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的父母病了,先生回老家獨力照顧,妻子獨自在家,開始過起獨自上班,獨自上健身房,獨自生活的日子,一段時間後,覺得沒先生在,自己一人,滿好的,提出了離婚。先生的親友,先生的部份同事,甚至妻子的親友,和妻子的部份同事都覺得有些不可思議,指責妻子的不是:妻子不是該照顧公婆嗎?妻子不是該照顧先生嗎?妻子不是該分擔先生的負擔嗎?妻子不是該為夫家盡些心力嗎?
以前的婚姻觀—嫁雞隨雞,嫁入夫家,從此就只能為夫家費盡心力,確實會有上述的質疑,然而,就是這樣嗎?就只能是這樣嗎?
現代婚姻,兩個人合得來就合,合不來就分,公婆在兩人結婚前是陌生人,沒養過她,沒照顧過她,為何結了婚侍奉公婆—甚至婆家人—就是媳婦天經地義的義務?她必須在關係中委曲求全,奉獻一切,只為了嫁給了男方;問題是:娘家養她、教她、疼她數十年,然後結婚後,她就必須與娘家疏遠,盡心成為婆家的傭人?這在娘家看來,合理嗎?合情嗎?為何男方不必為女方家庭做出類似的貢獻或犧牲?
上述情節是在婚後,youtube上看到有些女性在婚前協同娘家對男方的諸多無理要求,似乎男方給采禮,給車,給房,給禮物,巴結、服侍女方,而女方將浪費男方金錢、感情視為理所當然的情節,看來也令人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覺。
想起看過的一個抖音,媳婦不滿住在家裡的婆婆,留信告訴婆婆:在結婚前,你對我來說只是個陌生人,憑什麼對我頤指氣使;婆婆回信,結婚前,你對我來說也只是個陌生人,你現在所享受的來自我兒子的溫情、浪漫,對不起,那都是我教導出來的成果,你憑什麼沒有一點貢獻卻能享用這些?幫你帶孩子已經很吃力了,還得伺候你,以後煮飯時請你出來幫忙,而不是等我煮好後,再侍候你享用……
結婚成家前,最好先商量好如何對待或處理雙方的原生家庭,也許沒有唯一的最好的方式,只要雙方都接受、都同意,就是好的方式。至於最前面的案例,雙方都接受分手是最好的祝福,其他人閉上嘴獻上祝福就可以了。指責?免了吧!
部分素材取材自聯合報2024.5.27清淺的《只要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