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卡到陰或是遇到陰邪之事,第一個念頭就是去廟裡收驚求化解。所以在我們的潛意識中,菩薩與神明就是正義的化身,祂們有化腐朽為神奇的力量,有起死回生的功力,每一尊都是自帶光芒,走到哪裡光源就在哪裡。
我們把自己想像成是一顆電燈泡,很亮的時候,跟菩薩的光芒沒有太大色差。當我們很亮的時候,四周都會因為我們的光而綻放光明。當我們很暗的時候,別人看不到我們,我們也看不到別人,既保護不了自己,也保護不了身邊的人。
如果諸佛眾神是因為大慈大悲、只為眾生不為己才有如此大的功德與能量,那麼我們所做的一切如果也是常常為別人不為自己,身上的光是不是也如同諸佛眾神一樣可以自帶光芒,既能守護得了自己,也能保護身邊的人。
許多資深志工都有一種共同感受,那就是越做越健康,越做腦筋越清楚、越做家庭越和樂,殊不知是因為「不為已」的事做多了,身上的光圈擴大,有了守護自己的能力,也清除了家庭成員之間的種種障礙與矛盾。所以行善的最初旨趣是不自私,不自私就是一種為別人;為別人,人人都可以自帶光芒,社會上就會減少許多惡事,人心也會返樸歸真。
#自私的人身上沒有光
#自利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