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我推《我們都是食人族》——我們並非食人族,但也不否認不是食人族

2023/10/07閱讀時間約 28 分鐘
圖片來源:博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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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版書籍《我們都是食人族》閱讀摘要,字多,可以視為是本書精隨與個人反思見解。

作者: 克勞德‧李維-史陀  Claude Lévi-Strauss

譯者:廖惠瑛

出版社:行人 

出版日期:2014/11/05

 

 

 

 

到了一定年紀,每次讀這種知識性的書籍,很容易讀過就忘

最好的方法除了心得寫作以外,大概就是劃線以及夾便籤,不過後兩者方法,大概還得有那種靈機一閃,想到曾在書本閱讀過相關概念才會再回溯記憶。

(「長期記憶」需要透過「工作記憶」存取,也就是除非有存取的需求,否則難以喚醒。)

但隨著看的書越來越多,知識存量早已過載,所以最好的方法就剩下心得寫作

這點,另外一本書《閱讀變現》也談到一樣的概念。《閱讀變現》我正在讀,過陣子也來水一篇讀書心得。

(方格子有人寫《閱讀變現》的心得,採付費閱讀,而且每次只放一小節。其實可以直接去買書,畢竟那本書很薄,而且寫得算滿通俗的,相當易讀。)

(不要再臭人家了好不好?)

 

 

 「我們都是食人族的簡單介紹」

《我們都是食人族》是一部早已絕版的書籍,所以除非二手書或圖書館,我的心得可能就是中文世界中最完整的摘要。

沒錯,我已經去檢查過其他「競品文章」了,老子寫得確實最完整XDDDD

不過對於李維史陀的老師的人類結構學的學術討論倒是有不少資料,但說真的我覺得都太深了,畢竟不好吞嚥。

 

作者 Lévi-Strauss 是結構人類學家,主要研究人類行為,而且主要偏向從神話以及考古二重研究。換言之,他從各文化的不同神話中,釐清各文化的演進脈絡,再從考古中尋找相關證據

 

這種結構式的人類研究法,大概比實地田野調查還要能夠兼顧全局。雖然在本書中,作者陳述神話的內容似乎完全是任意取材的,有點毫無章法——這畢竟不是論文,而是出版社根據筆記集結成冊,編輯也不見得具有專業知能,勢必較為散亂。不過卻是人人都有機會讀的日常理論,可以讓我們發現——來自不同文化的神話有著驚人的相似性

 

神話的由來必定有個根源。我們想像遠古時期,某一個孩子問身旁的大人:「為什麼不能晚間進去森林?」

大人一開始是為了孩子的安全,因為森林裡可能有狼……或者其他可能威脅人類生命的動物,不過光談論「危險性」,孩童根本不會當成一回事。所以這時候大人最好的方法是——捏造一個關於森林之神,或者森林中的陰暗鬼怪的故事。

這很有可能是神話的由來!

理論上,任何事情都有可能發生在神話的敘事過程中發生。另一方面,這個表面上的任意取材現象,卻在極其不同地區蒐集的神話之間,發現了驚人的相似性。因此核心的問題是:如果神話的內容是偶發的,那麼要如何解釋,在世界各地的神話如此相似的這項事實?

(老高表示:我下次做一集來講講。)

 

《我們都是食人族》這本書先以談論某一主題為開端,再說到了該主題,通常是社會現象,其所隱含的宗教、文化意涵,並夾雜了各文化的不同神話,再以現代的角度去思索。列舉各文化中相似的或者略有差異的神話,來分析或者闡述作者對於該現象的看法。其實閱讀起來有點像是「社論」集,我個人覺得相當有趣。

本書的書名,《我們都是食人族》,就是其中一篇評論。

作者死亡後幾年,出版社選擇集結作者李維史陀博士的手稿,某程度上也是回顧關於李維史陀博士帶給我們的種種貢獻。

 

 

 

 

 

以下就幾篇我覺得特別有意思的內文來說說。

首先是,《被處決的聖誕老人》。

 

《被處決的聖誕老人》

1951年,法國教會不能苟同「聖誕節」……這個原本是象徵耶穌誕生之紀念,變成了荒誕的聖誕老人「商業節日」,便進一步創造了一個公然處決日。

他們在400多名大人以及孩童面前,將聖誕老人的象徵物綁在教廷前焚燒。他們表示聖誕老人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人物,而只是國際泛美國化,也就是美國文化滲透下的下流產物

李維史陀博士嘗試歸因聖誕節的節目涵義:無論聖誕老人是否存在,而或許原本只是一個北歐名不見經傳的小神話故事,不過聖誕節本身象徵的意義其實已經轉變,變成了「行動的交換」。大人會教導孩子在一整年都要當個好孩子,以換取聖誕老人的獎賞。聖誕老人本身的神話,極有可能是揉合各文化的節日而組成的一個異教徒節日。聖誕樹、發送禮物、聖誕老人的雪橇……等,全部都是來自於不同的神話故事。

但在「商業節日」中,進一步融合,並昇華成一種「好孩子應該得到獎賞」的行動。

 

這篇評論被放在本書第一篇,讓我不禁反思,一個節日到底最重要的是它的本質,還是它的「現代象徵意義」呢

 

台灣「現在的」中秋節也有類似的情形。

中秋節存在的本意原本是賞月,台灣由於九零年代因品牌「金蘭」在中秋前密集推出「金蘭烤肉醬」廣告,對手「萬家香」醬油更喊出「一家烤肉萬家香」的電視廣告名句,導致普遍出現烤肉風氣。

現在,到了中秋誰不是期待著烤肉呢?雖然中秋的本質上是家人團圓賞月,不過在文化快速變遷下,賞月……至少在如今在高樓林立的都市叢林中生活的我們,因著光害,賞月變成困難的事兒,如果光談賞月誰還會刻意返家?

可是如果是烤肉呢?為了烤肉,跟家人或者老友團聚,是不是反而更激發了中秋節關於團圓的本意呢?

 

如果我們光堅持在原精神上,而刻了兩個人偶,一個是金蘭、一個是萬家香,說這兩個人偶敗壞文化,必定要燒毀,是否更加可笑呢?

 

 

 

 

 

第二則評論則是《完全相反》。

 

《完全相反》

 

這篇論述主要討論日本文化。

首先李維史陀博士提到了刨刀以及鋸子,研究指出,幾乎所有國家的鋸子設計,都是由內而外作用,換言之,如此產生的木屑是往外噴濺,然世界上卻有兩個民族卻相反,完全相反,那就是日本人以及美洲印地安人。

李維史陀博士用了一個非常深刻的比擬:西方文化的思想是一種離心式的思想,而日本文化卻是向心式的

在意識上,西方人較傾向個人主義,而日本則是標準的族群主義。這點在李維史陀博士所舉列舉的例子可以看出:我們可以從衣領略為判斷所處城市的環境汙染程度,衣領越髒、呈現何種顏色的垢汙,幾乎可以拿來推估這個城市的整體環境;日本人卻會推論,是因為自己的脖子清潔度不夠,而非是城市的干係。

 

這時我想到了一個例子:颱風假。雖然台灣位處東亞文化圈的一環,不過由於受到西化甚巨,所以個人主義十分風行,這與目前中國的情形是一樣。在颱風假這件事情,我們思考到的是……這種天氣怎麼出門上班上學呢?

但日本卻鮮少放颱風假,在他們眼裡,完全無法理解颱風假的存在。

「如果颱風來就放假,那公司怎麼辦?還有很多公司得做?這樣可以嗎?」

 

另外一個例子則是從語言學觀察,日本所使用的詞彙中,很少運用到以「我」為代名主體的詞彙,而事實上,「我」的日語基本上與「我家」、「我公司」、「我……所屬的團體」都是同一個單字

所以一句西方哲人,笛卡兒所述的,「我思故我在」,在日語中,嚴格來說是沒辦法具體的翻譯的……

 

 

 

 

 

《僅存在一種發展模式嗎》

 

《僅存在一種發展模式嗎》,是在探討農業社會與非農業社會的議題。

全球各地都可以看見農業文化的並立發展,可是事實上,李維史陀博士舉證傳統採集社會能攝取到的營養遠超過於農業文化。

不可否認,採集文化是一種非常「永續性」的攝取模式,相較於農業文化所帶來的眾多負面影響,例如傳染疾病的衍生、單一營養攝取對人類演化負面因子、農地施作所造成的土地沙漠化……等。不過私以為另一本社會及古人類學經典書籍《人類大歷史》有更深刻的刻劃,所以就不多談了。

事實上是因為我已經見過《人類大歷史》該書,所以覺得沒什麼好特別需要在此做筆記之處……

 

 

 

 

 

《社會問題:割禮與人工生殖》

 割禮與人工生殖,正是兩個不同的極端。

本篇完全是以人類學家角度來探討,交通通達以及資訊流通下,世界版圖已經大量擴張,人類學家也陸續在各地發現了深居而保留原始樣態的文化。

五十年前的美國,甚至有人開玩笑,每一個印第安家族一定至少有三個成員,一個是丈夫、另一個則是妻子,第三個則是人類學家。

人類學家研究原始文化,另一部分也擔綱西方強勢文化與傳統原始文化的媒介,而其中割禮更是一個在法庭上需要人類學家挺身而出的場所。

 

割禮,簡單來說就是一種修飾生殖器官的手法,在非洲某些國家的某些部落尚存,各該文化認為女性生殖器官應當被修飾,例如陰蒂以及部分陰唇不應該存在,所以必須在女孩子尚年幼時剔除。理由是,陰蒂是一種偏男性化的女性生殖器官(因為突起,有如男性),應當剔除;男性的包皮,由於包覆的構造有如女性陰唇,所以也應當一併剔除。

 

這時候,所謂衛道,或者西方知識分子予以指正,告知這是殘忍且不人性的做法,並宣揚此種作法可能會殘害女子或男子此生無法獲得高潮

不過這一點李維史陀博士與一名來自非洲,正在歐洲長居,曾進行過割禮的女醫師核對。女醫師說:「我怎麼不知道這件事情。」

不過事實上,關於割禮更大的問題是——進行割禮的文化、部落,往往沒有良好的醫療水平,所以造成許多的割禮者因為後續的發炎、感染而危害生命。

西方人是以優勢觀點看待割禮,加以譴責至今仍替自己孩子進行割禮的父親與母親。這場官司……這場指控,就是一對來自於非洲,而移居到西方國家的父母親,他們被指控對自己的孩子進行割禮

 

李維史陀博士則採完全不同的看法,他懷疑西方人士在對此行為進行控訴時,到底是對此文化進行控訴,還是對女孩進行割禮的父母親控訴呢?在其文化中,割禮是成年裡的其中一環,他們認為如未經此割禮就無法承認女孩已經長大。

所以西方文化到底只是站在自己優勢的立場批判割禮,還是真心的為著女孩還有該文化所潛藏的女性依附角度為她們奮力一戰呢?

 

李維史陀提到,沒有人能夠以特定道德之名來懲罰別人,畢竟他們只是遵循現有的道德習慣,但這也不一定代表我們非得順應這些習俗,至少答案並非顯而易見的。女性割禮主要引發公眾良心的抗拒,我們的道德邏輯與各該部落的文化道德邏輯同樣都有其重要性,在同一片土地(地球)上,無法相容的兩種道德體系,本來就難融合成一體。在引發譁然的幾個女性個案案件中,法官下了一個最為中庸的判決,緩刑,而非將犯下如此罪刑的父母親遣返回國。

 

李維史陀博士認為,如果不尊重對方的文化,就恣意的將對方送回老家,雖然合理,但為免過於荒謬。

 

另外一部分引起人類學家關注的是人工生殖這回事,李維史陀提到了在希臘以及其他古文明中,迎娶寡嫂是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而並非出自於貪圖漁色,而係出於以家族方式照料遺族、遺孀的概念。這種社會性的父母權責,在如此寡嫂的迎娶儀式下,取代了生物性的父母權責。

同樣的,人工生殖也會造成這種社會性與生物性父母的混淆,換言之,一個孩子倘若是仰賴母親的卵子以及捐精者的精子所構成,到底父親是誰?我們所談論的父親到底是生物性的捐精者,還是母親的丈夫的那一個社會性的父親呢?

在同性戀權益崛起的時代……這部分李維史陀博士並沒有提到,單單就是我的思慮。如果是由兩位女同性戀伴侶,其一人接受捐精生育了一名孩子,孩子擁有了兩個社會性的母親,有一個可能被揭露但又可能不會被揭露的生物性父親。

不過他的兩名母親,可能會有其一……或者兩者輪流擔綱父權角色,而成為了社會性上的父親,這樣聽起來,是不是令人覺得有許多可以反思之處呢?

社會性上的父親,那個父權角色,是否有其存在的必要?就我就讀心理學的反思,似乎多數的心理學家都認為是必要性,好比佛洛伊德泛性論,或者BEM的性別基模論等。可是真的是如此嗎?我們一定會有生物性的父親,但不一定會有社會性的父親,我們必定得要有這般參考的「父性權威」重要他人嗎?難道這個重要他人就不能是由女性,女同性戀的其中一方擔綱嗎?

那男同性戀婚姻呢?又應該是如何?

 

事實上這一篇我非常推薦,李維史陀列舉了眾多文化的迎娶寡嫂、鬼嫂、甚至是一夫奉養妻子以及妻子與第一任「對象」所育有的孩童等特殊文化,滿值得一看。

 (鬼嫂就是我們說的,檢紅包的姊夫啦XDDDD)

 

 

 

 

《人類學家的首飾》

 

李維史陀博士首先列舉了以微距攝影作品,以五萬分之一秒捕捉牛奶濺入其他液體的瞬間,其噴濺出來的牛奶恰似冠狀型,如同我們所看見的西方帝王的皇冠。可是在中古世紀彼時,更正確的來說——一百年前如此攝影技術,那麼皇冠的獨特設計,到底其來何自?

所以我們可以說,皇冠的設計幾乎是人類以想像力創造出來的產物,而在上頭所加諸的鑽石以及寶石,則幾乎都是象徵不朽的現實產物。

象徵不朽的寶石,恰似皇冠設計師所為其帝王所設計的一個不朽的象徵

那麼凡人呢?非帝王的凡人呢?即便沒有皇冠設計師為他們打造不朽的皇冠,但是他們也知道自己的生命是短暫、稍縱即逝的。

在古人類時期,庶民分別用各種不同「不朽」的首飾妝點自己,例如以象牙所製成的耳環、或者貝殼、獸牙等。這麼做的道理很簡單:裝飾品以柔軟代替堅硬,用以取代那些最終會被棄絕,預示死亡的身體部位——更嚴格的來說,那些都是生命的賜與。

不過,在最一開始,這些裝飾藝術品並非一定得是不朽的,例如李維史陀博士見到他所觀察的印地安人發現自己耳朵上的飾品遺失,並不是立即去找尋可以取代該不朽物品的物件,而或許會隨手找尋可以暫時充當的……即便只是一塊木材來充當耳飾。他們的觀念中,這些柔軟部位的孔洞都是十分脆弱的,可能被某些凶煞之氣影響,所以得立即找尋物品暫時取代原本華麗的飾品。

 

這樣的觀念,顯示「珠寶」與「護身符」實際上在人類發展史上,事實是並無差距的。隨著各文化而對各式珠寶……也就是護身符有著不同的概想,比方說有文化相信鑽石可以讓人不輕易中毒,紅寶時能讓瘴氣不入侵人體(另一本我正在閱讀的書籍《玩命手術刀》則表示,現代解剖與微生物學還沒演進的醫學上,醫生們相信是所謂的晦氣、瘴氣導致人們生命),藍寶石有鎮定作用,綠寶石則能讓人能遠離危險,紫水晶則能夠醒酒……不過現代人哪還記得這些,根本變成奢侈以及炫耀品。

 

那麼你可能會問,黃金呢?

黃金象徵的是太陽,保護我們迎向光明,遠離黑暗。

這些就是人類學家對首飾著迷的原因,與它們的價值與美麗無關,而是與它的「野性思維」有關。當現代婦女掛上耳環時,她們或者我們都知道,耳環是柔軟與堅硬的中介物質,也或許可以將此寶物傳承給下一代,象徵衰敗肉體下的傳承,母與女,如此一代又一代……

 

 

 

 

《藝術家的畫像》

《藝術家的畫像》,由於此篇用了大量的神話與寓言故事,我並不認為能夠完整表達,總之他陳述的是藝術家,由古至今所象徵或者隱含的地位。

建議去找書來看,不是我這個社工學士仔光靠讀書可以解釋的。

(你可真老實。)

(畢竟總比瞎說誤導人還要好!)

 

 

 

 

 

《神話思維與科學思維》

 

李維史陀博士先提到,量子科學以及各種爆炸化的科學探索已經完全顛覆了數百甚至數千年來宗教所建構的「真實世界」,所有過去我們以神話或者宗教故事所組織的認知都被毀滅。好幾百年前篤信其教義的教士,又怎麼料想到我們所生活的世界不過就是太陽、銀河系的其中一顆行星?這個世界卻又怎麼只是一場大爆炸所構成的無限延展的世界。上帝、佛祖又在宇宙中佔據何種角色?

可是,你並不能說宗教與神話故事就是荒誕不可信的,但不就是這些神話,那些預示的故事建構了我們現在的文化與生活?

神話來自於思想的探求,而就是人類這麼樣對於思想的探求,造就了科學的延展。

但如今,我們又因為科學的延展嘗試抹煞我們的神話與狂想呢?

 

不同的文化,恰似物理學所論,以不同或者對等的方式,運用波與微粒的意象,使我們了解同一種物體的各種特性:正如人類學家透過許多彼此矛盾,甚至與自身相違的信仰、習慣與體制,才能塑造「文化」這個概念。

 

而詩人,我們所知的詩人,為了達到比一般更為深刻的真理,試圖運用合成以及原創的方式使用語言,甚至嵌入原本不能同用以及混用的語詞構成其中。

我們還可以加上神話,各神話都容許多元性的變異,不同種族的不同神話有其相似以及相異之處,其中都有脈絡可循。透過這種看來矛盾的意象,而讓我們感知這個事實上無法參透的真實

 

那麼,神話思維跟科學思維,真的是兩個不能並立的的思維嗎?

難道不能用神話所隱含的哲學思維來探討科學嗎?究竟神話在科學發展的時空就應該被滅絕嗎?

 

 

 

 

 

《我們都是食人族》

 

因為這個標題非常聳動,同時也是我購買此書的原因。

 

我們都是食人族,為什麼?

李維史陀博士首先提到,西元1932年以前,由於內陸地形的屏障,新幾內亞為數不少的原住民才終於與世界接軌,揭開了神秘的面紗。在他們的世界裡,從來不知道有黃種人以及白種人的存在,甚至或許,他們以為他們才是全世界唯一的子民。可是在掏金熱的熱潮下,許多神秘的傳說促使西方人進去探索、掏金,期待成為下一個征服者────科爾特斯(Hernán Cortés),此地才終於打開大門。

 

人類學家發現,當地盛行名為「庫魯症」的疾病,此疾病好發於兒童與婦女,同時也是首度發現由人類慢性病毒引起的退化性疾病,也是從未被發現過的慢性疾病。此種疾病在當地非常盛行,主要症狀是會不自覺地顫抖,自主運動能力下降,而「庫魯」在當地的語言中,就是顫抖之意,此疾病因此得名。

這種疾病也與盛行於羊群的「羊騷癢症」、牛群的「狂牛病」及另一種罕見的人類「庫賈症」類似。據人類學及醫學家調查,推定此疾病為傳染病,而又因此疾病以婦女與小孩為多,所以不排除此疾病是透過母體垂直傳染,或者母親患病後將此症傳予照顧的孩子。

(該地男子集體同住,與家庭分開居住,男女雙方只有在約會時才會碰面,故男性得以減少患病比例。)

在進行這麼的推論以後,人類學家又發現此種疾病的風行正與該地的食人行為「疑似」有高度的因果關係。

該地風行食用親人的遺骨以表達感念之情。「她」們烹調腦漿、軟組織、內臟、人肉,並以蔬菜佐食,而負責肢解及烹調的婦女當然就是特別需要品嘗此番「美食」的對象。推論就是在食用或者料理的過程中,接觸到受到感染的腦部,或者是因為將此種「美食」吃下肚而受到感染。不過在澳洲政府進入當地,控管食人行為後,庫魯症的感染情形就開始顯著下降,最後甚至消失。不過我們並不能「明確地」說庫魯症與食人行為有必然關聯,因為在欲調查的當下,庫魯症已經消失匿跡,根本從未調查起兩者間「確實」的因果關係。

人類的食人行為在世界上各有特殊性,適才提到的新幾內亞人的食人行為是對親屬的一種追思,但也有政治性的(食用外族敵人)生理性的(因為食物短缺所以只好相食)、巫術性的(為了同化死者的美德,或者驅離死者的惡靈)、儀式性的(祈求自然之力、成年祭典,或者確保豐收),最後還有療癒性的。(後述)

 

而食用人肉又可分為不同型態,生吞剥骨、熟食分離,食用腐肉……等。我們可以來談談現代人的食人行為。

你認為那些殺人兇手的食人行為是哪一種,是政治性的嗎?是對自己加害對象的一種優越感?還是巫術性的?認為自己吃掉對方的肉體後,受害者的靈魂就不敢糾纏自己?儀式性?認為是一種慶祝自己罪刑的行為?還是療癒性的?

療癒性食人行為之所以放到最後討論,是因為現在仍存在,而我們卻習以為常!

 

適才所提到的「庫賈氏症」,通常發生在部分人體……注射由腦下垂體萃取的賀爾蒙,或者移植來自人腦的黏膜的人體,前者是為了治療兒童的發展障礙,後者則是為了治療不孕症。西方各國已經陸續發現眾多因著治療不孕症而死亡的案例,而近年法國也有因注射人腦黏膜而死亡的案例。

你可能會說,這種注射型態的治療行為,嚴格來說不能說是食用人肉,只能說是人體組織的一環(你或許會說,我常常吃腳皮,難道我就是食人族嗎?)。因為你認為食用人肉應該是那個肢解烹調人肉的畫面可怕,事實上你不認為這種注射型態,也就是前文所述的「療癒性食人行為」不能算是說是食人行為。

不過,按此道理,如果治療不孕症或者兒童早療是以烹調人體組織,而使攝取人無須見證肢解人體的過程,也不算是一種食人行為?

可是這種「療癒性食人行為」所可能產生的後續病症────庫賈症,所產生的病徵:顫抖、自主運動神經失調……死亡,卻與疑因食人所引起的庫魯症,還有狂牛病相同,所以不應該同樣歸類於食人行為嗎?

別忘了,狂牛症的引起,也是牛隻食用牛肉萃取物的行為。當時就是因為飼料商在牛隻飼料中參雜了牛的萃取物以及牛肉,導致牛在不自覺之間食用了同類,產生了狂暴、顫抖、不自主運動失調。

所謂的「不存在的活屍」也是眾多作者(包括我)以及電影編劇愛用的題材,活屍的食人行為也同樣會有狂暴、顫抖及不自主的運動失調。

現在你可以體會這樣的設計了吧?原來他們也是有根據的呢?

那你仍然認為注射人體萃取物不能算是食人行為嗎?即便後續產生的(罕見的)庫賈症的症狀與食用同類的症狀幾乎完全相同?

 

雖然也有學者指出,從來沒有見過所謂的食人族食用人肉的「現場」,所以大膽推測我們口中的那些「食人行為」,不過就是欲加深我們對野蠻文化與文明人之間的壕溝,以便讓我們產生我們文化更加優越的錯覺。

(但私以為這種論點也有其矛盾之處,下文述)

同樣地,之所以會有食人文化的探知,就是人類學家或者其他學者探詢當地住民,或者根據流傳下來的神話、傳言的結果。雖然李維史陀博士對食人行為地確實存在與否,並沒有提供他的答案,但我相信這種食人儀式,當然不是能夠對外人,那些人類學家或者學者公開的儀式。食人者的心中或許仍有羞愧之處,所以我寧願相信是存在的,而且是有文化共通性的,否則就不會在世界各地都有此種(食人)文化存在。

 

非洲的美拉尼西亞,人們把人肉當成一種最美妙的食物,據他們所述,是唯一真的具有「名字」的食物。

 

所以我們最後來說說,那些恐怖的食人魔、殺人犯除了上述所提到的政治性、巫術性、儀式性的原因外,會不會是也有療癒性的原因────他們認為自己有某種特殊的疾病,而得透過食用人類才得以抒發?

 

 

 

 

 

《狂牛症的訓誨》

 

本篇文章其實與上文《我們都是食人族》有著類似的論點,就我觀察,應當是李維史陀博士在不同時期所撰,所以有大量的重疊之處,不過尚有提及牛隻的豢養,我就只針對部分解釋。

除了狂牛症的隱慮外,李維史陀博士更發現為了牛隻的成長,人類付出了更多的代價。人類在牛隻營養上的投資,甚至遠超過人類從牛隻營養上的獲取。一頭牛,可能需要更多的土地、更多的牧草、更多的飼料成本的投資。換句話來說,我們每攝取一塊牛肉,可能是由該塊牛肉更多倍的牧草、更多玉米、更多牛隻(混入其中的飼料)所組成。

讓我想到了關於秘魯的基因黃豆問題,有興趣者可以去找尋相關資料,就不再多談了。

 

 

 

 

《女性與社會起源》

 

從上個世紀末至本世紀初,人類學家風行一種說法:人類社會初期大多都是母權社會,他們認為從出土的雕像,甚至是畫作中可以看出端倪,因為幾乎早期人類早期的社會,多數藝術作品的對象大多是女性。早期神話故事也以「母神」居多,不過現代學者所蒐集到的神話故事卻指向同一個方向────後期神話闡述男人因為取得像是樂器,或者相似能夠「與超自然溝通」的物品,從女人手中奪取了統治權。

可是這樣的推論卻並非是肯定的,因為人類學家在後續的觀察中發現,古代的母權社會實際統治權仍在男人手中,而部分母權社會雖然以某一女性為組織的帶領者,可是實際權柄,例如御兵、內政權卻操在其手足或者其丈夫手裡。所以這樣的母權社會是真正存在的嗎?我們無法肯定,不過我們能夠肯定人類女性與其他雌性動物是有顯著的不同,這在演化中可以看見端倪。

我們相信古人類女性的發情期與現在的動物一樣都是顯而易見的,只是在演化過程中,人類女性為了生存,為了適應社會政治生活,而逐漸發展了「隱匿」自己的發情期以確保男性認為的伴侶需要更緊加看守,不能只有在發情期才守在伴侶身旁,可能因此建立了「一夫一妻制」。

人類語言的萌長更加助長這種「政治性的欺騙」,也可能是因為人類語言的發展使得女性能加以表達自己的情緒以及對性交的慾望,而使得自己的發情機制萎縮,最後完全消滅。

 

其實這篇理論滿紮實的,但有沒有《人類大歷史》談得深刻,也沒有《第三種猩猩》談得風趣,所以我就只節錄到這,最後補充李維史陀關於胭脂(化妝品)的由來。

 

胭脂的起源是女性將紅色的妝點物質畫在臉上、身體上,是一種類似血液的象徵,是為了獲得男性的青睞,是為了欺騙男人使男人誤解自己尚在發情期。回想一下電影《決戰猩球》的猩猩中,還記得在臉上塗滿紅色胭脂的女猩猩嗎?或許在那個高度社會發展的猩猩社會中,猩猩的發情機制也已經退化,所以才會有那種類似於人類的塗抹胭脂的行為。

另外也可以讓我們反思,現代女性的化妝是為了妝點自己的容貌,無論是增美或者遮瑕,而部分男性施加的批評,說過度的化妝是一種欺瞞、或者談論到是女性招蜂引蝶的欲求,這種負向的批評思想是否其來有自呢?

當然我並非說這種批評是合理的是正確的是應該的,而是,人為悅己者容,無論是為了女性本身自己觀賞或者禮貌,又或者是為了吸引男性注意。女性在社會的發展下,也萌發了女性專屬的謀生機制,可是卻仍有部分男性停留在封建或者更古早的父權思想,說起來還真是有點羞愧。

 

 

 

 

《母舅復返》

 

這是一篇相當有意思的文章,由我身在台灣這個文化圈的閱讀者角度來看,更是可以體會其有趣之處。

我是男性,而在婚姻中,我們都能夠聽見長輩所說的:「你結婚,『母舅最大」,所以當我結婚時,我母親的手足,也就是我的舅舅得坐在主桌,因為在結婚的場子,他儼然才是我的真正家長,超脫我的父親與母親之外的家長。

 

這篇的由來,來自於史賓賽伯爵,黛安娜前王妃的手足(後文就不再稱呼其為「前王妃」),黛安娜王妃葬禮上的演講,他提到了與黛安娜的兩個孩子……也就是現在十分火紅的威廉與哈利王子的親密關係。

可是在近代,至少在西方近代史中,母舅都是一個早舉無輕重的存在,可是在更早的西方騎士時代,母舅與國王,甚至與王子都是一個獨特的關係連結。母舅與外甥的關係緊密,外甥從母舅手中獲得贈與,由母舅替外甥武裝成騎士,必要時,給他一位妻子。當查理曼大帝的母舅參與戰爭時,他向舅舅說到:「如果我失去你,就像是個可憐的老婦失去了丈夫。」

中國的歷史中,不也出現了許多外戚干政的例子嗎?那些帝王信任自己的母舅卻比信任自己的家族多,因為他們認為母舅不會直接危及自己的王政,因為在繼承排名上他們沾不上邊,而自己家族中的叔叔、伯伯、弟弟甚至堂兄弟,卻可能是潛在的政治敵人。

 

在更早之前的社會中,母舅象徵出讓自己家中的妹妹,提供給另外一位男人成為妻子;在現在的社會中,雖然這樣的色彩已經淡薄,而母舅的存在幾乎與一個外人相似,不過在史賓賽伯爵的家庭中,由於黛安娜王妃陳述她嫁入皇室的生活是焦慮的、令人不安、充滿眼淚的,代表黛安娜王妃的家庭似乎並非如此圓滿,史賓賽伯爵介入其中,並談到了他與其外甥的互動,致力提供一個更好的教育環境,這種情形,是否與前文中李維史陀博士所提到的查理曼大帝相仿呢?

而因為黛安娜王妃在人民心中是這麼的深刻,史賓賽伯爵這一番演講似乎讓母舅的重要性以及母舅的任務性如同過去般又重新復返。並不是說母舅一定得跟過去一樣,為自己的外甥付出或者準備什麼,但是母舅的存在卻象徵家庭支持的拓展,一個家庭除了父親母親以及孩童三方外,還增加了第四方的資源進來。當然,我是說母舅如果是正向影響的話。

 

 

 

 

撰文者的回饋與後記

其實我還刻意疏漏了幾篇,例如《蒙田與美洲》、《維科的軌跡》、《作者自述》……等,約莫總計有四到五篇,之所以不予以心得寫作或者分享,主要的由來是因為該幾篇都太過於在地色彩。蒙田篇著重許多美洲在地的文化,畢竟是極不熟悉的領域,所以不敢獻曝。或者有幾篇偏重於哲學、生物科學等,實在沒多少把握,所以如果真有興趣,或許建議您應該購買此書,再檢閱相關書籍。

本篇中還推薦了其他書籍,《人類大歷史》(Yuval Noah Harari),私以為這是一本欲了解現今政治經濟演進以及人類演化發展的經典書籍,可以列為本書的先備書籍。另外Jared Diamond的《槍砲》與《第三種猩猩》也是不錯的科普書籍,不過這兩本主觀色彩偏濃就是。

這篇是2015年發表在舊部落格裡,在方格子再重新檢視,編撰,快累死啦。我以後不要再寫這種社會科學/科普感想啦!

本篇文字,參考李維史陀博士書中的概念與本人消化比例大概6:4,其中有些反思之處,是個人主觀根據閱讀理解所反思,如有錯誤或者需要指正之處,煩請見諒,並協助指正,希望閱讀者也能夠從中獲得知識、獲得助益。

下篇閱讀心得預告,極有可能是《九品脫》或《閱讀變現》。

「請問是王志工嗎」。不是哦,我們是社工不是志工。你是不是也有一樣的誤解......或者被誤解?社工不是志工,我們是「社會工作者」,不是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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