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也有趣,每次討論「興趣能當飯吃嗎?」這事,大多數人都不太能相信「興趣真的能當工作」,如果我們把這兩個名詞換過來呢?「把工作當興趣」。當然,首要條件是這個「工作」的項目,應該是自己喜歡的或自己擅長的,那麼把「工作當興趣」就不是什麼太困難的事!
「把興趣當飯吃」不容易,興趣某些程度需要有一點隨心所欲的自由度,想幹嘛去幹嘛,自己喜歡就可以,但變成「工作」時,它會有一定的局限,會需要配合他人,會有極大的機率去妥協、看人臉色(笑),那時就會失去了僅是興趣時的開心和快樂!
如果反過來看,把「自己喜歡的事變成工作」並且把這件「工作」變成興趣,那麼也許你會更能把自己喜歡的事當作職業,並且沒有那麼討厭上班、工作!
相較於「興趣」而言,工作本來就是一種與他人磨合、一起完成某件事,而不單單是「你有興趣的事」而已,真正的把興趣當飯吃,應該是創作能力非常強能獨立完成「把自己賣出去」的那種人!但這種人本來就少見,為什麼要我們要把「興趣不能當飯吃」這件事作為一種否定句,否定其他人的選擇,或是否定自己所喜歡的那些事,單單是興趣不好嗎?一定要當飯吃才能有很多興趣嗎?(一定要有所成就才能去做那件自己喜歡的事嗎?)
多數人認為「設計師」(任何一種設計師)都是難搞且不好溝通的。在與其他人合作時,很多人的確是不好溝通,也很難配合,有的很不專業,有的很固執、堅持己見,也常有改到天昏地暗的不到最後一刻不放棄,或者有很多錢給得少又龜毛得討人厭!這些會是構成「興趣沒辦法當飯吃」的條件嗎?
如果反過來看,像我這樣的不上不下的設計師,還願意幫任何人解決他們的需求,在我的專業領域上,可以完成所有的工作,幫別人解決他們的需求,這會不會也是一種興趣?這樣一來「工作」就是我的「興趣」之一,而不單單只是喜歡「做設計」而已!
絕大多數的人討論「興趣」能不能成為「工作」時,都忽略掉我們與人的關係,雖然我很少接觸人,且很容易遇到不專業或是工作流程亂七八糟的案主,但大部分時候我還是認為「工作的時候」我都算是很樂意地去解決「我專業上可以幫別人解決」的事!而且每一次達成案主的要求、我自己的要求,我都會覺得非常愉快,我想這應該是一種「把工作當興趣」的特質吧!
每一次討論「做自己喜歡的事(興趣)」究竟能不能成為讓自己活下去的能力?或是經常在工作中遇到種種困難、麻煩,而感到「工作」只是為了「填飽肚子」而做,也許可以換個方式思考「這個工作裡究竟有沒有自己喜歡的事?」「能不能去喜歡自己的工作內容?把它們變成興趣?」我想每一個人的工作裡,一定都有自己喜歡的部分,或者也一定有自己還算擅長讓自己做起來還算有成就的部分!也許這樣你就會發現其實多數的時候,我們是把工作當飯吃,而不單單只妄想把興趣當飯吃了!
而幸運的是:其實我是把工作當興趣,而不是把興趣當飯吃!我滿喜歡我所有的工作的。即使我經常要花很多時間處理別人的不專業!我還是非常喜歡我的工作。
更有趣的是:多數案主都很怕一直修改我會不耐煩,其實沒有,只要講清楚需求,時間給好,價錢合理,改多少次我好像也很少覺得很煩,畢竟「時間是你的啊!」對吧!
我其實是把工作當興趣,而工作的內容也多半是我的興趣!也許這也是我比多數人少抱怨工作的理由。
無法下班的接案人生系列
圖:20160218四四南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