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就要迎接36歲了,三年前分手後我便開始每年都會買禮物給自己,因為我覺得我應該要對自己好一點,於是我開始大大小小的買,雖然也還是會有天人交戰的時候,例如到底要不要換耳機,對,我到現在還沒換,那是某一任買給我的,我沒有換的原因是因為現在通勤時間少很多,如果我還在NTUH我一定會毫不猶豫地換,但我現在通勤短了很多,有時候可能才聽幾首歌,那我真的要換嗎?還有筆電,現在服役的筆電是2016年的mac air也是我買給自己的第一台蘋果電腦(廢話我就還沒換新的),沒換的原因也是現在除了要寫文章會打開電腦以外,大多時候我都會用ipad air. 而且不得不說蘋果真的是很耐用XD 我實在沒有換掉它的理由,而且這是蘋果最後一代蘋果會發光的系列(有人知道我在說什麼嗎?)像我這種最喜歡跟別人不一樣的性格來說,真的是更沒有換掉它的理由,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