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參加一個講座,內容是有關教會青少年門徒訓練。
聽完後除了深深反省自己在教會中的服事觀念、面對信仰的態度。
另一方面也讓我再次省思:
我目前進行的愛自己練習,是否是符合神的真理、真正對自己好的愛自己?
還是只是表面上愛自己,實際上卻反而是只想到自己、阻礙自己成長的行動?
我查找了資料,聖經中沒有直接提到愛自己的教導,但卻多次提到「愛主」、「彼此相愛」、「愛人如己」,甚至耶穌呼召要跟隨祂的人,天天背起十字架「捨己」跟從祂。
從聖經來看,
難道耶穌要我們不要愛自己嗎?
我的想法是這樣:
在最早最早,神創造這個世界,並且造了人類始祖:亞當、夏娃。
當時人類還沒有犯罪,而沒有罪性的人,也是神最原始創造的版本,
套用蘇予昕心理師的比喻,最初版本的自己,就像剛買的新手機,
只有原廠設定,最原始乾淨的版本。
(雖然現在有些新買的手機,都會被加裝好多額外不需要的app)
沒有罪性的人類,完全相信依靠神、以神為中心、用神的眼光看這個世界和自己。
彼此相愛,有健康的自我形象,完全的幸福快樂,也有愛自己的能力。
但當亞當、夏娃吃了果子,人類從此有了罪性,想要以自己的「智慧」取代神,
也成了人類痛苦的根源,以自己為中心,開始無法用神的眼光看這個世界、看自己。
就像我們拿到手機,開始下載了許多自己想要的東西,但有些其實是會破壞手機的「毒」,漸漸的破壞了手機的功能,於是人類也開始互相傷害,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沒有無私的愛。
我認為基督徒的真正愛自己,是以神為中心的愛自己,
放下「倚靠自己」的聰明;放下「以自我為中心」。
就像按下手機的「恢復原廠設定」,回到那個最初乾淨版本的自己。
當我們愛神,我們就有了愛自己的能力。
用神的眼光看自己,不再以外在表現、條件來證明自己的價值.而是相信神無條件的愛。
若是以自我為中心,只滿足自己,很可能變成自私的愛自己,不管自己的行為是否會傷害到他人。
例如:講話只考慮自己想要講的,甚至是批評嘲笑人,沒有考慮到聽的人是否會受傷。
過去當我仍然以自我為中心,內心只想著自己的需要,我覺得自己是匱乏的,
緊緊抓住「我以為我需要」的東西:被人肯定、人的稱讚、受歡迎….等。
但當我不斷追求這些,卻發現自己反而失去了幸福與快樂。
活在別人的眼光中,害怕自己不完美。
當我們以神為中心,願意捨己,放下自己,用神的眼光看他人,
我們就有從神而來的愛,也有了愛人的能力。
我們無法給出我們沒有的東西,只有向神源源不絕的源頭領受,才不會匱乏。
如果靠自己,很容易用自己的標準評斷人,帶著私慾,不是無私的愛(希望等價交換、希望控制對方…等)
自己從小在教會長大,小時候還沒有真正認識神,只是聽著聖經故事,以及聽不太懂的講道。
當時我問了長輩們:
「這位神也太霸道了吧?為什麼要求人類都要聽祂的?為什麼要我們順服?」
而我並沒有獲得解答,而是被大人們責罵一頓。
直到自己親自經歷神,才漸漸明白,神國的價值觀與這個世界不一樣。
當我以為要緊緊抓住,以自我為中心,才會擁有自己,
但神告訴我們放下自己,捨己跟隨祂,就能活出最棒的自己。
當我以為的自由,是為所欲為的做自己,
但才發現只有順服神,才讓我有真正的自由,不被罪綑綁,活出最原始美好的我。
當我重新檢視自己的愛自己練習的目的和意義,
最一開始是我發現,自己其實不瞭解自己,也不接納不完美的自己。
於是我開啟認識、接納自己:
我練習覺察自己的情緒變化,並透過傾聽不批判,了解每個情緒背後的意義。
我練習欣賞自己的特質,不期待成為其他人,而不像自己的樣子。
我練習愛的語言,了解自己習慣表達愛與被愛的方式。
我練習單純的付出,不帶著求回報的心,或出於勉強維持自己的形象的動機。
我希望這「愛自己」練習的最終目的,
能夠是以神為中心,活出祂設計最美好原版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