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西‧瓊斯生於一九五一年,成長於加州洛杉磯好萊塢山。她的父親法蘭克‧瓊斯(Frank Jones)是知名的英國畫家,母親珍娜‧勒菲佛(Jeanne LeFevre)則是來自法國的模特兒。一九六〇年代末期,青少女時期的黛西就已經在日落大道(Sunset Strip)一帶聲名鵲起。
伊蓮‧張(〔Elaine Chang〕傳記作家,著有《時代野花:黛西‧瓊斯傳》〔Daisy Jones: Wild Flower〕一書):黛西‧瓊斯還沒成為黛西‧瓊斯前,就已經擁有一些顛倒眾生的特質。
你看到的是一個在洛杉磯長大的有錢白人女孩,從孩提時期顯露麗質天生的風采。她的大藍眼攝人心魄,藍得深邃,有如鈷藍晶石。我最喜歡的一則趣聞是,八〇年代有一家隱形鏡片公司推出的產品正好名為「黛西藍」。她還有一頭濃密的紅銅色長捲髮,就算站得遠也不容忽視。她的顴骨高聳,看起來輪廓鮮明。更別提她有一副深具特色的好嗓音,不必經過訓練就是個渾然天成的歌手。而且她的家境富裕,應有盡有──想見藝術家就有藝術家,想嗑藥就嗑藥,想上夜店就上夜店,沒有什麼買不到的事物。
可是她得不到任何陪伴。她沒有兄弟姊妹,在洛杉磯也沒有其他親戚。她的雙親完全活在各自的世界,常常無視她的存在。儘管他們會毫無顧忌地要求她當藝術家朋友的模特兒,但那是因為許多藝術家看到黛西總會忍不住想捕捉她的美,因此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以童年黛西為主角的畫作和照片,然而其中完全沒有法蘭克‧瓊斯的作品。黛西的父親一天到晚忙著跟祼體男模特兒工作,根本沒空理女兒。總而言之,黛西的童年時光多半很孤單。
其實黛西是個愛交際的外向孩子──因為喜歡美髮師,她常常要求剪頭髮;她會問鄰居需不需要幫忙遛狗;受訪的一戶人家甚至笑著分享說,她曾經想幫郵差烤生日蛋糕。這個女孩極度渴望人際連結,偏偏她的生活中沒有人真的對她感興趣,她的父母尤其如此。這使她非常傷心。但這也是她長大後成為眾人偶像的原因。
我們都愛痛苦又美麗的人。沒有誰比黛西‧瓊斯更頹壞同時又美得不可方物。
當黛西開始在日落大道出没,完全不令人意外,畢竟那是集結光輝與污穢的所在。
黛西‧瓊斯(黛西‧瓊斯與六人組的主唱):從我家到日落大道,走一下就到了。大約十四歲左右,我受不了待在家裡,想要找點事做。就算還沒到可以進酒吧和夜店的法定年齡,我還是照去不誤。
我記得還很小的時候就跟飛鳥樂團(The Byrds)的巡演工作人員討過香菸。我很快就學到了,不穿胸罩的話,別人會以為我的歲數比較大。有時我還會學一些酷女孩,把頭巾弄成髮帶。我想要看起來像路邊的那些追星族,不僅穿得像,他們手上的大麻菸和扁酒瓶也不能少。
所以某一天晚上,我在威士忌搖擺舞(Whisky a Go Go)外面跟這個工作人員討菸抽──那是我第一次抽菸,可是我裝得像是犯菸癮的樣子。一邊忍著不要把喉嚨中的刺癢或其他東西咳出來,一邊使勁跟他眉來眼去。現在回想起來還真丟臉,無法想像我當時有多矬。
後來有個人過來跟這個工作人員說:「我們該進去設定效果器了。」他轉過來問我:「要進來嗎?」結果我就這樣偷偷溜進威士忌搖擺舞,也是第一次。
那晚我待到凌晨三四點。從沒做過這種事,做了之後突然覺得我確實活著,是某個事物的一部分。一夕之間我彷彿變成另一個人。任何人給我什麼酒,我就喝什麼酒,給我什麼菸,就抽什麼菸。
回到家,又醉又茫地穿過正門,倒在床上。我敢打賭我父母連我出門都沒注意到。
隔天一覺醒來,晚上我又出門,做一樣的事。
後來,日落大道的夜店圍事都認得我,無論我想去哪裡都讓我進去。威士忌搖擺舞、倫敦之霧(London Fog)、暴動酒店(The Riot House)。沒人在意我幾歲。
葛瑞格‧馬堅尼斯(〔Greg McGuinness〕大陸凱悅嘉寓酒店的前禮賓員):呃天吶,我不曉得在我注意到之前,黛西已經在凱悅酒店出沒多久了,但我清楚記得她給我的第一印象。那時我在講電話,這個高得不像話又瘦得不像話的女生走了進來,她的瀏海很厚,還有一雙你這輩子所看過最大、最圓的藍眼睛,嗯,她還有很好看的燦爛笑容。當時她挽著一個男人的手臂,我不記得是誰了。
那時在日落大道有很多女生來來去去,你看得出來她們其實是假裝成大人的小妹妹,可是黛西看起來就是大人。她不像在學任何人,只是在做自己。
在那之後,我注意到她常常進來酒店。她總是在笑,好像沒什麼事會讓她厭煩,至少在我看到時是這樣。感覺很像在看小鹿斑比在學走路,雖然她很天真、很脆弱,但你就是忍不住會注意到她。
說實在,我也會為她擔憂。那個環境有很多男人都......都偏好年輕女生。三十幾歲的搖滾明星睡十幾歲的少女,我不是說這樣沒問題,只是在那個時代真的時有所聞。你看看,洛瑞‧馬蒂斯(Lori Mattix)跟吉米‧佩奇(Jimmy Page)在一起時才幾歲?十四吧?還有伊吉‧帕普(Iggy Pop)跟莎貝兒‧史塔(Sable Starr)?他還把莎貝兒寫進歌裡,老天,他居然有臉炫耀。
至於黛西,看得出來,從歌手到吉他手到工作人員──每個人都在注意她。每次遇到她,我都會盡力確保她沒事,也會密切留意她的動向。我很喜歡她。因為她比她周遭發生的任何事都特別。
黛西:性和愛,讓我學到不少教訓。久了就懂了,男人就是會予取予求,毫無歉疚,還有些人要的只是一點點的你,不要全部的你。
我確實認為有的女生可能不覺得自己被佔便宜,像是一些石膏屌藏家(Plaster Caster),或是驚世女孩集合體(GTOs)的某些成員,可能吧。不過對我來說,一開始感覺就很糟。
我破處的對象......是誰不重要。反正他年紀比我大,是個鼓手,我們在暴動酒店的大廳相遇,他邀我上樓一起吸幾條,還說我是他的夢中情人。
我受他吸引,主要是因為他受到我吸引。我希望有人把我當成特別的個體,巴不得有人能一直關注我。
我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們就已經在他床上了。他問我知不知道自己在幹嘛,我說當然,事實上什麼都不懂。那時大家都在說自由戀愛和性愛有多好多好。如果你夠酷、夠嬉皮,你就應該喜歡做愛。
我一直盯著天花板,等他完事。我知道我應該要有些動作,可是我只能僵著,一動也不敢動。整個房間只聽得到我們的衣服摩擦床單的聲音。
我完全不懂自己在做什麼,也不懂為什麼自己明明不想做那些事卻還是做了。人生到了這個階段,我已經接受過很多治療,真的是非常多治療,現在我明白了很多事,也更了解自己。我那時想要待在這些男人──這些明星──身邊,因為我不知道要怎麼突顯自己的重要性,我以為,如果想要一直待在他們身邊,就得取悅他們。
他完事後起身,我拉下洋裝裙襬。然後他說:「你想回去朋友身邊的話也沒關係。」其實我沒什麼朋友,但我聽得出來,他的意思是我該走了。所以我就離開了。
他再也沒跟我講過話。
席夢‧傑克森(〔Simone Jackson〕迪斯可舞曲女星):我記得某天晚上在威士忌搖擺舞的舞池看到黛西。每個人看到她,眼睛都會不由自主停在她身上。如果世界是銀色的,黛西就是金色的。
黛西:席夢變成我的好朋友。
席夢:我走到哪都帶著黛西,就像多了一個妹妹。
我記得......日落大道暴動的時候,我們都跑去潘朵拉盒子(Pandora’s Box)那邊抗議宵禁和警察管制。黛西跟我一起出門,參加示威,途中遇到一些演員,接著一起去巴尼餐酒吧(Barney’s Beanery)狂歡。後來我們跟其中一個人回家,黛西直接倒在露臺上不省人事。我們一直等到隔天下午才離開。她那時差不多十五歲,我大約十九歲。我一直在想:除了我之外,難道沒有任何人在乎這孩子過得好不好嗎?
話說我們那時候都有吃快速丸,就連年紀這麼小的黛西也不例外。如果想保持纖瘦身材又想要整晚醒著,不用點什麼藥不行。通常是苯丙胺或黑美人。
黛西:減肥藥是最方便的選擇。我甚至不覺得自己主動選了什麼。一開始我們也不覺得自己有嗑藥嗑到嗨。古柯鹼也是。旁邊有人在用,你跟著碰一口,大家根本不會認為這樣會有什麼成癮問題。那時就是這樣。
席夢:我的製作人在桂冠峽谷(Laurel Canyon)買了房子給我住。他想跟我上床,我拒絕了,但他還是買了房子。我讓黛西搬來跟我一起住。
我們睡在同一張床上六個月。我可以證明,她都沒怎麼在睡覺。凌晨四點我快要入睡的時候,黛西還會要求讓燈亮著,因為她想讀書。
黛西: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的失眠問題很嚴重,從小就這樣。我到晚上十一點都還很清醒,覺得自己還不累,我的父母只會對我吼:「去睡就對了!」大半夜,我只能做一些安靜的事來打發時間。我媽在家裡隨手放了一些羅曼史小說,我就會拿來讀。通常凌晨兩點我父母還在樓下開趴,我就坐在床上開著檯燈,讀著《齊瓦哥醫生》或是《冷暖人間》(Peyton Place)。
後來就養成深夜讀書的習慣。看到什麼就讀什麼,我不挑書。驚悚小說、偵探小說、科幻小說都可以。
我剛搬去跟席夢住的時候,有一天在比奇伍德峽谷的路邊撿到一箱歷史傳記,一帶回家立刻就讀了起來。
席夢:我跟你說,我睡覺會開始戴眼罩都是因為她。(大笑)後來會繼續戴是因為這樣看起來很時髦。
黛西:我在席夢家住了兩星期,回家去拿衣服。
我爸看到我就問:「你今天早上是不是弄壞了咖啡機?」
我回答:「爸,我現在沒住在這裡好嗎。」
席夢:我告訴她,跟我住的條件是要去上學。
黛西:上高中很麻煩。我知道想拿優等成績的話,老師說什麼就要乖乖照做。可是我也知道學校教的很多東西都是狗屁。記得有一次我們的作業要寫哥倫布發現美洲的過程,於是我寫了一份哥倫布沒有發現美洲的報告,因為他真的不是發現美洲的人,結果老師給我打F。
我找老師抗議:「可是我寫的是事實。」
老師說:「可是你寫的不符合作業題目。」
席夢:她太聰明了,可是老師好像不想承認這一點。
黛西:很多人都說我高中沒畢業,其實我有。我上台領畢業證書,席夢在台下幫我鼓掌歡呼。她這麼以我為榮,讓我也開始為自己感到驕傲。那天晚上,我把畢業證書從盒子裡拿出來,折一折,當成書籤夾到我正在讀的《娃娃谷》(Valley of the Dolls)。
席夢:我的第一張專輯沒紅起來,唱片公司放棄我,製作人把我們趕出他買的房子。我找了餐廳服務生的工作,在雷默特公園區跟表姊合租房子。黛西只能搬回去跟她爸媽住。
黛西:我收拾好之後,從席夢家開車把東西載回我父母家。我進門時,我媽正在一邊講電話一邊抽菸。
我說:「嘿,我回來了。」
她說:「我們買了新沙發。」然後就繼續講她的電話。
席夢:黛西的美貌應該是從媽媽那邊遺傳來的。珍娜很漂亮。我記得以前看過她幾次。眼睛很大,嘴唇很豐滿,整個人很有魅力。很多人都會告訴黛西,她長得像媽媽。她們確實長得像,可是我知道最好別跟黛西這麼說。
記得有一次我跟黛西說:「你媽好美喔。」
黛西回答:「對啊,也就只有美而已。」
黛西:我和席夢被趕出來後,我第一次意識到自己不能繼續四處漂流,靠別人養。那時差不多十七歲吧,我第一次思考自己的人生有什麼目標。
席夢:有時候黛西會來我住的地方。她沖澡或洗碗盤時,會唱珍妮絲‧賈普林(Janis Joplin)或強尼‧凱許(Johnny Cash)的歌。她超愛唱〈上帝買賓士車給我好不〉(Mercedes Benz),唱得比任何人都好。那時我在找新的唱片公司,上了很多歌唱課,花了很多力氣練習,結果咧,黛西毫不費力就唱得很好。因為這一點我應該要討厭她,可是我無法討厭黛西。
黛西:我最喜歡的回憶是......席夢和我一起開車去拉辛尼加,那時應該是開我那台 BMW。現在那裡變成大型購物中心了,不過在那時還是唱片工廠(Record Plant)錄音室。我忘了我們要去哪了,可能是要去詹氏吃三明治。但我記得我們在聽《織錦畫》(Tapestry)這張專輯 ,放到〈你有一個朋友〉(You’ve Got a Friend)這首歌時,席夢跟我大聲跟著卡洛‧金(Carole King)唱,同時我也很認真聽了歌詞,覺得非常有同感。那首歌總會讓我想到席夢,還有對她的感激。
知道世界上有個人會為你做任何事,而你也願意為這個人做任何事,內心會有一種平靜。她是第一個讓我有這種感覺的人。在車上聽到那首歌讓我有點想哭,我轉頭,正要對席夢開口說話,她卻已經在點頭說:「我也是。」
席夢:我常常勸黛西多加利用她的好嗓子。偏偏黛西不想做的事,怎麼勸都沒用。
她那時真是越來越有個性了。我們剛認識的時候,她還有一點天真傻氣,可是(笑)我們應該說她越來越堅強了。
黛西:我那時在跟兩個男生約會,包括微風樂團(Breeze)的韋亞特‧史東(Wyatt Stone)。我對他的感覺跟他對我的感覺就不太一樣。
有一天晚上,我們在聖塔莫尼卡的公寓屋頂呼麻,韋亞特說:「我好愛你,我不明白為什麼你不愛我。」
我說:「我對你的愛就如同我想給任何人的愛。」我真的是這麼想的。那時我已經不太想向任何人展現脆弱的一面了。我從太小的時候就受到太多傷害。我已經不想再經歷那種感覺了。
那晚韋亞特上床睡覺後,我睡不著。我看到一張紙上有他正在寫的歌,顯然是在寫我。裡面提到紅頭髮,還有我一天到晚在戴的圈形耳環。
然後我注意到,他在副歌寫說我心胸寬大卻裝不下愛。我看了老半天,想著「這樣聽起來不太對」。他壓根不了解我。於是我想了想,拿了紙筆,寫了一些東西。
他睡醒後,我說:「你的副歌改一下比較好,像這樣『大眼睛,是非分明/寛大心胸,不受人所控 /她能給的只有少少愛。』」
韋亞特抓起紙筆說:「什麼再說一次?」
我對他說:「我只是在舉例。自己的歌拜託自己寫好嗎。」
席夢:〈少少愛〉(Tine Love)是微風最紅的歌。韋亞特宣稱他自己寫了整首歌。
韋亞特‧史東(微風樂團的主唱):這個問題有什麼好問的?很多事已經船過水無痕。誰還記得?
黛西:類似的事好像越來越常發生。有一次我在巴尼餐酒吧跟一個男的吃早餐,他做編劇和導演。通常早餐的飲料我都會點香檳,可是那天早上因為睡眠不足,我覺得很累,所以我需要咖啡。不過我不能只點咖啡,因為我剛吃了藥,精神還不錯,可是我也不能只點香檳,因為喝了會想睡。這樣你應該了解我的問題吧?所以我會同時點香檳和咖啡。在那些服務生跟我比較熟的店,我都會說這個組合是「起起伏伏」(Up and Down),一個提振精神,一個平復精神。結果這個男的聽了覺得很好笑。他說:「這個點子我總有一天會用到。」然後就寫在餐巾紙上,放到後口袋。我自己就在想:憑什麼你會覺得我自己不會想用這個點子?可是他當然還是在他的下一部電影裡先用了。
當時的情況就是這樣。想到絕妙主意的都是男人,我好像只能當他們的靈感來源。
幹,去他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會想開始寫自己的東西。
席夢:我是唯一鼓勵她施展才能的人。其他人都只會利用她擁有的事物創作他們自己的東西。
黛西:我才不想當其他大人物的繆思女神。
我不是繆思女神。
我就是大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