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所有人事物,以分手為前提交往吧

2024/02/28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某天看到一部影片,副標題寫「有時覺得不如躺平算了。」,但內容卻發人省思。


影片作者是位馬來西亞演員,某天她看著鏡子裡的自己,發現:臉好像圓了一些。


於是她開始思考,


如果吃進的東西最終都會變成身上的贅肉,還要減肥,甚至是變成米田共,

為什麼我們一開始還要花錢吃美食?



如果是旅途的終點,

我們還要去旅行嗎?



如果分開是無可避免的,

我們還要牽起另一個人的手嗎?


要嗎?


要嗎?




當然要!



首先,「食」跟「屎」雖然只差一個音,但嚐起來的滋味那可是天差地別。(後者我只有視過,沒有吃過,如果你有試吃過歡迎分享)


美食之所以為美食,是因為它比較美?


對一半,


「食」除了是一個人生存與營養所需,再者就是視覺與味覺體驗,這兩種享受都是同為ㄕ音的「屎」無法給予的。


旅行也是,


在我們擁抱與讚歎過大地的壯觀與遼闊、

見識過不同種族文化之多采異同之後,

也才更能包容所有異己,

並且珍惜自己家鄉看似理所當然本就擁有的一切。


而外面的世界再美、再遼闊,

也只有「家」,才能賦予我們歸屬感。

(不排除有人喜歡四處漂泊,有人說他們是在各地流浪,但那也是另一種「以世界為家」的概念。)


正如影片作者所說,

「它們滋養過我,哪怕只有一分鐘也好。」


不論是美食或美景,它們能給予人類的療癒感與振奮,都不是待在原地無所作為(躺平)就能擁有的。



與人,以分手為前提交往


至於與人交往,不論是愛情、友情、親情也好,如若在深刻體悟到「人終將一別」後,該做的事情不是出家(有不少人選擇出家歸隱,不是真的因為看破紅塵,正是因為看不破而選擇出家逃避,遠離一切煩心事。)


人終將一別

而我們能做的事是,與你所在乎的那些人「以分手為前提」交往。


正如歌手Meghan Trainor演唱的Like I'm gonna lose you (字面是「彷彿要失去你」,我更傾向翻成「以失去你為前提」)所描述的:


I'm gonna love you like I'm gonna lose you.

我要以失去你為前提,竭盡我所能地愛你


I'm gonna hold you, like I'm saying goodbye. 我要像即將道別一樣,緊緊抱住你


Meghan Trainor ​- Like I'm Gonna Lose You ft. John Legend



如此,是不是就能更毫無保留、無所顧忌地去愛人與被愛,更能減少遺憾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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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到諧教,這裡會用諧音、詼諧的方式說著一些看似無用卻有理的幹話,幹什麼話,是哲學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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