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聖路上 | 感悟人生] 放下鎧甲,丟掉偽裝,本來面貌就討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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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朝聖之路上,一定得斷捨離到原形畢露、無所遁形。

 

那些能標示”我是誰”的衣服,只能待在家裡派不上用場。我穿著運動衣物,簡直樸素到不行,一點也不像我。


我小時候最討厭別人說我穿得樸素。還記得那年小學六年級,聽了有夠不爽,明明我也是有美感sense的人,竟然被這些小團體女生很含蓄的攻擊。就像是蔡依林《怪美的》歌詞: 那些神醜的,評誰亂正的。

 

穿著打扮是我的軟肋。

 

自從我可以自主用錢後,我穿得一定是我覺得好看的。隨著我漸漸長大,我從盲目跟潮流,變成打理出自己的調調。就連化妝,我也有自己的一套想法、頭髮就更不用說了。我想要的就是短髮裡的時尚感。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

 

曾經看不上的樸素,現在跟我相依為命

 

我為了朝聖之路,購買近乎全套的運動裝束。我不愛運動,運動裝實在離有品味差很遠,我自然是未曾購入。為了這次的朝聖之行,我在購買前,盡量往我認為的好看當中靠攏,用顏色來搭配,跟我的身形也要盡量合身。

 

至於化妝那更是直接放棄,不化妝就不需要帶卸妝品。連口紅也省了的全素顏。

 

這樣的我,在朝聖之路上簡直輕盈到不行。

 

以機能為主的運動服,快乾好洗又好穿

不化妝就不需要擔心妝容花掉

 

走在腳底按摩之路上,容貌焦慮全無。我沿路上已經不在意我頭髮是否已經群魔亂舞,甚至我長什麼模樣也毫不在乎。有粉刺痘痘也沒關係了,跟腳痛比起來那算什麼! 一切回歸基本狀態,那就是我,我就是我,而不是這些衣著裝束。我再也不想要被這些外在物所定義,衣服夠穿就好,就如同我房間斷捨離的感想一樣。只是這回又有更切身的體驗。

 

各國人馬走在腳底按摩之路上,一樣狼狽。我是狼狽份子中的一員。

 

到庇護所時連WIFI看到臉書或IG各種爆乳啦啦隊女神、光鮮亮麗的服飾包款,我真心覺得干我什麼事阿? 我全部都不需要!

 

我只想要好好的吃飯、好好的睡覺,就這麼簡單!

 

畢竟食衣住行的基本需求裡,衣,不是穿著就是背著,行,沒什麼好說了就是雙腳。剩下的不就是吃飯跟睡覺嗎? 我每天過得很簡單。有得吃,有地方睡,那就是天堂

 

不用打扮,外加臉臭,也可以有好人緣

 

其實一路走路,一路臉臭的我,完全沒有想要交朋友的意願。身為運動肉腳的心情就是,我只要穩妥的走下去就好,一邊走路一邊自我對話。如果有需要休息,那就隨地而坐,我甚至還直接坐在山區小徑的路上。你沒有看錯,是路上,不是路邊。我已經累到只想要立刻馬上的坐下休息。

 

然而,我坐在小徑的路中央,之後路過的各國人馬紛紛詢問我還好嗎? 甚至我曾經坐在路邊把鞋脫下,貼防護膠帶時,也有善心人士上前關心。

 

我曾經須要問路、也會有別人主動提供我幫助,抑或是一回生二回熟的老面孔,他們進而跟我有深深淺淺的交集。開始會主動跟我打招呼,不管是在路邊,遠處,對面的馬路上,都會聽見他們喊我的名字,看見他們揮手的樣子。

 

這些人和我的故事都很精彩,我陸續寫在這個專欄裡:

朝聖之路上的各國人馬


因為他們的暖心及熱情,讓我有時會忘了自己還在腳痛,讓我有時會期待下一個轉角還會有哪些熟面孔。

 

最重要的是,讓我忘了我沒有鎧甲跟偽裝,沒有穿搭也沒化妝。我甚至忘了在朝聖之路上的哪個時刻,我猛然一個發現,什麼? 我這樣汗流浹背,時而臉臭,時而耍自閉的i人,竟然可以收穫各國人馬的愛。我不需要為了讓大家覺得我OK,而假裝微笑;或想讓大家覺得我好相處而試圖融入。

 

原來我當自己就可以了!

 

原來這樣的我,也值得被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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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35歲裸辭的公司主管,裸辭後都發生了什麼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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