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麗絲的證據
二
這首詩與邏輯無關,與語言哲學亦不大相關,硬要「攀附」的話,那就是代詞的指稱 (reference) 問題。
故事已趨近尾聲,下文在沒有假裝能輕鬆破解詩義的前提下,與有興趣的讀者一起動動腦筋。
首先,寫字條 (詩) 者是「我」,但「我」是誰是一個有待解決的問題。
字條的收受者是「你」,但「你」是誰是另一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如果指控屬實,即國王的「結論」為正確,字條是傑克所寫,因此「我」應代入「傑克」。
詩中有沒有暗示呢﹖
全詩共有六段。
第一詩段的第三行中的「她給了我一個善良/很好的性格/角色」很可能是一條狐狸尾巴。「善良的性格」或「很好的角色」應該是反話。如前章所述,舊式英語中,紙牌的「Jack」亦稱為「Knave」,而「knave」亦可解作寡廉鮮恥的不誠實之徒。
第五詩段的第二行,即括號內的文字 ——「(在她發作之前)」—— 亦應該是一個暗示。
縱觀整個紙牌王國,紅心皇后似乎是唯一一個不斷「發作」的人物。
所以第五詩段的第二行中的「她」應該是紅心皇后。
順著第五詩段的文意,最後詩段 (即第六詩段) 中的「她」大概亦指稱紅心皇后。「不要讓他知道她最愛它們」便應該是「不要讓他知道皇后最愛它們」。這裡的「them」不可能是「他們」,因此我把「them」譯作「它們」﹔因為不斷發作的皇后逢有頭者必砍,不可能喜愛「他們」,無論「他們」指稱誰人。
大膽推測一下,紅心皇后最喜愛的會是餅撻嗎﹖
現在問一個問題﹕偷走/偷吃了紅心皇后的餅撻的人會不會是紅心皇后自己﹖
既然此案的法官由紅心國王兼任,那便有點棘手以至危險了。
如是觀之,最後的詩段是否可以如下改寫﹕
至於字條的收受者是誰,暫時無從得悉。
__________
-| 再往下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