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你們了解 近期在二次元界炸鍋的「iWIN」

2024/02/19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iWIN 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最近,網絡上有關兒童或青少年形象的性相關虛擬動漫內容遭到打擊,引發了人們對創作自由極限的討論。這是由一個名為iWIN的網絡內容監督機構啟動的,他們要求網絡服務提供商協助移除這些內容。這次行動激發了社會對於是否應該設立創作紅線的辯論,以及iWIN這樣的機構具體是扮演何種角色?此篇文章帶你們來瞭解「iW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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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iWIN?

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全稱為Institute of Watch Internet Network,是根據台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6條,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起建立的機構。成立於2013年8月1日,此組織是由NCC與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內政部警政署及數位發展部等單位共同合作籌設。iWIN的運作是透過政府採購法程序,由民間團體負責執行兒童和少年的網路安全防護服務。從2017年1月起,台北市電腦公會接手這項業務。值得注意的是,iWIN雖由官方機構發起,但本身不是公務機關,所以也不具備公權力

iWIN負責範疇

  • 監測兒童及青少年的網路使用行為。
  • 設立並實施申訴處理機制。
  • 推進並定期檢視內容分級系統。
  • 開發並促進過濾軟件的應用。
  • 執行針對兒童及青少年的網路安全教育和宣傳。
  • 促進網路平台提供者建立自治規範。
  • 推動其他兒童及青少年網路防護措施。

iWIN劃分網路六大潛在有害內容

iWIN處理的申訴限於那些對兒童和少年身心健康有害的網路內容。在2017年,iWIN匯聚了專家學者、社會福利組織、產業代表和政府部門共同制定了細化的「網路內容防護層級示例框架」,該框架明確劃分出六大類潛在有害的內容:

  • 暴力
  • 恐怖
  • 血腥
  • 色情
  • 涉及危險物品
  • 其他可能損害兒童及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內容

當iWIN收到公眾的申訴並確認有害內容不符合上述例示框架時,該機構會通知相關網路服務提供商注意。如果發現有內容確實違反例示框架或其他相關法律,iWIN會要求該網路服務提供商進行自我修正;在遇到嚴重或明顯的違法情形時,除了通知業者進行修正外,還會同時通報相關主管機關依法處理。

結論

iWIN在處理包含兒少形象的敏感虛擬內容上所採取的行動,激發了對創作自由限度與網絡監督職責的廣泛討論,凸顯了在保障未成年保護與維護言論自由之間尋找平衡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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