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1070條(認領之效力(三):絕對效力)(96.05.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更新 發佈閱讀 1 分鐘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三章 父母子女(§1059~1090)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96.05.23修正公布

民法第1070條(認領之效力(三):絕對效力)(96.05.23修正公布)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理由:

一、本條規定「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民訴第589條卻有撤銷認領之訴的規定。依民訴規定認為沒有真實血統之認領可訴請撤銷,造成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規定相互衝突。本條立法目的基於保護非婚生子女及符合自然倫常之關係,對於因認領錯誤或經詐欺、脅迫等意思表示瑕疵之情形,亦不得撤銷其認領。

二、基於客觀事實主義,如有經科學鑑定之證據(例如DNA鑑定)或其他事實足認認領人並非生父者,自應許其撤銷認領。爰增設但書規定,准許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時,可撤銷認領,以兼顧血統真實原則及人倫親情之維護。

【原條文】(認領之效力(三):絕對效力)(19.12.26制定公布)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

❄️❄️❄️❄️❄️❄️❄️❄️❄️❄️❄️❄️❄️❄️❄️❄️

您可能也感興趣

留言
avatar-img
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avatar-img
民法上書坊
5會員
624內容數
歡迎來到李不微之民法上書坊
民法上書坊的其他內容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7條(直系及旁系血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Ⅰ稱直系血親者,謂己身所從出或從己身所出之血親。 Ⅱ稱旁系血親者,謂非直系血親,而與己身出於同源之血親。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8條(親等之計算)(19.12.26制定公布) 血親親等之計算,直系血親,從己身上下數,以一世為一親等;旁系血親,從已身數至同源之直系血親,再由同源之直系血親,數至與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2024/08/29
所在編章︰ 第四編 親屬\第一章 通則(§967~971) 立法沿革︰ 19.12.26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969條(姻親之定義)(19.12.26制定公布) 稱姻親者,謂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
看更多
你可能也想看
Thumbnail
雙11於許多人而言,不只是單純的折扣狂歡,更是行事曆裡預定的,對美好生活的憧憬。 錢錢沒有不見,它變成了快樂,跟讓臥房、辦公桌、每天早晨的咖啡香升級的樣子! 這次格編突擊辦公室,也邀請 vocus「野格團」創作者分享掀開蝦皮購物車的簾幕,「加入購物車」的瞬間,藏著哪些靈感,或是對美好生活的想像?
Thumbnail
雙11於許多人而言,不只是單純的折扣狂歡,更是行事曆裡預定的,對美好生活的憧憬。 錢錢沒有不見,它變成了快樂,跟讓臥房、辦公桌、每天早晨的咖啡香升級的樣子! 這次格編突擊辦公室,也邀請 vocus「野格團」創作者分享掀開蝦皮購物車的簾幕,「加入購物車」的瞬間,藏著哪些靈感,或是對美好生活的想像?
Thumbnail
雖然從產房一出來到會講話,小孩子出生第一句話就是叫爸爸,有時候讓媽媽很不是滋味,但畢竟礙於大環境,還是通常會讓小孩跟爸爸姓,但是孩子出生後爸爸根本沒照顧過幾次,離婚後孩子還要跟爸爸的姓氏一輩子看了就讓人不爽,那身為媽媽可以讓小孩子改跟自己姓嗎?
Thumbnail
雖然從產房一出來到會講話,小孩子出生第一句話就是叫爸爸,有時候讓媽媽很不是滋味,但畢竟礙於大環境,還是通常會讓小孩跟爸爸姓,但是孩子出生後爸爸根本沒照顧過幾次,離婚後孩子還要跟爸爸的姓氏一輩子看了就讓人不爽,那身為媽媽可以讓小孩子改跟自己姓嗎?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帶著大家導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即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大法官如何看待在我國民法第1052條第2項採「破綻主義」之裁判離婚事由下,卻於同條第2項但書加上「有責主義」之概念,是否違憲
Thumbnail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帶著大家導讀,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即關於限制唯一有責配偶請求裁判離婚)大法官如何看待在我國民法第1052條第2項採「破綻主義」之裁判離婚事由下,卻於同條第2項但書加上「有責主義」之概念,是否違憲
Thumbnail
2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來討論「認祖歸宗|被告拒絕驗DNA,法院會怎麼判定?」的問題,非婚生子女,想要回去認祖歸宗,於是提出訴訟程序,那法院會如何做判斷?以下我們詳細說明: 【 認祖歸宗 相關案例】   小明當時已經有了家室,卻
Thumbnail
2 /圖片來源:freepik.com/ 撰文:高雄律師,王瀚誼律師事務所   大家好,我們今天來討論「認祖歸宗|被告拒絕驗DNA,法院會怎麼判定?」的問題,非婚生子女,想要回去認祖歸宗,於是提出訴訟程序,那法院會如何做判斷?以下我們詳細說明: 【 認祖歸宗 相關案例】   小明當時已經有了家室,卻
Thumbnail
小孩監護權|夫妻分居已久但未離婚,如何約定小孩監護權?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夫妻分居已久但未離婚,如何約定小孩的監護權?」的問題,當夫妻間因種種因素分居,但是尚未達離婚程度時,對於子女照護教養事項無共識時,可以如何處理呢?而若想維持共同監護的話,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
Thumbnail
小孩監護權|夫妻分居已久但未離婚,如何約定小孩監護權? 大家好,我們今天要向大家討論,關於「夫妻分居已久但未離婚,如何約定小孩的監護權?」的問題,當夫妻間因種種因素分居,但是尚未達離婚程度時,對於子女照護教養事項無共識時,可以如何處理呢?而若想維持共同監護的話,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詳細請看我們以下的
Thumbnail
一般我們生活中偶有聽到親朋好友「改名」,卻很少聽到有人「改姓」,這是因為姓氏代表了家族及文化認同,民法也對於改姓有規定,本文會分析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改姓?要依照什麼樣的程序及要求?這篇文章,會把答案全部告訴你!
Thumbnail
一般我們生活中偶有聽到親朋好友「改名」,卻很少聽到有人「改姓」,這是因為姓氏代表了家族及文化認同,民法也對於改姓有規定,本文會分析什麼樣的情況下可以改姓?要依照什麼樣的程序及要求?這篇文章,會把答案全部告訴你!
Thumbnail
 💬我覺得幫忙翻譯判決書上寫的:「要難謂非...」、「非不得謂...」、「尚非法所不許...」、「尚非全部無疑...」、「難謂其非條件不成就...」這些雙重甚至三重否定句都還好,難的都是那些檯面下的話....
Thumbnail
 💬我覺得幫忙翻譯判決書上寫的:「要難謂非...」、「非不得謂...」、「尚非法所不許...」、「尚非全部無疑...」、「難謂其非條件不成就...」這些雙重甚至三重否定句都還好,難的都是那些檯面下的話....
Thumbnail
根據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人協議離婚時須兩名以上見證人簽名,而有時疏忽掉一些細節,可能會導致將來對方反悔時,可以利用這些漏洞提出離婚無效,所以為了避免這種不必要的爭議,我們就必須了解關於離婚證人的一些重點。為什麼要離婚證人?因為要確定夫妻雙方的離婚
Thumbnail
根據民法第1050條規定,兩人協議離婚時須兩名以上見證人簽名,而有時疏忽掉一些細節,可能會導致將來對方反悔時,可以利用這些漏洞提出離婚無效,所以為了避免這種不必要的爭議,我們就必須了解關於離婚證人的一些重點。為什麼要離婚證人?因為要確定夫妻雙方的離婚
追蹤感興趣的內容從 Google News 追蹤更多 vocus 的最新精選內容追蹤 Googl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