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下句有好幾個有趣的觀察,可用來窺見上古漢語的結構性處理。
先看一下 Zi4 的解析和推導﹕
[現代漢語翻譯﹕北方有一個欺侮我的人,愿借助你殺了他。]
「北方有侮臣者」這個字符串很有趣。從現代漢語用者的視角看,「北方有侮臣者」很像一個句子 s,有點像英語的「Someone in the North has insulted me」。
但 Zi4.2 的函子明顯需要一個名詞性質的論元。此句的語義是清楚的﹕要殺的是 (來自北方的) 侮臣者。Zi4.2 的「者」字指人物,非 2.4 節的界定用法。所以「北方有侮臣者」應該用作名詞或名詞類,而「北方有」是「侮臣者」的修飾語,因此是一個 n/n。換句話說,「北方有」用作傳統語法中的形容詞。凡「X 有 Y」似乎都屬於語構型 n,而「Y」屬 n,「X 有 ...」屬 n/n。
這是一個觀察。
剩餘的各階解析及推導如下﹕
至此我們提出第二個觀察。
「之」字屬於西方傳統語法中的第三身代名詞。
如果對譬如英語中的第三身代名詞 (it, she, he) 進行語構型指派, n 是標準的選擇。但作為第三身代名詞的「之」字不屬於 n,而屬於 n/n﹔因為在上古漢語函子/論元結構中,「之」字必有一個參照脈絡,而該脈絡中的參照項則必然是「之」的論元。特別是當我們用波蘭記法 (即函子置前,其論元置後) 重寫原句後,「之」字的函子型便變得尤為突出,而其論元亦很自然地出現在該論元的位置,即排在「之」字的後面。
最後一個觀察涉及上古漢語的另一個現象。
這個現象隨著一個模式的不斷重複而逐漸浮現,露出輪廓。
一直以來,我們認為各階成份解析均遵循一個二元劃分法,而後項是前項的函子﹔但某類結構在進行成份劃分後不必或不能倒置前後項,並且前項變作後項的函子。
這類例子前面已提出多個,Zi4 則是最突出的例子。
從 Zi4.1 到 Zi4.8 可見,在進行一階成份劃分及倒置前後項後,其餘各階的前後項 (成份) 均不作倒置。所涉及的有兩類情況。
上述的兩種情況,我們可以選擇不倒置前後項,亦可選擇倒置前後項。如要倒置前後項,後項必須做升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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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