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不斷演進,台灣的出版市場也越來越多出版社悄悄地開始用不同的名義推出色色的東西,而且也有出版社(其實就是未來數位啦)在舉辦色色主題的創作比賽。雖然我沒參加那個比賽,但為了將來有一天或許會參與的自己,以及未來更多天可能會參與的其他人,我決定在這裡開始記錄一些讀古時筆記小說時,那些時不時就會跳出來的色色小題材。
要知道古代人真的沒什麼娛樂,很多讀書人考了一輩子公職考到發瘋,所以平時收集一些色色的東西也是很正常的。而且這些古代色色多半都會用道德教化的角度去把情節扭回當時的正途,所以女性主義者不要太激動,因為激動了也沒用。對於一個往日的歷史以及文脈生氣,只會顯得很神經而已。
那麼下面就來進行第一次古代筆記小說色色題材小回顧:
《子不語》的〈囊囊〉
原文:
桐城南門外章雲士,性好神佛。偶過古廟,見有雕木神像,頗尊嚴,迎歸作家堂神,奉祀甚虔。夜夢有神如所奉像,曰:「我靈鈞法師也。修煉有年,蒙汝敬我,以香火祀我,倘有所求,可焚牒招我,我即于夢中相見。」章自此倍加敬信。
鄰有女為怪所纏。怪貌獰惡,遍體蒙茸,似毛非毛。每交媾,則下體痛楚難忍,女哀求見饒。怪曰:「我非害汝者,不過愛汝姿色耳。」女曰:「某家女比我更美,汝何不往纏之,而獨苦我耶?」怪曰:「某家女正氣,我不敢犯。」女子怒罵曰:「彼正氣,偏我不正氣乎!」怪曰:「汝某月日燒香城隍廟,路有男子方走,汝在轎簾中暗窺,見其貌美,心竊慕之,此得為正氣乎?」女面赤,不能答。
女母告章,章為求家堂神。是夜夢神曰:「此怪未知何物,寬三日限,當為查辦。」過期,神果至,曰:「怪名囊囊,神通甚大,非我自往剪除不可。然鬼神力量,終需恃人而行。汝擇一除日,備轎一乘,夫四名,快手四名,繩索刀斧八物,剪紙為之,悉陳于廳。汝在旁喝曰『上轎』,曰:『抬到女家』,更喝曰『斬!』如此,則怪除矣。」
兩家如其言。臨期,扶紙轎者果覺重于平日。至女家,大喝「斬」字,紙刀盤旋如風,颯颯有聲。一物擲墻而過。女身霍然如釋重負。家人追視之:乃一蓑衣蟲,長三尺許,細腳千條,如耀絲閃閃,自腰斲為三段。燒之,臭聞數里。桐城人不解囊囊之名,後考《庶物異名疏》,方知蓑衣蟲一名囊囊。
––引自「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畫」(https://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191170#%E5%9B%8A%E5%9B%8A)
子不語裡面適合改編成現代版本的色色小東西很多,但是台灣的色色作品有一個特色是日本跟美國都還看不太到的,那就是搞笑的故事成分異常高。而〈囊囊〉的故事裡就具有這個很強烈的搞笑成分。
那麼這則故事的搞笑成分在哪裡呢?就在第二段「鄰有女為怪所纏」這裡。下面針對這一段進行現代版譯解,簡單來說就是用現代的語言重新說明一次,這第二段是怎麼回事:
「隔壁有個女性被妖怪纏上了。那妖怪長相極醜,全身毛茸茸,但那個毛茸茸又不是真正的毛茸茸,是某種很像毛又不是毛的東西。每次那妖怪來找隔壁的女性相幹時,都會幹到那位女性下面痛到不行,痛到女性跟妖怪哭著求不要再幹了,她真的會被幹死的。
那個妖怪回答說:「誤會誤會,我不打算幹死妳,我只是貪圖妳的肉體而已。」
女性反問:「附近有一家的女兒明明長的比我更美更好幹,你怎麼不去幹人家?反而一直來幹我?」
妖怪說:「妳說的那家女兒渾身正氣,我不敢去幹人家啊。」
這下女性整懶趴火都上來了:「人家有正氣,我就沒正氣是吧!幹!」
妖怪答:「唉,妳某月某日去城隍廟燒香拜拜,路邊遇到一個帥哥正要離開,妳在轎子裡掀簾偷看人家,想說人家有夠帥,帥到妳下面都濕了,妳這有沒有正氣,妳自己好好想想。」
女性滿臉通紅,答不出來。
雖然之後這個妖怪被第一段的主角透過因緣際會迎入家中的神明協助,施法將這個GG長刺的妖怪斬成三段,還發現這個叫「囊囊」的妖怪其實是蓑衣蟲,但這其實都不重要,因為這只是那個年代的故事都必需要有的道德教化導正橋段而已。重要的是,這第二段裡的整個過程根本就是18X的色色搞笑故事啊。
首先色色的部分不用多言,他直接就寫明了「妖怪與女性相幹」,而且是幹到女方感覺真的會被幹死,非常之激烈的程度。而這裡的第一個搞笑點就是,妖怪居然認真地回答女方「我只是貪圖妳的美色而已」,完全就是渣男的砲友宣言。
而更渣的就是這位女性後續的反駁,她不是以道德或禮儀去要求妖怪重新來過,而是直接給妖怪指出一個「更好的目標」,也就是附近那個身材跟長相都比她更好的女性,這裡簡稱「女B」吧。這種為加害者指出下一個受害者的行為,也可以確認這個女性本身就不是什麼好東西,惡女一枚啊。
所以這個妖怪與這個女性會幹在一起,完全就是渣男惡女,破鍋爛蓋,天生的絕配。要不是後面得跟第一段的神明與主角銜接在一起,大概她們兩位就會開始設法找出能夠幹個很激烈,也不至於把女方幹死的種種奇妙方法了。
而讓這渣男惡女組合變得最荒謬的地方在於,妖怪拒絕去找更好的受害者女B的原因,居然是因為「女B渾身正氣」。這個「正氣」的有無,則是從女性以前曾經對某位帥哥有過慾望,下面全濕,所以女性沒有女B有來做判準。這個別說女性主義會受不了,正常人都會吐槽啊!光是看個帥哥看到下體濕潤就可以沒有正氣了嗎?這什麼捉拿思想犯的手段啊!
讓這個荒謬產生最大爆笑點的地方在於,這女的居然還臉紅耳赤無法反駁,她承認了自己就是沒有正氣,就是看了帥哥後下面濕掉了。
這種邏輯到了現代肯定行不通,因為別說現代女性,現代男性也會第一時間吐槽這個妖怪說「就算我看了帥哥下面濕,也不代表你這個妖怪有資格來幹我!何況你還不是那個帥哥!」現代人可是很聰明的!才不會被嗆說「妳自己好好想想」就真的回去好好想想呢!
但是反過來想,這就是古代色色小故事的道德約束與教化功能,因為只要有過色色的念頭,妳就沒有正氣,就活該給妖怪找去幹到快要死。反過來講,只要從來沒有色色的念頭,妖怪就不敢找上妳。因此從前才會要求家中女兒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只要不出門,就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看見外面帥哥,導致下體濕潤,失去了正氣被妖怪幹。
但是就算這個脈絡存在,而且利用鬼神妖怪混合了道德要求,使其內部邏輯自洽,這個思考依然荒謬到可笑。所以也因此,很適合拿來現代改編成各種色色的小題材。
畢竟現代已經不會抓這種「路上看到帥哥美女就下面濕掉」的思想犯,而且性解放的意識與思考也早就不稀奇了。所以「囊囊」這種妖怪,要是來到現代的18X作品裡,恐怕會從妖怪的做愛天堂,直接進入每日被榨乾的地獄生活吧。
而且還得出門設法賺取生活資源來給女方,不然就沒得做愛了!更糟糕的是,在這個到處都沒有正氣的時代,妖怪囊囊就算想要更換對象,大概也會早早就被各種法術困住,成為永遠的奴隸肉棒,慘哉。要恨就恨台灣是個神秘學先進國家吧,囊囊。因為政治因素導致各方法術全部濃縮在同一個地方的台灣,其實是對妖怪最不友善的地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