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真正需要的是什麼?是我們擁有物質還是物質擁有我們?
《100樣東西》描述一對創業的兄弟某天在黃湯下肚後,一言不合打賭了起來。而規則很簡單,暫時放棄自己的所有物品,直到每天過了午夜12時,才能到倉庫取回1件物品,並持續100天,期間不能買任何東西,除了吃的東西之外。誰先違規或放棄誰就輸了,懲罰是將自己一半的股份分給其他員工。
在31億威力彩開獎的昨天,若有幸中的話,可以買508坪的陶朱隱園(610萬/坪),住15年又265天的杜拜帆船飯店總統套房(54萬/晚),搭20,666趟阿聯酋航空波音777從杜拜飛往布魯塞爾的頭等艙 (15萬/趟)。然而,擁有31億能換到幸福嗎?我們有仔細思考過我們所擁有的一切嗎?那些物質的或非物質的,又如何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先讓我來想想,若《100樣東西》中的情節發生在我身上,在空蕩蕩的房子醒來(背景設定:只有水、電、網路、天然氣),不,應該說是被因為沒有枕頭而睡得頸椎痛給痛醒。第1天:什麼都沒有,到午夜之前,只能餓肚子、喝自來水(人若僅喝水不進食,可以撐7天以上)。也因為沒有手機或零錢而無法跟公司請假,重點是全身光溜溜的哪也不能去,只能對著牆面、窗戶發呆或在家光著腳繞圈慢跑,一邊思考著100件所要取回的物件順序。就這樣到了令人期待的午夜12時,在四下無人的街上,迅速的跑到住家附近的郵局寄物箱,領取第1件物品─眼鏡。
眼鏡為什麼是第一個?因為沒有眼鏡我的靈魂之窗就是一片霧面玻璃。有眼鏡,我才能夠觀察世界、進而透過想像來自娛打發時間。第2天,依然過著與世隔絕的一天。就這樣,快轉的來到了第10天的午夜。這天,總算捱過了100天的1/10,感覺堪比當兵退伍的倒數;看起來很近,實則還遠的很。已取回的10件物品分別是:
1. 眼鏡
2. 浴巾(或者說一塊布,能夠充當褲子、枕頭或棉被使用)
3. 錢包(餓了3天總算可以買吃的,但因為白天人太多出不了門,只能在半夜披著一塊布光著腳丫子出門吃路邊攤,並且一天只吃一餐)
4. 筆電(曠職4天,趕緊上網LINE主管請假,把所有假一次請完,之後亦可在家利用筆電打上下班卡、辦公)
5. 筆電充電線(盡情的打發時間)
6. 床(可以睡個好覺了)
7. 肥皂(一皂搞定全身)
8. 牙線(牙齒卡渣很痛苦)
9. 牙刷
10. 牙膏(期待發明一個洗頭、洗身、洗臉、刷牙的4合1請潔用品)
10天了,除了吃東西,依舊足不出戶。第4天才取了筆電與外界聯繫,在這4天之中,會有人發現我人間蒸發嗎?會有人試圖聯繫我嗎?曠職的話,公司同仁可能會先LINE,沒回應的話再打電話,不過因為手機不在身上,或許最後會登門拜訪(?)。除了工作上的同事,家人也會發現吧,幾天沒上線的話,會先LINE一下,甚至打電話到公司詢問,最後一樣是登門拜訪(拜訪著僅圍一條浴巾的我)。此時,我獲得了物質之外的親情與同事情,不再人間蒸發了。而在工作、上網之餘,開始嘗試寫寫小說,並學著如何辨別1萬種雲以及紀錄鄰居小狗的散步時間。
很快的,過完了一個寒假般的3周,在第11天至21天之間,所取回的物品分別是:
11. 電扇(夏天必備、亦可當吹風機用)
12. IKEA的落地燈(電腦用太久眼睛會痠,亦可之後讀書用)
13. 波普的《開放社會及其敵人》(買了一直沒時間看的上下冊大部頭)
14. 考試用的2B鉛筆(可以在書上畫重點、空白處寫寫字、畫畫圖)
15. 書桌(筆電總算不必放床上或地上了)
16. 椅子(床上坐太久會變懶骨頭)
17. 杯子(喝水不必再以手就口了,亦可當漱口杯)
18. 四角內褲(或許已習慣不穿?但慢跑可能會很晃,亦可當短褲穿)
19. 風衣(這樣就有衣服和褲子了)
20. 襪子(衣襪髒了用肥皂洗再晾乾)
21. 步鞋(至此,可以穿著內褲、披著風衣、踩著步鞋在白天出門吃飯了)
到第21天,基本上該有的東西都有了,剩下只是提升品質的物品,如提升睡眠的23.冷氣遙控器、24.枕頭、25.棉被;提升清潔的26.洗髮乳、27.洗面乳、28.衛生紙、29.吹風機;提升行動距離的30.機車、31.機車鑰匙、32.安全帽;提升不同場合、機能的33.~35衣(1件吊嘎、1件T恤、1件襯衫)、36.長褲、37.襪、38.帽子(漁夫帽)、39.手錶;提升便利性的40.衣架、41.衣櫃、42.洗衣籃、43.垃圾桶;提升閱讀的品質44.個人沙發(可以變換各種姿勢看書)、45.檯燈、46.筆記本;提升內涵(打發時間)的47.羅貝托·波拉尼奧的《2666》、48.~50.傅柯三部曲之《古典時代瘋狂史》、《臨床的誕生》、《監視與懲罰:監獄的誕生》(皆是買了沒時間看的大部頭)。
很快的過了折返點,來到了第51天。頭髮長了、鬍子可以打結了,於是取了51.剪刀、52.刮鬍刀,替自己整理一下。之後會開始取一些可以交換、人們願意交換或買賣的東西,並像誠實商店那樣,放在門口供人自由取用或使用,例如:53.體重計、54.彈跳球、55.書(看過的)、56.帽子(參加活動送的)、57.雨衣、58.電腦喇叭、59.世界地圖、60.背包等等。甚至在家學著做菜(鍋碗瓢盆、柴米油鹽)、整理環境(掃地、拖地、洗碗、倒垃圾)、出外上班,最後,就這樣來到了退伍的那一天─第100天(或許你會問,手機呢?現代人已很少打電話,多是用社交軟體通話或留訊息,手機之於我也僅是增加了相機與鬧鐘的功能,至於通話與留言則可用筆電替代)。
從上述的100天列不完100件物品看來,維持我生活機能的東西並不多。100天後,我會將100件物品外的東西全部斷捨離。因為關於物質,要能維持一個人的基本生活不需要太多,而多數的物質更是非必要性、佔空間的使用,那些東西是否有成為「公共性」、或「共享」的可能?例如:共享自行車、共享五金工具、共享碗筷、共享書籍、甚至共享打掃工具、共享衣褲鞋等。進而在共享物質、分享人生之外,獲得非物質的幸福、友誼與意義。
物質重要的從來不是物質本身,而是物質背後非物質的意義。於是,我戴上眼鏡是為了看清表像進而思考背後的實在;我披上浴巾外出不是因為怕冷或防曬,而是因為不想被警察抓走;我買東西用貨幣,是因為所有人都接受以貨幣易物的交易方式;我使用筆電,是因為透過筆電上網的功能,讓我能夠與他人在線上產生關係。每個物質與物質的使用,背後都蘊含著文化傳統與社會價值。
本思想實驗是設定只有一人且還未婚的壯態。然而,若是一對夫妻或一個小家庭來參加呢?第幾件物件開始會願意犧牲自己的物品來成就他人的需要呢?甚至在這之間培養彼此的共同興趣、或就直接以車為家去環遊世界了(疫情期間可考慮來個100天台灣深度旅遊)。「快樂就像水,想要抓住它,你就必須握緊拳頭去完成人生」。人生的意義不在於我們擁有什麼樣的物質或追求物質所獲得的經驗累積。人生的意義在於,當我們經歷了否定性的經驗後(挫折、創傷、失敗、遺憾、失去),透過反思、透過物質領悟非物質而獲得的視野與前進的動力,讓自己成為更好的人。
20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