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113條之1(輔助人之設置與成年人監護規定之準用)(97.05.23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於 2024/09/12閱讀時間約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二節 成年人之監護及輔助(原:禁治產人之監護)(§1110~1113之1)

立法沿革︰

97.05.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1(輔助人之設置與成年人監護規定之準用)(97.05.23增訂公布)

Ⅰ受輔助宣告之人,應置輔助人。

Ⅱ輔助人及有關輔助之職務,準用第一千零九十五條第一千零九十六條第一千零九十八條第二項、第一千一百條第一千一百零二條第一千一百零三條第二項、第一千一百零四條第一千一百零六條第一千一百零六條之一第一千一百零九條第一千一百十一條第一千一百十一條之二第一千一百十二條之一第一千一百十二條之二之規定。

理由:

一、本條新增。

二、與本修正條文同步修正之民法總則編部分條文修正,新增有關成年人「輔助」之規定,爰配合增訂第1項規定,受輔助宣告之人,應置輔助人。

三、為立法簡潔,於第2項列舉輔助人及有關輔助之職務得準用之成年人監護規定。

❄️❄️❄️❄️❄️❄️❄️❄️❄️❄️❄️❄️❄️❄️❄️❄️

您可能也感興趣

avatar-img
0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留言0
查看全部
avatar-img
發表第一個留言支持創作者!
民法上書坊 的其他內容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2(意定監護之定義)(108.06.19增訂公布) Ⅰ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3(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及效力)(108.06.19增訂公布) Ⅰ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始為成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4(意定監護之優先原則與例外)(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受監護宣告之人已訂有意定監護契約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5(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或終止)(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前,意定監護契約之本人或受任人得隨時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6(另行選定或改定全體監護人)(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後,監護人共同執行職務時,監護人全體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7(意定監護人之報酬)(108.06.19增訂公布) 意定監護契約已約定報酬或約定不給付報酬者,從其約定;未約定者,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2(意定監護之定義)(108.06.19增訂公布) Ⅰ稱意定監護者,謂本人與受任人約定,於本人受監護宣告時,受任人允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3(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及效力)(108.06.19增訂公布) Ⅰ意定監護契約之訂立或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始為成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4(意定監護之優先原則與例外)(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時,受監護宣告之人已訂有意定監護契約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5(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或終止)(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前,意定監護契約之本人或受任人得隨時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6(另行選定或改定全體監護人)(108.06.19增訂公布) Ⅰ法院為監護之宣告後,監護人共同執行職務時,監護人全體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四章 監護\第三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1113之2~1113之10) 立法沿革︰ 108.06.19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1113條之7(意定監護人之報酬)(108.06.19增訂公布) 意定監護契約已約定報酬或約定不給付報酬者,從其約定;未約定者,
你可能也想看
Google News 追蹤
Thumbnail
徵的就是你 🫵 超ㄅㄧㄤˋ 獎品搭配超瞎趴的四大主題,等你踹共啦!還有機會獲得經典的「偉士牌樂高」喔!馬上來參加本次的活動吧!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光經歷律師人生就有 三.四.次!然後,2021年的現在!正在過著第4回律師人生
Thumbnail
著作權法第 88 條(請求權)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
Thumbnail
《民法》已經修正,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自2023年上路實施。也就是再過26天,原本還是未成年的18歲同學,就會變成成年的18歲同學啦。 成年之後,自行成長、自行負責,法律上所有的行為,都應該負起自我責任,報稅方面,也會一起減少撫養優惠。台北國稅局提醒,3大稅目: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
Thumbnail
由於我們現在有專屬於財團法人的「財團法人法」,而在私立學校或是醫療院所也有「私立學校法」及「醫療法」等特別法去規範。在適用上的順序以特別法為最優先(註1),當特別法沒有規定時,則依財團法人法的規定,若財團法人法也沒有規定的事項,才會適用民法關於財團法人的相關規定。
Thumbnail
成立法人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經濟上利益,也可能只是單純想要做公益,而由於目的不同,所以在營利法人與公益法人在設立及組織上有著不同的設定,以符合其成立目的的達成。在區分為營利法人或公益法人時,是以「設立登記」為準,而非以業務性質作區分。也就是說,就算是公益
Thumbnail
什麼是法人?法人也是人,只是它不是血肉之軀,是法律去創設的一個人(民法第25條),它與自然人是相對的概念,基本上法人就是被創設來做法律行為的主體,除此之外,由於與自然人在本質上畢竟還是不同,所以法人擁有自己一套的制度系統!本次我們會就「法人」做個概念性的介紹,之後會再細部介紹各法人種類的特性與
Thumbnail
延續上週我們所講的內容(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本週來為大家介紹意思能力與責任能力的部分!
Thumbnail
法律之所以存在,是為了規範「人」,沒有「人」的存在,就不會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可以這麼說,包含民法在內,所有的法律都是以「人」為中心。民法上的「人」包含了自然實體存在的「自然人」以及概念上創設的「法人」,並以「自然人」和「法人」作為民法上的權利主體,今天我們就先從「自然人」說起,體系上並區
Thumbnail
民法的相關規定,到底是從何而來?為什麼民法總則要規範時效?為什麼民法債編要有買賣、租賃等個別規定?總不會是憑空誕生吧?
Thumbnail
每一部法律的訂定都有它的目的,也就是說每部法律都有需要解決的問題。不僅是民法,相對的刑法、消費者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各種領域的法律,都有它特定的任務,而法律亦是具有國家公權力強制性的社會規範,為的是解決各種社會上的現象,讓它產生效力或效果,而不是一直懸而未決,甚或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態度
Thumbnail
徵的就是你 🫵 超ㄅㄧㄤˋ 獎品搭配超瞎趴的四大主題,等你踹共啦!還有機會獲得經典的「偉士牌樂高」喔!馬上來參加本次的活動吧!
Thumbnail
隨著理財資訊的普及,越來越多台灣人不再將資產侷限於台股,而是將視野拓展到國際市場。特別是美國市場,其豐富的理財選擇,讓不少人開始思考將資金配置於海外市場的可能性。 然而,要參與美國市場並不只是盲目跟隨標的這麼簡單,而是需要策略和方式,尤其對新手而言,除了選股以外還會遇到語言、開戶流程、Ap
Thumbnail
光經歷律師人生就有 三.四.次!然後,2021年的現在!正在過著第4回律師人生
Thumbnail
著作權法第 88 條(請求權)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
Thumbnail
《民法》已經修正,成年從20歲調降到18歲,自2023年上路實施。也就是再過26天,原本還是未成年的18歲同學,就會變成成年的18歲同學啦。 成年之後,自行成長、自行負責,法律上所有的行為,都應該負起自我責任,報稅方面,也會一起減少撫養優惠。台北國稅局提醒,3大稅目:房地合一自住房地租稅優惠、受扶養
Thumbnail
由於我們現在有專屬於財團法人的「財團法人法」,而在私立學校或是醫療院所也有「私立學校法」及「醫療法」等特別法去規範。在適用上的順序以特別法為最優先(註1),當特別法沒有規定時,則依財團法人法的規定,若財團法人法也沒有規定的事項,才會適用民法關於財團法人的相關規定。
Thumbnail
成立法人的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經濟上利益,也可能只是單純想要做公益,而由於目的不同,所以在營利法人與公益法人在設立及組織上有著不同的設定,以符合其成立目的的達成。在區分為營利法人或公益法人時,是以「設立登記」為準,而非以業務性質作區分。也就是說,就算是公益
Thumbnail
什麼是法人?法人也是人,只是它不是血肉之軀,是法律去創設的一個人(民法第25條),它與自然人是相對的概念,基本上法人就是被創設來做法律行為的主體,除此之外,由於與自然人在本質上畢竟還是不同,所以法人擁有自己一套的制度系統!本次我們會就「法人」做個概念性的介紹,之後會再細部介紹各法人種類的特性與
Thumbnail
延續上週我們所講的內容(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本週來為大家介紹意思能力與責任能力的部分!
Thumbnail
法律之所以存在,是為了規範「人」,沒有「人」的存在,就不會有法律,也不需要法律。可以這麼說,包含民法在內,所有的法律都是以「人」為中心。民法上的「人」包含了自然實體存在的「自然人」以及概念上創設的「法人」,並以「自然人」和「法人」作為民法上的權利主體,今天我們就先從「自然人」說起,體系上並區
Thumbnail
民法的相關規定,到底是從何而來?為什麼民法總則要規範時效?為什麼民法債編要有買賣、租賃等個別規定?總不會是憑空誕生吧?
Thumbnail
每一部法律的訂定都有它的目的,也就是說每部法律都有需要解決的問題。不僅是民法,相對的刑法、消費者保護法、勞動基準法等各種領域的法律,都有它特定的任務,而法律亦是具有國家公權力強制性的社會規範,為的是解決各種社會上的現象,讓它產生效力或效果,而不是一直懸而未決,甚或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極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