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張貼於FB粉專 @辭職治百病-離職檢察官的思辨日誌 ,並業經媒體編輯簡化轉載〈Dcard拒提供犯罪資料 社群平台遭搜索經典案例〉,下文為補充粉專讀者等提問的延伸問題而編輯修訂版
據報該平台上有會員匿名發文涉及詐騙、兒少、妨害名譽等多起案等犯罪,然而該平台「拒絕配合檢警提供資料」、「就連有搜索票都拒不配合」(新聞*),因此今遭二度「持法院合法的搜索票」搜索,連該公司「法務」都被帶回警局(新聞**)…
江湖傳說該平台上有數則涉及犯罪但拒絕提供資料的情況,不知道未來會不會有各地檢警拿著搜索票在該公司門口「排隊搜索」?
建議Dcard公司趕快找真正專業、符合企業經營利益思維的法務來擬訂法律應對方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