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為人,生為畜牲,為各類眾生,都是帶業入胎,原廠設定都是有內建毒癮等等長駐程式的。
除了因隔陰之迷,入胎後由生物層次因緣驅動的,生理需求等癮頭,靈性上也會因累劫習氣,隨著生理毒癮,而擴展出心理和精神層次的各種癮頭。
這些驅力,表面上是由色身而發,實相是,都是靈識迷了,因無明而讓業種開枝散葉,形成層層枷鎖式的框架和業力,才會讓凡夫成癮,無法自拔。
因此,我才會說,從覺修到無上正等正覺的過程,就是層層解毒,讓自性從各種枷鎖中解脫的過程。
而且,這個過程不是以色身為主,是以法身為本。
所謂的法身,是指肉身分解後的靈識,然而,即使肉身不見了,那些長駐在靈識的各層毒癮,仍然存在。
如同《西藏度亡經》中說的,凡夫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