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札記|《愛不到的真的最美嗎?》
我高一時期的班導師曾說:「愛不到的那個人永遠是心裡最美的那個人。」 曾經我也覺得是,但在十多年後的現在,我不再認同這句話了。
我這輩子愛過的人其實不算少,但也不算多,真正動情到癲狂的那種,十根手指數得出來。而愛而不得,早是我這短暫生命中的常態。
高中愛過兩個,其中一個追到了大學。那算是一個愚蠢卻又巧妙的機遇,我為了她放棄了已經正式錄取的科系,轉頭準備指考。老實說,這輩子沒這麼認真讀書過。三個月的時間,大概把十二年國教該付出的讀書心力都給用上了,終於考上了和她一樣的學校,換來的是她頭一年就被別人追走,還有幾個月的心碎。在這之後我愛上了一個不值得愛的系上同學。(樂呵呵的被當工具人,往事不堪回首)
大二那年的寒假,我交到了我人生中第一個女朋友,三個月後因為很荒謬的理由分手。是的,我愛過她,但比起前兩個,始終都沒有那麼深刻的感覺。而被她甩掉的理由也和這個無關,很複雜也很荒謬,簡單來說就是被女同志當成試愛的對象。
之後幾經輾轉,我又愛過許多不同的人,性格迥異,外貌也不怎麼相似,實在是毫無共同點。儘管如此,對她們,我都是豁出生命一般的去愛。可笑嗎?我覺得不會。像我上一篇文章說過的,我知道我得到的東西會比我付出的珍貴。而巧妙的是,如果當初我沒為了高中我愛的那個人而重新考試,我就不會遇到她們。
最深刻的一個,大概是我在大三還是大四愛上的一個同系學妹。在我發現愛上她之前,我從沒想過我會愛上她,我們價值觀的分歧是我覺得我不可能愛上她的原因。但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在我心裡留下了一個重要的位置。我們互相聊天,互相討論課業,互相幫忙渡過各自經歷的低潮跟黑暗時期。當然,我們也曾經互相不理解,互相怨懟、吵架、不相往來,一直到大學畢業前後,我們才又能開始正常的相處。
有句話這麼說:「相愛,不如相知。」我想是的。離開台中前和她做的最後一件事,是心平氣和的一起喝了杯咖啡。當時的她已經有了男友,而我雖然仍舊單身,但我也為她開心。原來在經歷了這麼多之後,我們還能這樣,一起喝杯咖啡,互相聊著心事,互相祝福對方的未來。她或許不知道,那天離開的時候,我朝著她的背影望了好一陣子,那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帶著遺憾卻又平靜,直到她逐漸遠去,直到我手中的香煙燃盡。之後我們雖然沒在見過面,但仍偶有聯繫。也許緣分不讓我們成為戀人,但卻給了我們更加特別的聯繫。在暴風雨的波濤之後,那片寧靜的海面反而更加珍貴。
在那之後,又經歷了兩次不怎麼值得留戀的戀情,都不是值得愛的人,結局留給我的只有憤恨和憎惡。直到現在又愛上了新的人,我還不知道結局會是怎樣。
愛不到的那個人,永遠是心裡最美的那個人嗎?並不是。我愛上的人,沒有誰是最美的,因為她們各自有各自的魅力,有各自吸引我的地方。沒有誰是最美的。
我感激出現在我生命裡,那些值得愛和值得我付出的人,她們造就了現在的我,一個更加接近愛是什麼的我。雖然如此,我仍不能肯定愛到底是什麼。我只知道愛仍是一個值得追求的事,只要愛上的是一個值得追求的人。
2024.06.29 瞻思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