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個年輕人,我明明給他高薪、提拔成店長,可店面業績依然一團糟呢?」
最近,有個企業主找我聊。
說他原本有開間小吃店,生意一直不錯,而打算開第二間店。
但算了一下發現,若同時管兩間店,他時間精力肯定不夠。
於是,他選擇了一個有衝勁的年輕人當原本店面的店長,好讓他有更多時間精力去衝刺第二間店。
結果,第一間店業績竟迅速下滑。
找那年輕人來問原因與解方,他也是滿口好似有道理的現實困難,使那企業主無法反駁。
可為什麼這企業主在的時候都沒啥問題呢?
這問題又該如何解呢?
其實,那企業主遇到的,是商業世界無處不在的「委託-代理」兩難。
因為委託人收益來自投資回報,代理人收益來自勞動所得。
這種根本矛盾,容易產生委託人不願分享利潤,而代理人不願盡心盡力。
面對這樣狀況,企業主,也就是委託人,最好設計一個「激勵相容」的制度。
也就是代理人的私利與企業的公利能綁在一起的制度。
讓代理人越自私、企業越賺錢呀。
你有用「激勵相容」制度來留人嗎?
與我分享一下吧。
【不只畫餅充飢,激勵相容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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