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5
立法委員郭昱晴今(5)於內政委員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審查詢答時,開場就協尋「2013年的一位大預言家」。
郭昱晴表示,2013年有一位大預言家說過,「有批立委,他或許預知到他接下來會做很可怕的事。所以,他在立法院裡提案,進一步讓罷免程序變得複雜」、「我理念上支持,但要我把(身分證)影本交出來,門都沒有。他們要繼續讓你,行使直接民權的路變的很困難」。郭昱晴說,當時提案的六個人,大家要記住他們的名字,就是紀國棟、邱文彥、謝國樑、吳育昇、江啟臣、李慶華,這六個人覺得前面的限制不夠,要讓罷免行駛更困難。而這個預言家是誰呢?就是黃國昌。
郭昱晴提到,《憲法》第十七條明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罷免權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不可未經充分討論就強行用修法剝奪,限制民權行使。立法委員擔心自己做不好被罷免,就用職權修改遊戲規則,這在很多人聽來都是荒謬至極,難道要做好公職人員的本分就這麼難嗎?「不要用台灣的民主反民主,這是我的主張,也是很多人的心聲」。
郭昱晴進一步表示,國民黨不顧民生,只想保護自己的權位。從上會期想要擴權。到這個會期如《學輔法》的議程,就被國眾兩黨臨時變更議程;在議程延後的一周之內,新北市就發生了一起14歲學生輕生的事件。民生法案應該最優先,政治性、怕自己被罷免的政治性修法又該擺後面。
郭昱晴也表示,根據大法官釋字499號解釋,利益迴避是公職人員應該遵守的原則。現任立委有可能被罷免時,就自我保護、修法提升罷免難度,實不應當。對此,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回應,該修法內容牽涉到利益迴避,是不好的;既然是不好的,就不應該只是現任不適用,留到下一屆也還是不應該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