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下班回家看到了一袋XX廟的紙袋,裡面有一包麵線,護身符,還有四張收據上面寫著我跟家人的名字,分別是油香800元、光明燈1000元、兩張安太歲600元,總共3000元,我本人是很尊重宗教自由信仰,《憲法》第13條也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但是我不喜歡被強迫中獎,而且我是不迷信要捐錢保平安的,因此使我想要寫一篇文章來抒發一下心情。
根據行政院國情簡介跟2022美國在臺協會AIT宗教自由報告,臺灣主要宗教統計類別計有22種,台灣有高達80%的人口同時信奉不同的傳統信仰,若只能選擇單一信仰,台灣有27.9%的民眾認為自己信奉傳統民俗宗教,19.8%為佛教,18.7%為道教,23.9%為無宗教信仰,基督新教5.5%,一貫道2.2%和天主教1.4%。在臺灣3萬6千平方公里土地上,有將近3萬3千多個供信徒膜拜、聚會的場所,平均每1平方公里,就有1座寺廟或教會。截至2021年年底,全台共有約17,700個登記在案的宗教團體,包含1,800個宗教財團法人(基金會)、11,800座寺廟,以及4,100個宗教社會團體。法律允許未登記立案的宗教團體從事宗教活動。台灣將登記在案的宗教團體歸類為財團法人(基金會)、寺廟或「社會團體」。寺廟不須取得內政部許可即可逕向縣市政府登記立案。全台性宗教社會團體及地方性宗教社會團體可分別向內政部及縣市政府登記。寺廟或宗教社會團體申請立案皆無最低財產要求。已登記立案的宗教團體享有免納所得稅之優惠。已登記的宗教財團法人及寺廟,也免徵房屋稅、地價稅。內政部依組織章程區分宗教團體與慈善團體。宗教團體無論是進行宗教或慈善活動皆可自由運用受贈款項,不受任何法律或政策監管,亦無法律規定宗教團體須另外成立慈善團體才能從事慈善活動。
宗教的功能應是使人向善,滿足個人的心靈慰藉,穩定社會的力量,不過我個人對於宗教是抱持比較負面的看法。成長求學的過程中,從歷史中學到世界上各種的宗教戰爭,被用作為統治人民、維護統治階級者的工具,古代各種新的科學與發明問世的時候,宗教通常是保守派的一方去打壓新思維,近代看到各種宗教斂財,宮廟遊行衝突鬧事,宗教團體有錢有勢之後還可以介入地方選舉,過去科技還不發達,教育還不普及,把人們不可理解的現象或是一些事物交由宗教解釋,想要求神問佛,想要上香保平安等等,我可以理解,但是現在我們應該要能獨立思考,我繳了三千元給XX廟,保佑我全家平安,真的有這個必要嗎?然後廟方真的集結善款,把錢拿去幫助給需要的人,以目前的法律監管制度,我們不會知道答案。
每個個體都有不同的想法,信仰讓自己生活過得更好,人生更順利也很好,但我還是想要說人還是要靠自己,應該不太需要捐錢保平安。
真的怕有什麼意外3000元拿來買保險,父母兩人一人1500元,至少可以保一年期一百萬保額的意外險,一年期壽險40歲男性/女性,每十萬保額的保費為389元/166元,看要怎樣分配也至少都有幾十萬的保障,我自己認為跟捐錢給神明保佑,不如拿去保險都還比較實際,自己這一年當中沒有任何意外,大家的保費也真的會被拿去幫助給這一年發生意外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