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讓我稱他為T吧。
我跟T是大學三年級的社團認識的。一見他,我就知道這個人是我喜歡的類型。
社團結束後,他會陪我邊聊天邊走去等校車,這讓我更是心動了。
但當時我有男朋友,所以我告訴自己,要把這份感覺收起來。
後來雙方都忙,社團也越來越少去,就因此斷了聯繫。
提離婚前的一週,我跟T在社群媒體上聊了起來。
已經忘記是因為什麼話題,但我們就如此又有了聯繫。
他年紀比我大,冷靜、聰明、溫柔、犀利。我無法欺騙自己,我知道我果然喜歡他。
離婚時的悲傷、考空姐時的焦慮、與兒子分離時的撕心裂肺,他都幫我接住了。
但他也是個以自己為重的人。當然這是好的,因為我也期許自己能做到那樣,而不是隨時需要感受有人關心自己。
我們就這樣聊著天,偶爾他忙,一整天只會只有一句話,但有時又都會秒讀秒回。
漸漸地,我知道,我開始患得患失。
我開始等他的訊息,計算他消失了多久,整天盯著螢幕,心情永遠吊在半空中。
「你只要跟二十個男生聊天,你就不會在意這一個消失多久了啦!」我的閨蜜如此建議。
所以我下載了交友軟體,體驗到眾星拱月的自滿,外頭好幾百個男生都在等我跟他們說聲「嗨」。
我發現自己很受歡迎,開始每天跟不同男生出去約會。
我覺得自己好像真的可以忘了T。
但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個月,我覺得好乏。
不斷地聽著他人的生命故事,然後再講第34次跟前夫離婚的心境,我膩了。
而T也許是忙完了階段性任務,也開始很熱絡地回應我,再也不搞消失。
我就這樣重回了T的溫柔鄉,把交友軟體也刪了。
我告訴T我不約會了,也跟之前認識的男生們斷了聯繫,好像想證明我不是玩咖,我現在眼裡只有他,希望他能對我認真。
我們像情侶一樣,每天早安晚安,報備去了哪裡,一個月見一次面,手牽著手去逛百貨公司,晚上再一起吃著泡麵當宵夜。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但每當分離時,他總是很灑脫地笑著說:「下次見囉!」,與我的依依不捨形成強烈對比。
在開始聊天三個月、見面第四次後,我告訴自己,該醒了。
那一天,我們一起重回相遇的大學校園,在雨中撐著同一把傘散步。
那些社團結束後,還帶著夏天尾巴的溫度的初秋夜晚,在路燈照射下,他笑得有點邪氣的臉,又浮現在腦海裡。
十年前,十年後。上天讓我們再度相遇,給了我走在你身邊的機會,但我還是抓不住你。
我在客運上默默流著淚,知道這一次沒有親吻的道別,就是最後了。
兩天後,我向T坦白了自己的心意。他說:「對不起,我沒辦法跟你在一起。」這個我早就預料到的答案。
我將T趕出了我的生命,哭得肝腸寸斷,然後知道在150公里外的他,會若無其事地繼續他的人生。
其實我也知道,這才是最好的結局。
如果T答應了跟我在一起,對我們兩人都是毀滅。
他將因為我而無法追求人生最高的可能性,我則是會重蹈覆轍,為了他人而活。
我一直很不甘心,覺得是因爲在錯誤的時機相遇,我們才兩次都不能在一起。
「如果我跟他現在都已經有很理想的工作」、「如果我跟他事業都已經很成熟」、「如果⋯⋯」
但在哭完後,我告訴自己:不。就算如此,他還是不會跟你在一起。
他就只是沒有這麼喜歡你而已。
我也很感謝他的誠實,而不是繼續給我海市蜃樓般虛無的希望。
他知道,現在的我該做的,不是抓住剛好出現的浮木,而是要自己學會游泳。
我走在一條「成長為一個完整的人」的道路上,在未來的某個時間點,我會因為自己杯子裡的東西是如此地豐富,而需要找一個人來分享多出來的部分。
現在的我,只是個索求無度的討愛機器,杯子裡的水可能連三分之一都不到。
T知道,不管再怎樣倒水進來,只要我自己的內心有破洞,那就永遠補不滿。
這趟完成分離的登山之旅,我連半山腰都還沒到。
我卡在「自我價值」這關,也許卡了一輩子。
我永遠需要別人的稱讚與肯定,才能稍稍說服自己「你很棒」、「你很漂亮」、「你很有價值」。
我決定不再沉迷於男生們看著我就會臉紅的眼神,而是重新拿起了書本與電腦,開始閱讀與寫作,這兩樣最簡單、樸素,卻最能與自己相處的時光。
「我回來囉。我想聽聽你想說什麼。我都在。我們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