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東西是『需要』還是『想要』,沒這麼簡單,內藏許多心理意涵。
小時候生日到,可以向父母要求買禮物:要娃娃(已經有一床的娃娃,還要)、要貼紙(同學都有什麼什麼可愛的貼紙,我都沒有)、要吃麥當勞肯德基(每次都不能吃炸雞漢堡,生日要吃)...,這會兒,父母順勢拿出道理來教育孩子,澄清這是需要還是想要,一陣討論之後,不管結局是什麼,當小孩的只有接受的份兒。
爲了『需要而買』,如:肚子餓需要買食物吃,天氣冷需要買衣服穿...,買到之後~不論是否已經使用該東西,心理上已經達到某種程度的滿足,心情愉悅,並且紓解「還沒有取得該項東西前而有的匱乏」壓力感。
為了『想要而買』,內在有曲折複雜的情感。當買到之後,除了個人的想要慾望得到滿足、覺得快樂之外,還可能是一種「我做了某事」的存在感、「我得到了」的控制感權力感、「我也和某人一樣擁有某東西」的優越感和有能力感、重溫「過去與此東西有關連的故事」之經驗與回憶...等等更多其他個別化的意涵。
以上述買禮物為例,從小孩視角來省思內在想法:永遠不夠的娃娃,通常是填充絨毛娃娃,觸摸著有溫暖舒適感,外表造型很可愛,每一隻都喜歡,同時滿足收藏和內在安全需求。貼紙代表和同儕一致的意思,想要和朋友有話題,融入團體,滿足社交需求。吃平常不能吃的食物,想要突破被父母限制捆綁,渴望炸物的酥脆口感、可樂冰涼甜蜜滋味,不去管健不健康,爭取自由權利,滿足美味的需求。這樣想來,全都是必要需要的購買。
換父母角度思考:娃娃已經很多,床頭都擺不下了,不需要再花錢買,是一種浪費。貼紙沒有用處,只是拿來看一看炫耀一下,又沒有真正用處,不應該買。炸物甜飲不能吃,要吃健康食物,為了身體健康著想,不能放肆,尤其是飲食好習慣,從小就要建立以避免將來肥胖和疾病問題。
看來雙方都是理由充分,結局在不同的排列組合之下,會養成具備各式各樣人格的成人,譬如:常常因『想要而買』的人,事後回到現實考量,起了懊惱後悔之心,自責當時不該買,買了不需要的東西,只是堆在家裡也用不完,徒增新煩惱。若是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此類事件,或是買得太過火失去自我控制力時,內在心理交戰、矛盾不一的狀態令人吃不消,就要認真將此狀況視為問題,琢磨調整修轉之道。尤有甚者是竟不知為何而買,經常一時衝動購買,刷出巨量金額超過負荷,演變成影響生活品質造成困擾的程度,那麼尋求心理諮商與治療,是極為建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