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一位在公部門任職33年的基層公務人員。他大學畢業那年順利考取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分發報到後一直在稅務局工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漫長公務生涯中,他努力工作並獲得了多次績優獎項,也參與了許多重要的政策制定和執行工作,而他妻子在高中擔任國文老師,任職年資跟王先生差不多。
隨著年齡的增長,王先生開始感到身體和精神上的疲憊,也更加期待享受退休生活。他開始考慮申請退休,再加上兩位子女都已出社會工作,所以跟妻子商量後決定112年就要向服務單位提出登記申請113年自願退休意願。
王先生向單位主管提交了退休簽呈,並與人事室聯繫,以了解相關的退休程序及能領到多少退休金。他準備好了所有需要的文件和服務證明,並按照程序提交了申請。
在詢問人事室的過程中,王先生對於年金改革後的制度感到不安。但他對自己的退休生活充滿了期待,決定要把申請退休條件、月退休金可領多少?何時開始可以支領.......等問題,決定去人事室找吳主任問個清楚。
人事室吳主任轉知王先生跟配偶有兩個網站資源整理退休法規相當詳盡,一個是銓敘部的好想退系列,另一個是教育部人事處年金改革專區網站,以下先就退休申請條件說明:
公務人員退休小常識之好想退→好享退!!
新的一年開始,銓敘部小編在元旦已經分享今(113)年退休可以支領月退休金條件(複習貼文:https://reurl.cc/Z9yy73)。
今天繼續和大家分享—您今年可以領月退休金了嗎?今年退休想領月退休金的條件是什麼?
任職滿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如要支領全額月退休金,則須符合今年的法定起支年齡63歲且任職年資滿15年,如果不符合法定起支年齡,再來看看是否年滿55歲且年資+年齡合計達到今年的指標數88,也可以領月退休金哦!
參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人事室高明賢主任整理「公務人員各類型退休及其條件一覽表」,例如:身心傷病或障礙、彈性退休等類型。
任職滿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如要支領全額月退休金,先看看是否符合32條第7項規定,倘不符合,再來看看是否年滿50歲,且年資+年齡合計達到今年的指標數82,也可以領月退休金哦!
註: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32條第7項:本條例施行前(107年7月1日)已符合法定支領月退休金條件之教職員,依第十八條規定辦理退休時,得就第27條第1項所定之退休金給與種類擇一支領,不受第一項月退休金起支年齡之限制。
參考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人事室高明賢主任整理「教育人員各類型退休及其條件一覽表」,例如:身心傷病或障礙、彈性退休等類型。
王先生看完複雜的退休申請條件後,才知道政府為了不同身分、條件的同仁設計了略有差別的制度,非常用心為了個別化差異而量身訂製,再來也非常好奇自己已符合退休申請條件,但能支領多少退休金呢?有沒有退休金試算網站?
吳主任笑說:「來看看這篇文章,對您會有幫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