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到道路上各種顏色、長短、粗細的線,知道各代表什麼意思嗎?其實這些標線有各自的功能,用路人應該要遵守才能確認行車和荷包平安,常見檢舉分類如下:
禁止跨越類:
雙白線:
正確名稱應該是叫做「禁止變換車道線」,其目的是在用以「禁止行車變換車道」,市區通常是設於路口。如果跨越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8條1項2款》未依標線、標誌、號誌行駛。
雙黃線:
黃色為分向線,嚴禁跨越,比如超車、轉彎、掉頭等都不行。如果跨越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1項3款》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逆向)。
槽化線:
一般都當作平面的安全島,禁止汽機車跨越、停車。如果違反則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論。
紅燈後禁止跨越類
機車停等區:
機車停等區是供一般機車在停等紅燈時的停等範圍,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停等紅燈時不得將車子停進去,以免影響機車騎士停等紅燈。違反是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論。
停止線:
停止線設在路口,紅燈後禁止超越停止線,違反一樣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0條2項3款》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論。
禁止臨停、停車類
網狀線:
網狀標線是用來告示駕駛人禁止在標線範圍內臨時停車,避免阻塞交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5條1項4款》多車道未依規定駕車
依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以上就是每次一疊厚厚的檢舉案單裡,一定都會出現的違規種類,還有一些像未禮讓行人,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等,也是常見的檢舉樣態,由於這個主題會讓我有下班也在審核檢舉案的感覺,就先寫到這裡,希望大家都能注意行車安全,這樣大家的錢包也能肥一點,而血汗的業務承辦人加班也能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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