的認同,啥都不顧了。借貸去買車,騎車,修車,改車…擺闊,吹噓,耍帥…,最後在跑山尬車時不幸身亡。
尋求認同有這麼重要嗎?想起了《終於來到不必討人喜歡的時候》那本書。是的,必得經歷過一段希望能討人喜歡,期盼能被人認同的卑微且委屈的時光(或者是像山道猴子那樣子逞強,逞能,耍帥,耍酷,只想透過什麼來吸引人家的注意,來贏得人家的目光,至於是否力所能及,則無法也無力去顧及了),才終於能和歲月達成和解,不再自我為難,也願意去放過自己,而後希望只是想著如何能討自己歡心了(可惜的是:山道猴子走不到這個時候了)。
當我們需要在意別人的眼光時,實際上別人就成了我們的主人,我們的喜怒哀樂也就掌握在別人手中了。而,來到不必討人喜歡時,我們才終於能成為自己的主人。
可是不必在意別人眼光,應該是自然而然的,太過蓄意或太過強調的去強求不必在意別人眼光,反成了孤僻冷傲,不近人情的怪伽。
人是群體生物,在年少輕狂的時候,要他不去尋求他人或群體的認同?難,很難,非常難!如何在尋求認同的過程中,不要超乎己能太多,懂得適可而止,能夠適時停損……,是的,話是這麼說的,是這個理沒錯,但如何做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