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性別議題融入大學課程教師社群線上會議
時間2024/08/02星期五晚上2100-2230
主題-校園性別事件-老師與學生之間性別事件司法實務研討
參與虎科大教師-李玉璽教授、蔣俊岳教授、林誠孝助理教授、趙育隆專案助理教授
主持-李玉璽教授(通識教育中心)
參與律師-鐘儀婷律師、盧美如律師
「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即是由一群志同道合的教師所組成之團體,他們皆有共同的信念、目標及願景,透過持續不斷的學習與實踐,最終增進自身教學知能及提昇學生學習成效。虎科大透過積極舉辦教師專業成長工作坊、推動教師社群,期望透過跨校或跨系、跨專業領域的交流,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和教學品質,建構教師專業知能。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性別議題融入大學課程教師社群,由不同專業的一群志同道合的教師所組成,以工作坊或交流活動方式,邀請法律或社工、心理輔導的實務或學術界專家學者交流,對科技大學中性別平等教育的實施現況加以檢討與反省,並期望能將研習所得融入於法學、數學、物理、環境保護等各自專業課程之中,提升教師教學研究能量和教學品質。
討論
1 雲林縣某科技大學男女師生性別事件判決-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第三庭111年度判決
兼任教師,非專任教師,並無教師法第15條之適用,而應依教師法第4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相關規定,由聘任學校依聘任辦法規定之審議程序決議後,逕行據以終止聘約並作成規制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兼任教師之處分,毋須報主管機關核准,即發生效力。
2 外縣市某國立體育大學男男師生性別事件判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110年度上字某號判決
某國立體育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助理教授(專任教師)涉有對A生性騷擾,經被上訴人所屬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調查小組於年月日完成調查報告,認定上訴人性騷擾事實成立,且情節重大,建議依行為時即103年6月18日修正公布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9款規定予以解聘。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第 16 條
教職員工之職前教育、新進人員培訓、在職進修及教育行政主管人員之儲訓課程,應納入性別平等教育之內容;其中師資培育之大學之教育專業課程,應有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
第 18 條
1學校之課程設置及活動設計,應鼓勵學生發揮潛能,不得因性別而有差別待遇。
4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
為強化師資生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備性別平等意識,以及增進師資生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將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與教學之專業知能,教育部於111年1月6日以臺教師(三)字1100177973號函發布「教育部培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具備性別平等意識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課程教學知能方案」明確規範各師資培育之大學於課程設計中應適切納入性平教育課程等重大議題。
教育部在2014年發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中規定各領域課程設計應適切融入性別平等等議題。教育部選列之四大議題之一,即為性別平等教育。
性別平等教育融入七大學習領域
九年一貫課程為培養國民應具備之基本能力,提出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應以個體發展、社會文化及自然環境等三個面向,提供語文、健康與體育、數學、社會、自然與科技、藝術與人文(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及綜合活動(家政活動、童軍活動、團體活動、輔導活動)等七大學習領域。由於性別平等教育係以議題融入各學習領域為策略,希望教師具備將性別平等能力指標轉化的能力。
性別平等教育議題在國民中小學的實施,除了以彈性學習時間自行發展教材與教學活動之外,最積極的目的仍冀望以融入式課程作為手段,將性別平等教育能力指標轉化為各學習領域的知識內涵,促使七大學習領域知識內涵與課程結構,均能體現性別平等教育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