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你是一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難免偶而也會不小心收到「違規罰單」。
收到罰單的當下,你的心情如何?又是用什麼心態來面對和處理?
前陣子有個新聞事件,因為警察刻意躲在樹下測速拍照,反被民眾批評執法不光明磊落。
外界看法兩極化,有人覺得警察執法應該正大光明,不要躲在背後偷偷摸摸;但也有人替警察說話,認為已經有速限和測速的告示,超速被拍沒話說。
我個人則認為,設有分隔島的慢車道,速限40公里有點太嚴格,若在下坡路段,不加油還得邊踩剎車,否則輕易就超速了。
某日下班回到家,兒子遞上代收的兩封掛號信,一看「** 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直覺不妙,還寄了兩封…難道連續開罰?
打開仔細看清楚,確定是「嚴重超速」的罰單,何謂嚴重超速?也就是超過規定速限達40公里(含)以上謂之。
一張是罰款另一張是吊扣牌照,真是晴天霹靂,突然感覺眼前一陣暈眩…。
之前雖然也曾接過一般罰單,但這次是會讓人感覺很痛的那種。
經常飆速的人,通常不會覺得自己騎車快,在下就是一個慢不下來的人。
剛開始坦白說,真的沒辦法接受這個事實,這麼寬廣告的馬路,慢車道速限竟然只有40公里?搶錢啊?
但是,理智慢慢讓我清醒,心想如果不是這次的罰單,現在可能還在80公里的飆速中而不自覺,還好它提醒了我。
自從重罰之後,現在騎車速度都在50公里內。有時想想,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彷彿老天爺知道如此飆速遲早會出大事,所以用罰單來警惕,罰錢事小,總比出了重大事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那時就後悔莫及了,是應該誠心地感謝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