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卡蘿 20 歲左右時寫的作文,感覺那時就是一個狂妄的小屁孩🤣,不過,把這篇文章對照成現在的職場,何嘗不是要坐到那個位置,才能擁有那些資源,而擁有那些資源,才好完成某事。全文如下:
「做大事」要「做大官」嗎?而「做大官」能「做大事」嗎?記得小時候,老師常教導我們要立志做大事切莫做大官,我總覺得要做大事得先做大官,也不知道這說法是也不是?
什麼是「大事」?有利於國家、社會、人民的事,謂之大事。像國父十次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八年對日抗戰,光復台灣、、、等,這就是「大事」。什麼是「大官」?我認為有兩種解釋,一是位高權重,廉能自持,另則假公濟私,中飽私囊,就國父所說的「要做大事不要做大官」所指的大官,是指貪官。而我所指的大官,則是指有能力,敢擔當的廉能官吏。
現在於二十世紀末的環境下,每個人都被訓練出有自己的思想與空間,卻又在個人主義的擴張下,團結合作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服務,而是在與個人利益衝突之下,團結合作才會油然而生。所以,我主張「做大事前先得做大官」,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現實環境,不做大官如何能聚集各路英雄好漢,如何能使這些人來為你賣命?像曹操在位丞相之時,有權有勢,才能有各路好漢投靠門下,任之利用,而在春秋時代,諸侯們不也是盛行養食客之風氣,「大事」不是一個人就能完成,而是一夥人共同合作,以個擅其長來完成使命,但人是有私心的,誰願意被人使來喚去?除非你有過人之處,能讓人心願臣服,甘拜下風,但這畢竟是少數,除了能力之外,就屬權力及金錢能做到,權力使人畏怕,金錢使人迷惑,但若用在正途上,不也是一種激勵,鼓勵嗎?像世界著名的大公司,IBM、台企、、、等,都是在既得利益之下,所完成的「大事」,所以做大事之前得先做大官,您認為呢?
這篇作文大約是在 1997 年寫的,在那個沒有 ChatGPT、沒有 Google,沒有 Word,沒辦法 Ctrl+C 和 Ctrl+V 的年代,要寫出一篇文章真的很燒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