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去游泳,遇到了一個泳友,然後在池邊就談了起來。
大概談的都是關於柯P的事,談著談著,後來我就想到了「媽寶社會」這四個字。
媽寶社會的特色就是什麼事都看情不看理,凡事媽寶發生了什麼事一定是其他人其他事影響到、甚至是陰謀論。
可是在這個過程當中卻忽略了這個「媽寶要為自己的行為或過失」負責任這件事,即使這個媽寶已經五六十歲了,還是一樣的溺愛縱容。
問題其實很簡單,只要回答是或不是?有或沒有?誠實只要一句話,謊言卻要一堆話,什麼黨派顏色、政治迫害都是模糊焦點,結果一大堆「草媽」也跟著起鬨,就是要看到司法轉彎才肯罷休!
那法院到底有沒有轉彎呢?一起開起「官商聯合會議還唱過歌」的都被收押禁見了!我們的媽寶市長卻因為對市政不熟悉、對專業不了解、什麼事都不知道所以涉案情節不是那麼重大,然後就可以「個別處理」。
基本上法院的裁決有一些歧視的意味,正確的說法就是看不起,它的意思是對於一個由人民票選出來的市長,俱備相關的學經歷,能夠做下決策並獨立負責的懷疑,因為它的標準顯然是不是對一個卸任的民選市長,而是對一個沒辦法為自己負責的小孩,因此「不知道」才能被採信成為一種判決標準,這在某些程度上不是正呼應我前面說的「媽寶社會」?
現在社會上出現兩種看法,一種是隨人造業隨人擔,就是自己做的自己勇敢承擔,另一種則是「親愛的阿北,我們敬愛你,不管你做了什麼,我們都選擇相信你,一切都是政治迫害,因為有一股勢力將一些財團、公務員、檢察官、專家、學者和名嘴全都聯合起來一起用陰謀論來對付阿北,為了這個目的還特地設計了五大弊案,就是要讓阿北身敗名裂。」
前一種看的是「司法案件的涉嫌人」,另一種看的則是「政治迫害的受難者」,凡是判決對阿北「有利的就是司法正義」,「不利的就是政治迫害」,我擔心再這麼雙重標準下去,這些人的會不會精神分裂?
其實和泳友的談話中還談到了野百合學運,說到了一個律師稱自己的野百合學運的幕後操盤手,我說「騙人沒參加過野百合?」我那時也是台下靜坐的一員,怎麼從沒有看到我這個「律師同學」運籌帷幄的身影,一場野百合運動的成就最後全變少數人的功勞,並讓人給收割了過去,然後呢?
我之所以有感而發,因為一切都是相關連動的,像柯p、黃國昌、鄭文燦都是從學運出身或是從中得益,是野百合和太陽花學運,給了這些人舞台反對政治社會的不公不義,他們也順利地乘著這股風潮成為政治人物,最後結果正應了一句話:「你所反對的就是將來的自己!」
還好還有一些人默默地堅守自己的崗位,將學運的精神給傳承下去,只是看到一些人自詡清廉正直,卻不斷被打臉,一時有感而發,寫篇文章來發抒己見,當然我也正在看一個人說謊的極限,能不能超越他當初所反對不屑的人?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