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掛住你。」
第一次聽到這個詞,還在盛夏。
「掛住」兩個字是粵語的「想念」。
總覺得英文的想念,是錯過後產生的行為!和 "miss you" 不大一樣,粵語的「掛住」更含蓄卻更直接,暨是動詞也是名詞,唯有絕對的自我意願,才能支配雙腳雙手產生「掛住」的動作,也才有懸吊的結果。
視覺、聽覺、觸覺!
從「掛」的動作,到「掛」之後產生的結果,掛住是一段時間的縮影,有著千百萬種可能性。抽象的想念因為掛住而具象,無論掛住某樣食物、某段時間、某首歌、某個地方、某個人,都因連結與思緒,讓「想念」成為點線交織後的汪洋。
寫的好玄幻,講直白一些吧。
點線的交織,無非就是想吃陸羽的芝麻糕,不是因為芝麻糕好吃到不可思議,而是因為陸羽掛住了友誼;回高雄出差時專程搭Taxi去買一葉便當,和風便當哪裡都有,但只有一葉便當的蒸蛋掛住了姐妹;偶爾還是會聽梁詠琪的短髮,不光是因為喜歡這首歌而聽,人嘛!無論幾歲,偶爾還是會覺得初戀最美;等高鐵飛機時不自覺地望著手機桌布的貓發呆,明明那隻貓素未謀面,但那張照片掛住了一個誠實做自己的散步夜晚。
和那件掛在門上的外套一樣。每次經過都心想「啊~你在這裡呀!」,但就是不一定會取下來穿或收進衣櫃,甚至有時候沾染了很多灰塵,還是懶得動它。
也許我們根本是故意掛在那裡的?
早知道不合身了,或知道收進衣櫃後一定會忘記它,於是,就選擇任性地把它掛在一隅,因為時不時能看見摸見聽見,就能好好「掛住」它。
朋友曾經好喜歡一個女孩,他知道女孩的公司在某間咖啡廳附近,於是那段時間他只要有空的中午,會跑去那間咖啡廳發呆。我問朋友:「你有打給那個女孩約她嗎?」、「你是希望有機會能巧遇她?」他回我其實約、巧遇對他而言都不重要!只是覺得想念她時,那是離她最近的地方。
後來,朋友成功追到了女孩,然後幾年後分手。分手後,偶爾他還是會去那間咖啡廳坐著,直到咖啡廳歇業。直至今日偶爾我們路過,他還會淡淡的說一句:這裡以前有間不錯的咖啡廳。
想念,不只是錯過!
想念,是把自己的在乎掛在心房的掛鉤上!
就像張愛玲說:
「如果我不愛你,我就不會思念你。」
就像卞之琳寫:
「你站在橋上看風景,
看風景的人在樓上看你。」
好好看著正在想念的自己,
同時,好好的成為別人想念的風景!
我們掛在彼此心上,
飛逝的時間會變得更緩慢嗎?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經歷了好幾個盛夏,
走過了好多個暖冬,
你依然掛在那裡,我仍未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