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眾來信
前陣子網路瘋傳一段影片,是英國鋼琴布列登卡瓦納Brendan Kavanagh在倫敦一間百貨商場彈奏鋼琴進行直播,但直播到一半,有一群大約7-10人左右,手拿中國五星旗的中國人走向卡瓦納,自稱他們是中國電視台的人,要求卡瓦納不准拍攝,聲稱卡瓦納的直播行為侵犯了他們的「肖像權」。
這段影片在網路上引起了很多討論,甚至觀看人數已經超過250萬以上了。(建議自9:14開始觀看)
想請問在現在直播當道的現在,如果在直播影片中有拍攝到其他路人,需要取得路人的肖像權嗎?
本集許律師將就這個新聞事件,探討肖像權之法律問題。
本集重點
- 在智慧型手機發達的現在,人手一機,隨時都可以拍照打卡街拍甚至開直播。在剛才討論的案例裡,檢視英國法律,就法論法,究竟誰的主張比較有道理?
- 在英國的法律中, 由於這些中國旅客,沒有就註冊商標、表演者權、冒名、著作權等主張肖像權的權利,或許最有可能主張的權利是「隱私權」。
問題是事件發生地點為公開場合,沒有任何隱私期待的可能性。這也是英國音樂家匪夷所思的地方。 - 剛才提到英國的法律是沒有針對「肖像權」這個權利做明文的規定,那中國的規定為何?為什麼影片中的旅客堅持他們有「肖像權」?
- 檢視中國在2021年1月1日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雖有肖像權的保護規定,在例外的情況下,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肖像權不受保護。
因此,依照中國的民法典來看,影片中男子所主張的肖像權受到侵害,依照中國法律,也不一定會構成肖像權侵害。 - 中國旅客有提到為拍攝中國節目,而與其他第三人有簽保密條款。
然而此亦與「權利」無涉,而涉及的是「中國旅客」自身是否有違約的情況。 - 分析完英國和中國就肖像權的法律規定,那街拍拍到路人,在臺灣有沒有類似的規定?臺灣的司法實務是怎麼看的呢?
- 從前面的介紹聽起來,每個國家對於街拍的法律規定都不相同,如此一來,如果創作者要進行街拍,法律成本就提高了,必須個案去調查,有沒有一個比較好的判準?
- 歌曲推薦:黃明志「玻璃心」。
伏爾泰廣泛傳頌的名言「我並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這是民主社會的精神。
如果像歌詞描述的情境:「說的話 你從來都不想聽 卻又滔滔不絕出征反擊 不明白 到底辱了你哪裡 總覺得世界與你為敵」那這就不是溝通,也沒了交流,而是要來純粹來吵架的,沒有尊重,就沒有民主,這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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