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全球大選年,除了1月台灣打頭陣辦完總統大選後,其它國家像是英國、法國、歐洲議會等,也陸續完成這項艱鉅任務。尤其,牽動著全球局勢的美國總統大選,也即將要在下週二(11/5)登場…
除此之外,今年的區域衝突不僅沒有止息,更越演越烈。不論是為期近3年的烏俄戰爭,或者是情況從複雜變得難以理解的以色列與中東國家的衝突,甚至是南北韓之間急遽增加的緊張關係…
台灣也不平靜。不論是中國越來越緊迫的文攻武嚇,尤其公眾人物的政治表態強硬地撕裂內部情感,又或者國內政壇極為混亂的相互對抗,甚至是天災人禍對生活帶來的無常性…
這是一個混亂的時代,而且是交雜著民粹、反菁英、後真相的時代。我們明明生活在一起,明明有進步的科技、方便的資訊流,但我們又好像活在不同的時空裡。
不要擔心,有個永恆不變的答案正是「新聞媒體」。越是混亂,我們越需要有一群人,為了公共利益努力,努力提供真實、公平、有建設性的資訊給我們,而新聞媒體「得以獨立地展現專業」就是我們信任的根基。
我知道你或許不認同,因為台灣有超多新聞台,但沒有一台讓你很滿意。這次,我們試著回答這個問題,先看看「歐洲」怎麼做,再回頭想想「台灣」可以怎麼辦。
文長,但別怕!這樣看少負擔:
找有興趣的數字標題0️⃣→看內文→延伸閱讀
-越亂的地方你越需要它!看看歐洲怎麼健全「新聞媒體」的功能
今年的亂大概可以分為兩種層次,第一種層次就是「武裝衝突」,像是烏俄戰爭、以哈衝突、南北韓衝突等等。此時資訊通常會非常混亂,尤其在社群媒體普及的今天,資訊戰、心理戰變成戰爭的重要關鍵,我們更容易在傳遞或接收資訊時,遭受到「攻擊」。舉例來說,2022年俄羅斯在入侵烏克蘭之前,就先透過網路散播大量不實資訊、製造恐慌,可謂「網軍先開打」的新興戰爭特徵。
第二種亂,就是因為選舉而來的各式資訊戰,畢竟2024年可謂「超級選舉年」。事實上,現在已經有太多例子可以說明,選舉結果很大幅度受到資訊戰的影響,像是2016年「英國脫歐」就是當時有心人刻意操作輿論所致;又或者像是2021年美國大選結束後,落選的川普透過社群媒體散播錯假資訊,間接導致支持者衝入國會山莊,為此川普還被Twitter、Facebook等社群平台關閉帳號數年。
事實上,台灣學者也已經研究證實,今年初總統大選就有受到境外勢力的資訊戰攻勢,像是操作「誤導性論述」讓民眾對候選人或者中台美關係存有錯誤的認知或疑慮;類似的狀況也出現在美國選舉中,比如美國之音和台灣民主實驗室聯合調查就發現,中國偽裝的帳號大量在X發佈或轉貼與以色列有關的文章,而且大都是「批評美國」的論調。此外,歐洲議會選舉出現「極右派大有斬獲」的結果,其實也跟「TikTok等社群媒體的流行、間接助長民粹主義興起」脫不了關係。
簡單來說,我們期待有各種聲音的多元社會,在當前以網路及社群媒體為主宰的資訊環境中,某程度上就是「亂」的來源,因為你可以很即時、很廣泛的接收到各方各種的訊息。特別是,當這種較為小眾的媒體傳播模式變的可行,甚至更為主流的時候,過濾泡泡不只造成同溫層問題,更可能出現後真相(情感訴求與個人觀點勝過客觀事實)的結果。最終,大家在討論公共議題時,就會對現實缺乏一致的認知,成為不理性的民粹主義的養分。
延伸閱讀:
轉角國際》極右派選舉三寶——脫歐、移民與TikTok|https://mediawatch.pse.is/6kum5v
卓越新聞獎》總統大選期間的假訊息防治:台灣做對了什麼?|https://mediawatch.pse.is/6kum9y
好,不要怕,這時候如果你有哆啦A夢,他會從口袋裡拿出「新聞媒體盾牌」給你。不開玩笑,「新聞媒體」真的是面對混亂的時代,很重要的武器,或者說是夥伴。
想想看,地震、颱風的時候,你會看什麼?雖然「不懂就問脆」很神奇,也就是Threads、IG、FB就會流傳各式各樣的資訊,但是你敢相信嗎?就算新聞媒體引用這些網路上的畫面,他們還是會輔佐氣象署、專家學者的專業意見,甚至是親自深入災區找到當事人,這些資訊還是比較有用而且可信吧?
又或者,當你聽到「BB Call爆炸」、「伊朗向以色列發射導彈」、「北韓飄垃圾氣球」、「北韓炸毀南韓鐵公路」等等資訊的時候,你會上X等社群媒體找資料,還是會Google一些新聞來看?
大概很難否認,我們真的需要有一群人,為了公共利益努力,努力提供真實、公平、有建設性的資訊給我們。而這群人,就是新聞媒體機構內,每天努力出門採訪的新聞工作者們。
雖然新聞媒體很重要,但是這些新聞工作者其實過得不是很好。根據歐洲大學研究所媒體多元性與自由中心今年6月發佈的「媒體多元性報告(The Media Pluralism Report 2024)」,歐洲整體的媒體多元性呈現惡化,包括來自商業及政治的干預增加、歐洲公民無法獲得完全多樣化和獨立的資訊來源,另外報告也特別指出,歐洲政府、媒體公司對這種惡化的現象採取被動的態度。
報告主要有五大重點:第一是「記者面臨嚴苛工作環境」,像是勞動條件差、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在網路環境受到攻擊、遭逢訴訟風險(SLAPP)等。第二是「各國對言論自由的保護有落差」,一方面像是法國針對記者的暴力、監視、任意逮捕的事件層出不窮,另一方面則是數位平台有內容審核上透明度不足的問題,尤其在戰爭背景下更嚴重。第三是「媒體經濟持續弱化」,像是產權高度集中且不透明、科技平台控制閱聽人注意力並掠奪廣告營收,以及普遍的通膨、地緣政治引發的經濟壓力。第四是「編輯獨立性面臨威脅」,報告更強調達到「歷史性的高風險水準」,因為在經濟壓力下,媒體老闆或廣告商就會將手深入編輯室,政治勢力也不例外。第五是「媒體再現及近用不平等」,包括性別、種族等多元代表性的問題,而這也會與仇恨言論、錯假資訊的流傳密切相關。
上述雖然說的都是「歐洲」現況,但其實「台灣」也相去不遠。
比如說,根據「無國際記者組織RSF」2024年對台灣的調查結果,雖然我們的新聞自由在180個國家中位居第27名,但我們「政治兩極化」、「廣告黑數(如新聞置入等)」、「譁眾取寵追逐收視利潤」等問題,仍阻礙記者的工作、阻止民眾獲得客觀資訊,而且國家缺乏具體措施(如法律或政策)來提高記者的獨立性,以致於媒體專業工作者無法抵抗不道德的新聞要求。此外跟歐洲類似,RSF也指出台灣記者也會面臨訴訟風險,或遭到政治人物或輿論的負面攻擊。
又或者是,另一份英國牛津大學的「2024數位新聞報告」當中,其實也提到「兩極化嚴重」的問題,而且這不僅只是國內的政黨之間的衝突,更上綱到台海問題與中美對抗。此外,這份報告也明白指出「媒體大亨與政黨關係密切」的問題,這不僅導致旗下媒體的偏見成為群眾議論的焦點,甚至成為政治勢力號召群眾抵制商業新聞媒體的利基。
看到這裡,大概會覺得有點沮喪:雖然說越亂的地方,新聞媒體越重要,但亂世之下,新聞媒體也更缺乏「沃土」來好好發揮他的專業功能。
面對上述所說的「媒體危機」,歐盟在今年5月正式通過「歐洲媒體自由法(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簡稱EMFA)」,這是歐盟首次針對媒體自由進行立法,以實際行動捍衛媒體自由、促進新聞專業得以落實。中正傳播教授羅世宏認為,這項立法行動反映出歐盟對媒體自由的價值理念,也就是他們試圖積極解釋自由(freedom to),指出實際上該如何落實這項概念;與美國只是探討媒體自由「從何而來」的「消極解釋(freedom from)」不同。
歐盟之所以要立EMFA,主要是因為「媒體之於民主相當重要」,然而他們發現當今「媒體自由」遭遇不小威脅,像是2020年匈牙利網路媒體主編,在與該國執政黨密切的人士收購後,而遭解雇。因此,他們希望以「歐盟」的層級維護媒體自由與多元性,打破過去由成員國各自處理媒體事務帶來的侷限,於是歐盟在2022年首度提出EMFA立法提案,並獲得歐洲記者協會等多個組織聯合聲明表達支持。不只如此,2023年在歐盟議會將就法案進行投票審查之際,又有79家媒體、記者及相關組織發出公開信呼籲「歐洲議會應確保該法規實踐既定目標」。由此可知,EMFA對維護當前歐洲新聞工作者之自主,具有相當的重要性。最終,EMFA在2024年3月以464票支持、92票反對、65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並預計在2025年中適用於所有成員國。
中正傳播教授羅世宏指出,台灣在媒體處境艱難、不實資訊侵擾、政商操控成常態、平台邏輯宰制之下,媒體自由可謂「虛有其表」。然而,台灣卻不同於歐盟近年致力通過「數位服務法DSA」、「數位市場法DMA」、「人工智慧法AIA」、乃至這次的「歐洲媒體自由法EMFA」,台灣在法律制度上望塵莫及,因此羅世宏強調「台灣應該認真謙卑地向歐盟學習」。事實上,在美國為大的現實之下,歐盟作為一種重要的政經體,他們藉由立法保障其文化與價值的經驗,的確值得台灣學習,因為我們處在類似的境地裡。
不過,EMFA到底做了什麼?如何維護媒體自由?
📌保護記者,避免被逼迫供出消息來源
EMFA明確要求「禁止政府迫使記者和編輯揭露消息來源」,包括以拘留、制裁、搜索、安裝監控軟體等方式,只有在事先允許的狀況下才得以對記者使用間諜軟體(而且記者有權被告知)。消息來源為什麼這麼重要?因為新聞媒體雖被叫作「第四權」,但他卻沒有任何公權力,也往往缺乏資源,因此記者之所以能運作很大程度仰賴2個武器,也就是「消息來源網絡」及「信任」。
最經典的例子就是「美國水門案」,也就是《華盛頓郵報》的記者靠著秘密消息來源提供的資料,透過社會輿論與媒體監督,最終引發司法調查、國會彈劾。又或者像《鏡週刊》「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報導者》「綁債.黑工.留學陷阱:失控的高教技職國際招生」等等「調查報導」一樣,透過隱密但關鍵的消息來源提供證據,才得以揭發一些原本見不到光的醜事。這些消息來源對記者的「信任」,也就是相信記者會保護好他,是第四權能夠運作的重要根基,所以「保護消息來源」是新聞記者的天職。更何況,就結果來說,「誰」提供資訊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反而是消息來源提供的「資訊」本身。
換言之,如果政府透過各種方法,希望逼迫記者供出消息來源的真實身分,不但有可能讓關鍵的消息提供者因為害怕遭到報復而選擇「噤聲」,這更是直接削弱媒體「第四權」的運作。不要覺得不可能,像是公視在9月播出「你的手機有間諜」這部紀錄片,就揭露以色列手機間諜軟體「飛馬」,遭專制政府用來打擊異己、對付政治異議者,其中一個重點族群正是「記者」。
📌強化公共媒體的編輯獨立性
我們常常強調,「公共媒體」的價值就在於這不是「老闆的」媒體而是「我們的」媒體,因此他應該為全民服務、受全民監督,盡可能不受到政府與商業這兩種勢力的干預。但是,想也知道這並不容易,因為政府擁有權力、企業擁有資金,「有錢有權」的人很容易就跨越那條紅線。
於是,EMFA明確指出要「防止公共媒體被用於政治目的」,具體來說,在「權力方面」要求「董事會成員應透過透明和非歧視性的程序選任」、「確保任期足夠長」、「除非不符專業標準,否則都應是固定任期」;在「資金方面」要求「以透明和客觀的程序獲得資金」、「資金應該是可持續和可預測的」。
📌要求媒體產權落實透明度
「產權」一直是媒體自由議題上很重要的關鍵,雖然理想上新聞媒體應該是獨立的、為專業和公共服務的,但實際上在商業媒體中卻往往會受制於「老闆」。舉例來說,當今天「中天」換照失敗,同一個老闆的「中時」也會一起批評NCC、批評審查委員;當今天「三立」創辦人具有民進黨背景,旗下的新聞台也往往被大家認定為與民進黨較友善。
再舉個例子。「公視」與「中央社」的財源都有一部分來自政府,但前者叫作「公營(公共)媒體」、後者叫作「國營媒體」,最大的差異就是公視有「公視法」設下的防火牆,讓政府是編列預算「捐贈」給公視,而不是像中央社一樣是政府編列預算「補助」。也就是說,相對於公視,中央社的走向更容易受到執政者變動而改變。
就是這個道理,所以EMFA規定:所有新聞媒體,不論規模大小,都應該在國家的資料庫中揭露其所有者的資訊(產權資訊),包括他們是「直接」或「間接」掌控該媒體。
📌保護媒體自由不受「大科技平台」影響
以前新聞媒體的「分發」,不管是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等,大多掌握在媒體自己的手上;但是,隨著網路興起與普及,FB、IG、X、Threads、YouTube、TikTok等社群平台成為大家每天主要獲取資訊的管道,「媒體想給你看哪些新聞」、「你能看到哪些新聞」已經是兩個完全不同的事情。尤其,現在大家都會開玩笑說「被祖了」,或「抽」要打成「扌由」,來避免被社群平台調降觸及率,甚至是貼文被下架。
事實上,過去台灣就有幾次新聞媒體的內容因被判定「違反《社群守則》」而被下架的案例,像是2019年時逢香港反送中運動時期,《風傳媒》、《新頭殼》、《上報》、《公視》等多個媒體轉貼到臉書的新聞連結,都無預警遭到下架,且這些貼文大多與政治相關,引人疑竇。
對此,EMFA就規定歐洲議會要設立相關機制,以防止大型科技平台任意限制或刪除「獨立媒體」的內容。因此,平台必須先區分「獨立」與「非獨立」的媒體,接著當平台打算刪除或限制內容時,媒體就會收到通知、並能在24小時內對此提出回應,平台只有在得到答覆後,才能決定是否刪除或限制內容。同時,媒體也可以將這個案件提交外部仲裁,並向新改組的「歐洲媒體服務委員會」徵詢意見。
-自由市場沒自由?多元市場不多元?告訴你為什麼!
你相信嗎?台灣的新聞台不論數量或密度都是「超英趕美」的世界奇蹟,除了48-58的黃金新聞頻段之外,還有台視、中視、鏡電視、寰宇等等新聞台。乍看之下,內容應該很多元了吧?
但答案是「沒有」,因為這10幾家新聞台內容幾乎「大同小異」,像是政大廣電副教授曾國峰2010年的研究就發現「所有內容同質性高,最終新聞的差異化只剩下『編排rundown』」。如果你不相信,給你一個具體的案例,就是今年6月4日時苗栗某位民代爆料買到「塑膠假中藥材」,結果TVBS、年代、三立、壹電視等等多家新聞台都有報導,且採訪的消息來源都一致;結果隔天發現這個中藥材其實是真的,於是大家再紛紛做出更正的報導。我們先不論過程中是否有新聞專業的問題,但這很明顯可以看得出「同質性高」的特徵。或者,你也可以找一天晚上,紀錄同個時段不同新聞台的報導標題,你大概也可以有類似發現。
但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根據曾國峰研究,這主要是因為「收視率」作為主要的獲利來源,加上從業人員都系出同門、每日選材邏輯類似,最終導致彼此長期相互監看、導致均衡的結果。另外,當這麼多媒體需要競爭小小塊的閱聽眾市場時,為了節省成本,也可能會出現相互供稿、共用內容的問題,最終進入惡性循環的漩渦。最後,部分新聞台其實來自相同的公司,例如年代、壹電視都屬練台生所有,因此雖然他們各自佔有一個頻道位置,但內容及人力其實高度重疊。
簡單來說,雖然台灣有超多新聞台,但受限於市場小、競爭激烈、營收不足、投資低落等原因,他們所呈現出的新聞景觀,事實上並不多元。
延伸閱讀:
王維菁、林麗雲》「鏡電視案」不同意見書,指出台灣電視新聞產業困境|https://mediawatch.pse.is/6ll7qv
說完「數量多不一定代表很多元」,接下來要來談「無拘無束不一定代表很自由」。事實上,若以媒介區分新聞媒體,「電視」跟「網路」就有很大的差異,畢竟前者有廣電三法、有NCC審查執照,但後者完全沒有專法約束,這也是為什麼中天走向網路後,整個性轉大解放。
但中天的性轉,以「新聞專業」的角度評估,基本上是個悲劇。因為不同於「電視」時期,《衛廣法》明文要求需落實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他也必須依NCC要求設置獨立編審、外部公評人以維護新聞自主及專業;到了「網路」時期,他可以好好做自己,於是在商業結合政治的利益之下,他不要普遍討好所有人(公共)了,他只要致力鞏固特定政治版圖的觀眾,從中牟取利益。當然,你不能說他錯、不能說他失敗,但基本上他失去作為「新聞」的專業角色,這是肯定的。那你覺得,到了自由的網路天地,中天有真正落實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嗎?
再舉一個例子。2023年網紅錫蘭拍攝幾部批評媒體影片,獲得廣大社會迴響,當中他在批評三立新聞的報導時,指出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那就是三立新聞「台」跟三立新聞「網」本質上的差異——兩者有不一樣的自律規範、不一樣的自律委員會,兩者也是不一樣的部門,但他們都算是「三立新聞」這個品牌。
事實上,這就是台灣目前媒體環境的弔詭之一,也就是在數位匯流之下,可說是只有新聞品牌匯流,但實際運作上,「電視」與「網路」還是分屬兩種不同的邏輯,主要原因跟法規、經濟結構、閱聽眾邏輯等等有關。但大致上不變的是,「網路」的內容往往更小報、腥羶色、淺碟、譁眾取寵,而「電視」往往較能落實事實查證、公平原則等精神。
這不是我們自己講喔!因為從NCC「2023通訊傳播市場報告」的調查也顯示,最「準確」、最「公正」的新聞來源,都是以「電視」居冠,隨後才是社群媒體、即時通訊、媒體網站等「網路」來源。由此可知,最自由的地方,不一定最有包容多元意見的自由。
ok,簡單來說,「數量多」不一定代表多元、「無拘束」也不一定代表自由。對新聞媒體而言,真正的「自由」其實應該是「新聞能自主」,而所謂「自主」就是具有防止強權介入的獨立性,最終唯有能夠自主的新聞室,才可能孕育出能尊重各種聲音的「多元」。
簡單來說,當今天有一股「強權」暗地主導著,即便看起來「無拘無束」、「百花齊放」,那其實都是一種假象。
以Google為例,乍看之下,自由的用戶在琳瑯滿目的選擇中,都一致選擇用Google搜尋、採用Google廣告系統、使用Play商店,因為它太好用了,所以Google成為自由市場底下的佼佼者。但其實根本不是,因為Google最近在美國面臨諸多訴訟,當中都指出Google濫用他的壟斷地位,迫使使用者在不知不覺或別無選擇之下採用自家服務,導致對其它競爭者的「不公平」競爭。
又如,用戶一般都以為自己在使用TikTok或臉書時,都是自由的(沒人強迫的)選擇要看什麼,而且都可以自由調配使用時間。然而,事實上不論是2021年爆出的「臉書檔案(Facebook File)」醜聞,或最近TikTok被揭露的內部研究文件,當中都顯示這些平台都刻意透過程式設計的方式,讓使用者成癮、傷害使用者健康,以幫助他們賺取更多的廣告收入。
也就是說,這些科技平台作為一種「強權」,他其實在濫用無拘無束的自由,讓你以為你有很多選擇,但實際上都在他的安排之下。這也是為什麼,歐盟近年致力制訂GDPR、DSA、AIA等法規,因為像是Meta直接要把大家的資料拿來訓練AI(根本不能拒絕),在歐盟就踢到鐵板,因為這些法規要求必須賦予歐盟地區使用者「選擇退出的權力」。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祖克柏只要你的右腦|https://mediawatch.pse.is/6llekq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數位服務法DSA是什麼?懶人包|https://mediawatch.pse.is/6llenq
-台灣可以怎麼做?(很可行,立委快看!!!)
在新聞產業的經濟問題中,最嚴重的就是「科技平台破壞新聞媒體的營收模式」,包括它先是「壟斷數位廣告」,像是Google和Meta共取得台灣將近80%的數位廣告,並由這個壟斷地位讓「分潤不公平」,以致於媒體無法獲得相應的廣告收入。再者,這些科技平台也「把持資訊流通管道」,因此他們可以決定不同內容的露出程度,甚至藉由「封殺報導」來懲罰新聞媒體,國際上已發生不下3次。
除此之外,這些數位平台還「占新聞媒體便宜」,因為不論是Google News或Facebook,「新聞」都是其上內容的一大主流,也就是說,許多能讓這些平台賺錢的用戶是為了到上面看新聞,但這些平台卻完全沒有投資新聞產業,反而透過上面所說的手段,讓新聞媒體某程度上必須拱手獻上珍貴的新聞成果。
當然,這之間的糾葛很多、很複雜,也不完全是這麼簡單地誰對誰錯的問題。但可以確定的是,科技平台對新聞媒體的傷害不容忽視,而這些傷害也會進一步侵蝕民主的根基,我們必須正視!事實上,不論是澳洲、加拿大、歐洲多個國家,都透過推動「新聞議價」相關立法,來要求科技平台需與新聞媒體談判,不論是提供資金、或者解決不公平分潤,無非都是希望能疏通新聞媒體的經濟活水。
台灣其實也講很久了,不論是政府多次表達支持「新聞有價」,或是立法委員具體提出幾份「新聞議價法草案」,又或者是專家學者透過研究的手段倡議這項議題。然而,截至目前為止,都沒有明確的進度。
也難怪,今年10月14日跨媒體產業公會(報業、衛星電視、中/民/台視)登報發表聲明,呼籲政府盡快展開相關立法行動。他們主張,應以澳洲的「強制議價仲裁」為主要模式,而若要輔以「新聞基金」,那麼針對科技平台與政府的基金捐贈要有「強制性與明確金額標準」。
延伸閱讀: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新聞議價」是什麼?憑什麼?|https://bit.ly/3tRJLcA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為何平台是一種「基礎建設」?|https://mediawatch.pse.is/5qj2vu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新聞議價」解決得了問題嗎?一些深入反思|https://bit.ly/3PerLmL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議價」草案重點整理|https://mediawatch.pse.is/6llpqj
事實上,雖然前面提到EMFA對台灣而言根本望塵莫及,但其實我們還是曾經有類似的討論跟立法行動喔,只是後來都無疾而終…QQ 不過,假若我們認為EMFA很好很重要,而且我們希望可以跟上歐盟的腳步,那麼這幾個概念的討論,就值得我們再好好複習一下。
當然,其中有很多概念雖然被包在媒多法草案裡,而繼續推動媒多法草案也依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這些概念或精神是否能更好地被整合進現有法規、或未來的新法案?只要能夠落實,我們認為都很好,不一定只能留在媒多法草案。
📌落實產權透明,供社會大眾檢驗
「產權透明」就是EMFA的重要精神之一,畢竟一間媒體的所有者、經營者、利害相關人,都可能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它所產製出的新聞內容,但是台灣目前在這部分尚無明確規範。不過,台灣民眾黨黨團曾在今年3月提出「衛廣法」修法,希望要求「新聞及財經頻道應公開發行股票」、「每年皆需揭露產權資訊(5%以上股東名單、股權結構、每年標案項目及金額、主要廣告收入來源、10%以上股東投資概況等)」。這算是一個很重要的提案,若通過將是很大的進步,可惜至今沒有其它動靜。
除此之外,在2012年反媒體壟斷運動後所催生出的「反壟斷法」,隨後2019年更名為「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後的媒多法,也有相關規定。像是第5條也規定「每年皆需揭露產權資訊(5%以上股東名單、股權結構、主要廣告收入來源、10%以上股東投資概況等)」,而第6條更規定「同一人持有5%以上之媒體股權者,需向主管機關申報」。可惜,這部草案始終沒有下一步。
延伸閱讀:
媒多法草案|https://mediawatch.pse.is/6llttg
民眾黨提案|https://mediawatch.pse.is/6lltts
📌阻止媒體壟斷,避免水平與垂直過度結合
「壟斷」是自由市場失靈的關鍵因素之一,尤其在代表意見市場的媒體上,更不能讓壟斷發生。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在2012年會爆發「反媒體壟斷運動」,當時就是擔心已經擁有報紙、電視台的旺旺中時集團,再度併購掌控有線電視的「系統商」中嘉,最終對意見市場的多元造成嚴重威脅。
事實上,當時所催生出的《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也在2019年更名為《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媒多法),從名字就能明顯看出「防止媒體壟斷」只是手段,「促進媒體多元」才是終極目標。
具體來說,媒多法明訂「禁止媒體整合的情況」,包括「同時經營佔20%以上的有線電視系統、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等」、「整合後媒體市佔率達1/3以上」、「同時經營有線電視系統、新聞及財經頻道、全國性日報等超過三項」。媒多法也規定,整合需經主管機關審核,主管機關需以「公共利益」為考量進行審核。至於「公共利益」具體來說是什麼,媒多法也明確列舉出國家安全、言論自由、新聞專業自主性等16項指標。
可惜,媒多法過了10多年,還只是個草案。
延伸閱讀:
媒多法草案|https://mediawatch.pse.is/6llttg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三立、民視換照成功!「反媒體壟斷運動」10年恐有案外案!NCC有「統一標準」嗎?|https://mediawatch.pse.is/6llw3k
📌維護新聞自主,讓新聞專業得以獨立運作
不論是產權透明、或者是阻止壟斷,最終目標都是要維護新聞室的自主與獨立,讓他們能夠安心的遵循新聞專業運作。但是,相比於理想,實際上有「錢」的人說話可能還是比較大聲,也就是所有者或經營者可能會干涉新聞室的獨立運作。
於是,媒多法其實也明訂出許多要求,像是「謹守利益迴避、不得濫用媒體公器及侵犯新聞專業自主,將納入評價及換照考量」、「應設置獨立編審、簽訂編輯室公約、納入員工董事、設置新聞倫理委員會、訂定製播規範」、「金融集團不得經營無線電視、新聞及財經頻道等媒體事業(媒金分離)」等。
除了棒子之外,媒多法也有一些紅蘿蔔,像是讓政府可以在提升新聞品質、鼓勵深度報導和優質新聞、獎勵國際新聞等前提之下,推動獎勵制度。又或者,政府可以補助成立新聞記者的專業社團,加強專業交流與訓練。
但還是那句話:媒多法無疾而終。
上面說了這麼多,你大概能發現一切都離不開「錢」與「權」,也就是當一間新聞媒體屬於民間私人的企業時,雖然無非有追求高大尚的理想的職責,但它終究還是可能因為面臨現實的營收問題,或者是離不開所有者或經營者的干預。我們不期待這些事情發生,但我們也不意外這些事情發生。
那不然,我們大家一起當老闆吧?一起當天使投資人吧?這正是「公共媒體」的本質。
因為公共媒體的資金來自全民(台灣是由政府代為定期「捐贈」),而且公共媒體的組織架構及運行方向,是透過具民意基礎的立法過程、並依法規運作,因此理論上他不僅高度受全民所控,他也責無旁貸地必須滿足各式各樣的需求。以新聞來說,公共媒體必須讓新聞專業得以在獨立的環境優先運行,而不受到政治或商業的因素干預。
公共媒體在台灣,從1997年《公共電視法》通過而成立一家「公共電視台(公視)」之後,陸續茁壯成今天的「公共廣播集團(公廣集團)」,旗下包含公視(含兒少台,別名小公視)、華視(含新聞資訊台,在CH52)、客家台、臺語台、TaiwanPlus、國會頻道等等。就連長年被詬病的「每年9億預算緊箍咒」也在2023年修法後打開,在第一年(2024)捐贈就達29億元,第二年(2025)捐贈可能也維持在29億元左右。
事實上,在9月20日「台灣電視管制60年」的講座上,公視研究員程宗明就指出,推動公視的運動至今都仍在進行,也就是怎麼讓公共媒體有足夠的資源、有更獨立而專業的環境,是在1997年至今都持續有所進展的。而公視監察人黃銘輝也指出,他現在認為應該要把公視做大,因為它除了「照顧偏好」之外,在這個娛樂至死的時代下,公視更有「引導偏好」的功能,所以我們應該要讓它有足夠的資源,並持續讓公視能更落實「社會問責」與「公共參與」的精神。
黃銘輝更指出,雖然2024年帳面上政府的捐贈預算高達29億,但實際上這被劃分為「公視」、「兒少頻道」、「客語台」、「臺語台」4份,其中公視本身仍然只有9億元,實際上跟過去是一樣的。他認為,台灣或許可以思考「收視費」的方式為公視謀財源,但可以像是「韓國隨電費收『收視費』」、「台灣隨油徵稅」的方式。
簡單來說,台灣在壯大公共媒體的路上,已有一些具體成果,但如果我們相信公共媒體是解決當前媒體困境的重要解方之一,那我們還需要再努力一些!
上面提出的一些方法,其實都很難靠我們一己之力、在短時間達成。可是,世界這個亂、資訊這麼亂,是近在眼前、馬上就會影響到我們的重大危機,到底怎麼辦!!!
沒事的,還是有一些方法,可以讓你在這個紛亂的資訊環境中,找到一根屬於你的浮木。首先,你可以建立自己的「媒體清單」,包括針對政治、社會、環境等不同新聞類型,或者是針對美國、中東、歐洲等不同國家地區,羅列出你覺得值得信任的清單,這樣你就知道發生大事時,可以找哪一個新聞媒體來看!
再來,綜合使用不同的「媒介類型」,像是廣播、電視、雜誌、報紙、網路(又可以分為原生網站或社群媒體)。不同的媒介類型,在新聞報導上各有不同的特色與限制,例如對「電視」來說,畫面的重要性勝於內容的深入性;不同的媒介類型,在使用的情境與限制上也不同,例如發生戰爭或災難的時候,「廣播」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媒介,因為「電視」可能難以運作、「網路」可能遭到封鎖或控制。
總而言之,我們有「豐盛」的新聞媒體資源,但我們其實也很「匱乏」,因為這些不同的新聞媒體本質上都很類似。但是,他們終究還是有些差異,而這些差異正是大環境無法改變的現實下,對抗亂世的關鍵!
也許作為一個「個人」,我們可能無法掌控世界局勢的變化。我們能做的是「把自己準備好」,所謂的「準備」,就是找到可以信任的「新聞媒體」。
⭐ 和我們一起塑造「更好的媒體,更好的社會」⭐
如果你喜歡這個專題,歡迎 單筆 或 定期定額 贊助我們 這將能支持媒觀持續關心並投入媒體環境監督觀察、兒少閱聽權益、關注新聞自由等工作,謝謝你一直以來的支持與鼓勵!
》關於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https://www.mediawatch.org.tw/about
》透過 媒觀官網 支持我們 💰
》歡迎在 Facebook 、 Instagram 上追蹤我們 👍
1.卓越新聞獎(2024)/總統大選期間的假訊息防治:台灣做對了什麼?|https://mediawatch.pse.is/6kum9y
2.轉角國際(2024)/德國歐洲議會選舉觀察:極右派選舉三寶——脫歐、移民與TikTok|https://mediawatch.pse.is/6kum5v
3.美國之音(2024)/直擊大選假訊息:美國對以色列的支持成中國網絡影響力行動的最主要目標|https://mediawatch.pse.is/6kuml2
4.法律白話文運動(2024)/歐洲議會選後觀察:極右派何以崛起?對台灣有何影響?|https://plainlaw.tw/6kumpc
5.天下雜誌(2024)/歐洲政治「右轉」 極右派是什麼?成為主流的3個可能影響|https://mediawatch.pse.is/6kums9
6.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2)/社群時代下的大型戰爭——當中有哪些媒體反思?|https://mediawatch.pse.is/6kumvm
7.天下雜誌(2024)/英國脫歐四週年:脫歐?什麼脫歐?|https://mediawatch.pse.is/6kumz2
8.Wikipedia(2024)/「國會山莊騷亂」條目|https://mediawatch.pse.is/6kun5x
9.中央社(2024)/歐洲議會選舉5大重點 極右勢力升、馬克宏陣營慘敗|https://mediawatch.pse.is/6kunaf
10.RSF(2024)/Taiwan|https://mediawatch.pse.is/6kux98
11.Reuters Institute(2024)/Digital News Report 2024 Taiwan|https://mediawatch.pse.is/6kuxan
12.EUI(2024)/The Media Pluralism Report 2024 Summary|https://mediawatch.pse.is/6kuxnw
13.國際通傳產業動態觀測(2024)/歐洲媒體多元性與自由中心(CMPF)發表2024年《媒體多元性報告》,強調記者和編輯獨立性面臨的挑戰|https://mediawatch.pse.is/6kuxq8
14.IFJ(2024)/Europe: Study reveals alarming deterioration of media pluralism|https://mediawatch.pse.is/6kuxr6
15.歐洲議會(2024)/Media Freedom Act: a new bill to protect EU journalists and press freedom|https://mediawatch.pse.is/6lkgap
16.GFMD(2024)/Reflecting on a Journey: History of the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 (EMFA)|https://mediawatch.pse.is/6lkgec
17.GFMD(2024)/Joint Statement on the Proposal for the European Media Freedom Act|https://mediawatch.pse.is/6lkghc
18.HRW(2021)/EU: Use Article 7 Now to Protect European Values|https://mediawatch.pse.is/6lkgms
19.GFMD(2023)/Open Letter: protect journalists and ban spyware in the EMFA|https://mediawatch.pse.is/6lkgqx
20.公視紀錄觀點(2024)/你的手機有間諜|https://mediawatch.pse.is/6lkgwe
21.大紀元(2005)/水門事件的教訓:只有誠實才是上策!|https://mediawatch.pse.is/6ll2cc
22.ETtoday(2019)/臉書傳災情「大規模下架貼文」! 恐遭攻擊警告:違反社群守則|https://mediawatch.pse.is/6ll2ew
23.風傳媒(2019)/臉書怎麼了?公視等多家媒體粉專遭封鎖 大量貼文被下架|https://mediawatch.pse.is/6ll2g4
24.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4)/記者什麼都知道?批判理解「偵查不公開」,不要掉進民粹陷阱|https://mediawatch.pse.is/6ll2hb
25.上報(2024)/羅世宏專欄:關於「媒體自由」 我們與歐盟的距離|https://mediawatch.pse.is/6ll2k7
26.王維菁、林麗雲(2022)/「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鏡電視新聞台申設」續行討論按不同意見書|https://mediawatch.pse.is/6ll7qv
27.STBA(2024)/STBA第69次新聞自律暨諮詢委員會聯席會議會議紀錄(假中藥材)|https://mediawatch.pse.is/6ll7tu
28.曾國峰(2010)/有線電視新聞台的賽局競爭分析|https://mediawatch.pse.is/6ll7vw
29.NCC(2023)/112年通訊傳播市場報告|https://mediawatch.pse.is/6lla7z
30.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3)/媒觀看錫蘭,越看心越涼:錫蘭掀起的「媒體仇恨值」,敢有(kám ū)道理?|https://mediawatch.pse.is/6llab8
31.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3)/NCC沒有輸,中天沒有贏!來看看沒執照的中天新聞都在搞啥?|https://mediawatch.pse.is/6llacm
32.天下雜誌(2024)/美國司法部點名「壟斷者」,敗訴的Google接下來會怎樣?|https://mediawatch.pse.is/6llexg
33.AP(2024)/Google faces a new antitrust trial after ruling declaring search engine a monopoly|https://mediawatch.pse.is/6llf5t
34.AP(2024)/Google loses final EU court appeal against 2.4 billion euro fine in antitrust shopping case|https://mediawatch.pse.is/6llf8r
35.中央社(2024)/Google反壟斷官司吞敗後再受挫 Android須開放給第三方App商店|https://mediawatch.pse.is/6llfd3
36.太報(2024)/內部研究曝光!TikTok證實有害分析思考與記憶 已知仍刻意讓孩童上癮|https://mediawatch.pse.is/6llffn
37.The Guardian(2024)/Meta’s AI is scraping users’ photos and posts. Europeans can opt out, but Australians cannot|https://mediawatch.pse.is/6llfnd
38.陳瑤華(2003)/自主與民主|https://mediawatch.pse.is/6llfrz
39.中央社(2024)/跨媒體產業公會喊新聞有價 盼立法避免不公平競爭|https://mediawatch.pse.is/6llprs
40.立法院公報(2024)/民眾黨團提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https://mediawatch.pse.is/6llzsx
41.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2023)/媒觀就「三立入股中嘉」一案聲明:NCC應積極落實附款監理之責,重啟「媒多法」立法討論,讓促進媒體多元不再只是個案處理|https://mediawatch.pse.is/6llzu4
42.NCC(2019)/媒體多元維護與壟斷防制法草案|https://mediawatch.pse.is/6llzv9
43.文化部(2023)/公視113年預算|https://mediawatch.pse.is/6lpfty
44.文化部(2024)/公視114年預算|https://mediawatch.pse.is/6lpf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