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相對貧困的年代,沒有手搖飲料,只有媽媽煮的綠豆湯,沒有超商,只有暗摸摸的柑仔店,下課不玩手機不玩抖音,但玩尪仔標及橡皮筋。
小時候,最期待的莫過於爸媽賞幾個零錢,到柑仔店買幾顆金柑糖或到小攤買幾個雞蛋糕。餐廳或飯店這名詞沒在我家的字典裡,久久吃一次爸媽從辦桌帶回來的美味菜尾,也只有婚喪喜慶限定。
即便物質匱乏,但當我們進了學校開始唸書,每逢生日,爸媽都會買蛋糕慶祝。
我家有個不成文的規定:爸媽生日,吃蛋糕;小弟聖誕節生日,吃蛋糕;小妹青年節生日,吃蛋糕;二妹五月生的,吃蛋糕。那我和大妹呢?!我們與爸爸都是八月生的,所以一起慶祝一起吃蛋糕。
我們開始工作,有經濟能力後,母親節及父親節我們也會買蛋糕吃蛋糕,有時連爸媽結婚紀念日也會吃蛋糕慶祝。
一年下來,因為儀式感,我們吃掉七八個蛋糕。如果打開我家相簿,十之五六都是圍著蛋糕唱生日快樂歌,或者吹蠟燭,或者切蛋糕吃蛋糕。
我家附近有家蛋糕店,它的蛋糕總是塗著白白厚厚的奶油,上面擠著朵朵粉紅的玫瑰及淡綠的葉片,還有發亮的糖漬櫻桃及黑棗,或幾片罐頭水蜜桃或水梨,蛋糕糕體大多是橘子或草莓果醬夾層,再用巧克力醬寫上「生日快樂」。
我們每次都在那兒買蛋糕,百吃不厭,真是好吃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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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歲生日的時候,媽媽說,請同學到家裡吃蛋糕吧!
我們班同學感情都很好,我家不大,無法一口氣容納那麼多同學。媽媽霸氣地說,沒關係,那就分兩梯次,買兩個蛋糕,邀所有的同學都來!
媽媽說,我們家7個人吃10吋蛋糕,既然有那麼多同學,就訂兩個20吋蛋糕吧!
蛋糕店老闆說,他的烤箱能做20吋蛋糕,但沒那麼大的盒子,要另外付錢特別訂製才行。因此,他建議,第一個星期吃完蛋糕後,把盒子送回去,再裝第二個,就可以省下一個盒子的錢。
可是,我們忘記10吋比20吋,不是1:2,而是1:4。所以第一個星期來的同學,吃不到3/4個蛋糕,剩下1/4個蛋糕,只好放在冰箱,花了幾天總算全進了我們的肚子。
送盒子回蛋糕店時,我們告訴老闆,20吋蛋糕太大吃不完,可不可以改12吋。他慷慨應允,蛋糕做好後,還是裝在20吋的盒子讓我們帶走。
於是,第二批同學看到大大的盒子,裝著小小的蛋糕;知道原委後,大家都笑了。這12吋的蛋糕,當天吃得一乾二淨。
媽媽撥出一筆為數不少的菜錢為大女兒的我買蛋糕,這樣的成年禮,永誌不忘。
隨著台灣經濟起飛,生活越來越寬裕,飲食越來越多元,對吃也越來越講究。
我們一年還是吃七八個蛋糕,從插著與歲數相同的蠟燭,到數字蠟燭,最後變成問號。從10吋大的蛋糕縮小成8吋又縮小成6吋,女婿來了媳婦來了,孫子孫女也來了,又慢慢變回10吋。
我們越來越少在家吃蛋糕,越來越常去餐廳聚餐吃蛋糕。越來越少在家附近的蛋糕店買奶油蛋糕,越來越常去紅葉買黑森林蛋糕或到美心買咖啡核桃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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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結婚離家後,吃蛋糕也越來越重要。
每逢爸媽生日、母親節或父親節,我們都會說好由誰負責買蛋糕回去,因為,這是全家難得聚集吃蛋糕的機會。陪伴爸媽唱生日快樂歌、吹蠟燭、切蛋糕及吃蛋糕,這樣的儀式感令人彷彿又回到小時候,物質匱乏但精神富足的年代。
因此,吃蛋糕不只是吃蛋糕,也代表親情,代表團聚,代表家人緊密的關係。如今兩老都已仙逝,我與老公也不過生日,吃蛋糕的機會少之又少,全家吃蛋糕的情景不再,只能在腦海裡回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