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剛吵架分手的未婚妻相互道歉並勇敢道愛後,海克回想起這趟旅程,他回想起遭遇到的人,遭遇到的事,他想起旅途中遭遇到的點點滴滴,他愕然發現:原來所發生的一切都是對的,都是好的,都是值得感謝的,都是應該珍惜的,他淚如雨下,充滿感恩。他想馬上搭機回家,他期盼回到未婚妻身邊。待機時,他抽空與拜訪過的西藏喇嘛視訊,並說出追求快樂的三種境界—人人都有追求快樂的能力,人人都有追求快樂的權利,而且,人人都有追求快樂的義務。
最令人感動的是最後那句「人人都有追求快樂的義務。」人人有能力也有權利快樂,這兩點較易了解,因為即令痛不欲生,即令傷心欲絶,即令抗拒不了,人類還是有選擇如何應對的自由。你還是可以選擇要快樂……,可,把快樂當做義務,這就有意思了。前兩者,你針對的是自己的遭遇或處境所做的選擇,是較為被動的。是因應的。後者則是你原本就應該的,是理所當然的,不管什麼樣的遭遇或處境,你都欣然接受,樂觀以待,快樂在心。
快樂是每個人的義務,嗯,說得好。所以
你快樂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