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開始,我可以買百貨公司打折款、路邊攤衣服,甚至二手商品,因為身外之物已不是我要追求的。
為什麼要買2雙同樣的鞋,其實是忘了我已經買過了。一直不崇尚名牌,當時不買百貨公司8折以下衣服,是因為不想跟太多人穿一樣,所以搶先買,但此次買2雙一樣鞋事件,我發現這種行為是浪費,這不符合我的個性,從此改變消費習慣,鞋子只買不同場合各一雙,壞了才買,再也不會有永遠少一雙鞋,或忘了已經買過的問題。
我會去逛逛,其實是覺得可以挖到寶,當然也有人認為,若是買到往生者遺物商品,也許會不太能接收,我是沒忌諱,也可以說如果真是遺物,我感覺的到。
這家店算大間,逛著逛著,我被背包區吸引過去,一樣一樣拿起來看,突然拿到一個背包,我打冷顫,直覺看一下有冷氣口對著我嗎!看了看沒有,我心裡有數,將背包放回,開始找老公在哪,他正在看製香黏粉,我打開聞了一下,是我很愛的檀香末,因是全新未使用的,所以就買了這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