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街頭的流離者:一名街頭社工與無家者的交會微光」

我讀「街頭的流離者:一名街頭社工與無家者的交會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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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的流離者:一名街頭社工與無家者的交會微光》之快速心得。」


這是一篇舊文了,大概2025年1月初就寫了,整理最近寫的讀書文摘時才想到忘記整理上來,就來補了。


本書以佈局來看,分成九大主題,談論不同「類型的無家者」,或者說,作者小豌用不同的視角去看他或他們,有青年、女性、高齡、無法戒癮者、可憐、連結、住宿連結的困難、精神、死亡/離去與總結。每一章、每一節的起頭,都是小豌的提問,可能是對閱讀者,也有可能對自己的探問。


先來講一下我為什麼會關注佈局,因為當時在寫社工書籍時,我花了一點時間觀察不同社工或者偏社科撰寫的出版品。雖然佈局可能由編輯所主導,但也代表作者如何看待這份作品,期待說哪些故事。


小豌用流暢的文筆,敘說著一段又一段無家者的故事,並不聚焦在他們的生命故事,也不像是外宣般,告訴別人她身為社工做了什麼。而是社工與服務對象如何在生命的片段中交會,服務對象教會她了什麼。


我早期的督導老師曾經說過,社工生命早期的服務對象,都會成為自己的老師,成為滋養自己成為更好(或者更糟的)社工路上的養分(或者毒藥)。當然,括弧部份是我自己加的。而現在,正是小豌的早期職涯,她所遇見的這些生命們,更一點一滴透過這本書地告訴我們,她將成為什麼樣、更好的社工。



❝可憐、同情這類詞彙,在近年的一些同理心論述上,逐漸變成助人工作或議題討論時,非常「政治不正確」的描述。更理想的境界是期待我們做到「同理」、「共感」,打破對下的姿態。但我察覺到,那些激勵人的第一線陪伴時刻,其實可能正是來自於心中某個「憐憫」的開關被觸動——感覺到這份真誠的關懷是對方也需要或想要的,因而明白我們在做對的事。「憐憫」這個動機,本就可以成為珍貴而實用的行動火藥。❞——管人家的事,《街頭的流離者》

同理確實是一個對社會大眾相對困難的詞彙,同情是一個更好的開端,我們社工一直在管人家的事。為什麼一定要政治正確,為什麼不可以同情服務對象?雖然教科書一直說不可以用「上對下」的姿態,但我們社工本來很容易「給」,就不免會流露出此種被視為不可出現,反人類的專業姿態。

​我們社工雖然嘴上說著同理,但更多時候,驅動我們持續服務的,其實來自於同情。



​❝其實我有時會感到羞愧,羞愧於我已經分享出去的「勵志故事」,此時此刻是否變成了謊言。我是否可以告訴大家「孝仔的那段經歷就當我沒說過,清空、刪除嗎?」又或者,我應該如何合理化這段變化,並以健康的心態接納個案「打掉重練」的現實呢❞——我陪伴的人,憑空消失了,《街頭的流離者》

​孝仔曾經一度成為了小豌向其他服務對象外宣的故事。就像是,我也一直對外說,我社工生涯中,兩位植物人的甦醒的故事,但我沒說完的是,後來其中一位妻子離婚,遠走他鄉;另外一位生命晚年被送去機構,而後死亡。

這一題,我有答案。我們社工做的,就是在陪伴個案走過生命中最黑暗的那段時間,僅此而已。

不需要清空、刪除,他的故事可以成為我們用以餵養其他個案的燃料,因為那些故事確實發生過。

奇蹟確實發生過,而奇蹟往往來自於累積,而非無中生有。

而奇蹟發生後,往往會趨於平靜,也有可能,快速消逝。




❝作為助人工作者,有太多因素會影響我們打著服務的名號,實際服務的卻是自身的績效、方便或價值觀,而不是服務對象真正需求。❞——再度爬起來,需要的是連結,《街頭的流離者》

在說你啦。

在說我們啦。

所以我說,為啥要做政府案呢?

做民間團體不是自由又快樂嗎?(超大誤

​送給做政府案,有時候會閃過「行政方便就好」念頭的我們,讓我們好好警惕。





❝讓人能有尊嚴地生活、死的也有尊嚴,也許有時也是我們在努力的事。❞——一聲不響,登出人間,《街頭的流離者》

有時候社工們會有兩種懷疑。

這兩種懷疑通常都是同一串句:「我真的不知道我在幹嘛。」

有可能是如同字面上,社工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後知後覺,毫無覺察,新手社工比較容易出現。但也有可能是後者:「我不知道我(做這些)有什麼幫助」。

其實你做的,就是讓對方能夠有尊嚴的生、有尊嚴的死。

盡你所能。

而手段可能隨著你越來越資深,變得越來越熟練,也越來越容易,不那麼讓人不舒服。或者,有時候讓人很舒服(我到底在說什麼XDDDDD





結論,推不推,當然推啦。


社工寫的書,哪次我不推。


小豌文筆流暢,讓人忍不住一篇一篇向下讀,雖然用故事鋪陳,但不會太著重在「生命故事」,也就是,不需要了解服務對象的祖宗十八代,就能帶出想討論的主題。不會太深、也不會太粗淺。太深的主題會讓社會大眾難讀,太淺的主題則會搔不到癢處,而這本恰恰好!​


有些可惜,推動情緒的力道不大,而更多是用理性的方式前進,所以讀完後不大容易有「特別深刻的故事」。

也就是「社工自己」的色彩不夠濃,感覺有些不大過癮,隔著文字看作者,還是有些模模糊糊的。但或許,這才是社工應該有的模樣?


可能我太喜歡灑狗血,矛盾與衝突炸裂的暴烈模樣,有些不習慣罷了。


剛上市,社工寫的書,必推。



不過我還是很不習慣寶瓶喜歡在社工的作者欄多加上「社工」二字,畢竟好像有種——欸他是社工,很有愛心的感覺。(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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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九的狗屁倒灶的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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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是王志工嗎」。不是哦,我們是社工不是志工。你是不是也有一樣的誤解......或者被誤解?社工不是志工,我們是「社會工作者」,不是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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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地方賊 出版社:馬可孛羅 出版日期:2025/01/22 地方賊,是誰? 其實我總是覺得很惋惜,怎麼用筆名呢?尤其是好作品,就應該用上自己的本名,好讓全天下都知道是誰寫的啊。     地方賊貌似是我大學的學弟,但或許我跟他在校園不真的相逢過。我曾跟太太分享過這本
回到電影《富都青年》。這邊開始有據透,建議還是看完電影再來看。 ​ 《富都青年》中的社工佳恩,則是前上文所述的第四種類型中做了完美的詮釋,既是推進劇情的重要角色,也象徵著主角群被徹底碾碎的希望,微不足道,勉強存活的最後期盼。
​​年初在台北市立圖書館總館的分享時,有一位女聽眾問了一個當時我沒搞懂的問題。 ​ 具體問題我已經模糊了,但或許她詢問的是關於電影《富都青年》中的社工角色佳恩。 ​ 「抱歉。我還沒看《富都青年》。」 所以我沒法回答她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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