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年,房地合一稅的實施讓許多原本打算提前購買房產贈與子女的父母感到猶豫,甚至擔心好意反而變成驚嚇。主要原因就在於房地合一稅的實價課稅原則,導致房屋、土地贈與時的評價基準(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與市價存在不小落差,導致子女日後出售房產可能面臨較高的稅賦。
根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4規定,房地贈與子女時的成本認定,是依照贈與時的公告土地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經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後來計算。雖然政府這幾年逐步調高公告現值,但與市場實際行情仍然存在相當差距,因此這個方式不再像以往那麼划算。
那麼,想幫子女買房該怎麼做更划算?
其實方法並不難,只要改用「贈與子女頭期款」的方式,就能有效規避上述問題。根據現行的贈與稅規定,父母每人每年可免稅贈與244萬元給子女,父母雙方合計一年最高免稅額度為488萬元。
此外,如果子女當年度結婚,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第1項第7款規定,父母還可額外各贈與100萬元婚嫁禮金,這個金額是不會計入贈與總額的。因此,父母雙方合計一年最高可達688萬元的免稅額度,基本足以涵蓋房屋的頭期款及基本裝潢費用。
想更進一步?第四季買房更划算!
如果父母想進一步減輕子女的貸款壓力,還有一個更聰明的作法:就是善用每年的第四季規劃購屋,並且與代書及屋主協商,將交屋時間延至隔年1月中旬之後。因為每年1月1日起贈與免稅額度會重新計算,透過這種方式,不僅能夠一次運用兩個年度的贈與額度,更有助於提前布局家族的資產規劃與遺產配置。
透過這樣的規劃,父母的好意能更有效地協助子女,也能避免未來房地合一稅可能帶來的額外稅負壓力。
善用法規、提早規劃,讓你的好意發揮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