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半總統制-從歷史、台灣政治文化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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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很多討論憲政體制時通常皆以學理角度去探討定義、實行方式、優缺點等等,但根據世界各個國家的民主憲政運作是非常多元。許多學者開始探討,為何有些國家可以運作得很好,而有些國家卻遭遇許多憲政問題,提出各種影響民主化的因素,其中一項就是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

普遍而言,若一個國家的政治文化偏向威權文化,其政治運作也會偏向威權體制。民主多元的社會文化之國家,其政治運作偏向民主憲政體制。從台灣政治歷史來看,我們是從過去威權統治時期逐漸轉型成民主政治。但是政治文化的轉變並非一蹴可及。以英國為例,從16世紀初直到18世紀初,內閣制依然處於萌芽狀態。17世紀末光榮革命催生了《1689年權利法案》,是英國歷史君主立憲制形成的重要事件,議會擁有廢立英王的權力,奠定議會的優越地位(議會至上傳統)。18世紀初期,輝格黨在英國政壇日益占有優勢,實際掌握了政權,國王的主要諮詢機構逐漸發展成內閣。輝格黨領袖華爾波爾實際上是英國第一任內閣首相。1742年華爾波提議之法案未過,且國會優勢不在,下院就威爾特郡奇彭納姆一場補選是否遭受不法操控展開辯論,華爾波等人遂同意藉此事當作他的不信任動議。最終華爾波在投票中挫敗,事後同意從政府辭職。此事奠定議會對內閣的不信任之倒閣權,且內閣須對國會負責之慣例。

再回顧我國的憲政歷史,五五憲草採取總統制並加入類似美國三權分立的制衡機制,又受憲法起草人張君勱先生主張內閣制之左右,並稱之為修正式內閣的憲政體制。台灣民主化歷程艱辛,1979年美麗島事件影響後來19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1987年宣布解嚴開放黨禁,1990年發生野百合學運促使時任李登輝總統於1991年廢除動員臨時戡亂條款,結束萬年國會運作,並進行第一次修憲。1994年第三次修憲確定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選產生。1997年進行第四次修憲後改成雙首長制(即半總統制),並取消立法院對行政首長人事同意權,且賦予總統於國會不信任案通過後得解散國會,以此衍生後來陳水扁時期少數政府問題與國會極少提出不信任案。2003年第七次修憲正式將國民大會職務廢除,並減少立委人數至113人、由複數選區單計不可轉讓制改為單一選區兩票制並立制,此一改制使得台灣趨向穩定的兩黨政治。

雖然我們由威權統治轉向民主化,並透過兩次政黨輪替形成民主鞏固時期。但台灣民主發展的時程比起英美法等傳統民主國家仍就算是較為年輕。日本學者小笠原欣幸在《台灣總統選舉:台灣認同的成長與爭奪》一書中提到台灣政治文化有三項特點:1.我們自己創造民主的自豪。2.政府應該要照顧人民。3.做不好要馬上換掉。

因此在歸咎責任的時候我們總是以行政權、政府、總統為對象為優先,而非國會及其議員。以此來看,內閣制並不適合台灣民情。總統制在中國歷史發展過程常見到總統專權現象,國會又無法有良好的制衡機制,易形成專制政權。總統制亦不適合。鑑於此,我認為現行的半總統制才適合台灣現今情形。總統民選符合人民主權原則,即使處與幕後,但台灣擁有多元社會利益團體,對社會運動有較大的容忍度,足以使總統仍然無法違背民意,最明顯的例子就是2014年太陽花運動。被動解散國會權使得國會提不信任案時會有較大的政治成本考量,政局容易穩定,但相對比較不容易解決政治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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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領固定薪水的普通上班族,喜歡上網看Youtube,聽聽另類音樂,每日一定會閱讀國際新聞:BBC、德國之聲、鉅亨網,有閒時會閱讀各類書籍,但比較喜歡類型偏向歷史、社會人文、政治經濟與金融投資等。會分享自己的親身經歷、讀書心得、或者是評論分析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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