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的時候,我們拿什麼給人家看?故宮?博物館?孔廟?我們老祖宗的東西?」「為什麼我們不能改善我們的生活,讓人家看我們現在在做些什麼?」——修澤蘭
看完展後,意猶未盡的上網搜尋了修澤蘭(1925—2016)的相關資料,意外發現前年(2022)「台灣女建築家學會」曾舉辦「修澤蘭建築論壇」,邀集相關專家學者分享各自對修建築師的研究與認識,有興趣的朋友可再自行上網觀看。
本展由國立臺灣博物館主辦,自12/3至明年11/2。先簡單介紹修建築師:湖南人,畢業於中央大學建築系(非南京的中央大學,而是重慶的中央大學),曾於臺灣省交通處鐵路局(今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聯勤總部工程處擔任工程師,後與同事、畢業於交大土木系的傅積寬(1924—2017)先生結婚,成立「澤羣建築師事務所」。代表作有中山樓、花園新城、及多所校園建築(陽明高中、臺中女中、蘭陽女中、景美女中、中山女中、臺北市立大學等)。曾獲傑出建築師獎、臺灣建築成就獎、建築金鼎獎,有「臺灣第一女建築師」之譽。
首先,分享十個展覽未展出的冷知識:
1. 臺中市私立衛道高級中學舊校區聖堂拆除的原因是因爲遷校。
2. 中央大學與東北大學是中國最早的兩個大學建築系,東北大學因「九一八事變」之後停辦,中大成為當時官方唯一認可的建築系。
3. 中山樓是世界上唯一蓋於硫磺坑口之上的大型建築物,且全棟未使用一顆釘子。
4. 花園新城的理念:以北車為起點,尋找半個小時車程內的合適之地,修建築師並邀請同為中央大學畢業、擔任飛行員的同學以直升機尋找合適之地。
5. 花園新城1969年動工,1971年銷售首批住宅,1975年取得建築執照,1979年竣工。
6. 修建築師與夫婿傅先生,在花園新城規劃中投入近20年的時間,從建築師事務所的建築設計,到成立「新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新城公司)轉為開發經營者。
7. 花園新城除了有郵局、游泳池、教會、托兒所、超市、大眾食堂、洗衣中心、球場、兒童樂園、變電所、溜冰場、交通服務站(社區交通車,營業自早上六點至半夜十一點,每半小時一班)等公共設施外,還有自己的給水系統、垃圾收集與焚化系統。
8. 花園新城出售的住宅土地僅限於基地和花圃用地,其餘空地、道路和公共空間之土地產權皆為新城公司所有(好處是較少違建)。另居住者不需繳交社區管理費,而是由從各種公共設施費用中支應,如:遊樂園入園費與超市。
9. 在政府嚴格監控山坡地開發,如:山坡地建築限制、開發坡度及國土保育等法規(如:1987年翡翠水庫啟用實施土地開發限制),及整合都市計畫與住宅政策,導致新城公司財務出現問題。最後,原定規劃近半數以上面積未能落實,新城公司遭法拍。
10. 傅先生曾二度進出看守所,第一次,案發時為鐵路局工務處工務員,因言論反動,呼三民主義為王八蛋,自1950年裁判交付感訓6月及限制人身自由共計8月。第二次:案發時為新城公司董事長,因就讀上海交大時,與同學王某交閱《新民主主義》等匪書,並經王某介紹參加「中國民主同盟會」,1971年裁判有期徒刑3年,隔年奉總統核定減刑二分之一,1973開釋。2019年經促轉會公告撤銷判決處分。
筆者看完展及聽完「修澤蘭建築論壇」後,認為目前建築界探討修建築師的問題主要有二,分別為:忽略傅先生的影響、及風格化修建築師的建築。
第一,忽略傅先生的影響
本展雖提及修建築師與傅先生從認識、結婚到共同執業的經過,卻絲毫未提及傅先生曾二度進出看守所的消息。或許是認為展覽主角為修建築師,而非傅先生,故試圖淡化傅先生的存在。然而,修建築師的建築中,傅先生卻又無處不在。正是傅先生的存在與結構專業,才讓修建築師能大膽的落實不同於一般的設計,成就各式豐富、具創意的建築。「澤羣建築師事務所」作為夫妻的共同事業,夫妻倆無疑是難以切分的。
以中山樓為例,當時為趕在國父百年誕辰時(1966)啟用,一天二十四小時分三班工班,日以繼夜的趕工,「澤羣建築師事務所」作為設計監造單位,修建築師在工地從早上七點待到晚上七點,傅先生則從晚上七點待到早上七點,兩人皆親力親為,為的是讓現場的問題能夠快速解決,讓中山樓得以在施工十三個月又四天的時間內完工(雖然完工不久又閉館整修了一年)。
本展中展出修建築師與傅先生的情書,可看出兩人互為彼此的精神支柱(修建築師過世一年後,傅先生亦相繼離世)。不同於一般建築師與技師的關係,修建築師與傅先生更多了事業之外的生命關係。「澤羣建築師事務所」的建築,體現了設計與結構一體兩面、相輔相成的辯證關係;兩者平等、互助、互補、互動的關係,形塑出相互成就的空間。可惜的是,本展僅聚焦於修澤蘭建築師,而非以「澤羣建築師事務所」為主角,忽視了將結構作為一種設計思維、一種設計風格、一種打破「建築師中心」思考建築的機會。
第二,風格化修建築師的建築
本展寫道:「修澤蘭一生的建築志業根植於臺灣,夫婿傅積寬的土木結構專長結合她的建築設計才華,共同創造已『修澤蘭』為名、別具風格的建築設計。」然而,何謂「修澤蘭風格」?
風格化的問題在於,試圖化約建築,將豐富的建築塞進「某某風格」的框架內,去異求同的將其分類、比較。然而,風格永遠在建築之後;即建築師並非以風格作為設計準則,而是先有建築後,建築學者才繼以風格評論之。簡言之,在將某建築師貼上「某某風格」的標籤時,是否有問過本人的意願(尚在世的話)。又風格誰說了算?再者,當指出建築的A、B、C......屬「某某風格」時,未被指出的建築難道就不是該建築師設計的?風格化導致建築從整體切分為無關係的個別,不再是建築本身。
另前元智大學藝術與設計系阮慶岳教授在《戰後臺灣建築師群像》系列中曾提及:「修澤蘭風格跳躍太大,讀不出清晰脈絡以及追求的意圖,見不到轉換的痕跡,這使她的建築價值跟意義受損。」
撇開風格與建築本身價值跟意義何干的問題,修建築師的建築是藝術與技術的結合,阮老師顯然僅看到技術的部分而未看到藝術的部分。因為藝術的本質就是「讀不懂」,或者說現在讀不懂,而必須在一段時間之後,才有理解的可能,如:梵谷死後才成名。正是讀不懂、打破「懂」的限制,才創造了可以討論的空間,創造了想與人分享的感覺。
建築作為藝術,如同哲學,皆是為了「重新看見世界」,看見真實的世界,追求表象之下的本質(內涵)。故建築師作為藝術家,首先跟世界說「不!」;不認同既有的、人云亦云的、人為的世界,並試圖解構、重構世界。建築師透過「直觀」而非理性(科學),看見一般人所看不見之處,看見超越個別,與整體(宇宙)結合的世界,才得以將自然中最有內涵的部分(真實)呈現在眾人面前(揭蔽);呈現出當下無法察覺的感覺——萬物合一的真實。而修建築的建築恰恰具有讀不懂的藝術性,才有持續詮釋的價值。
綜上,其他展覽的小問題尚有,本展寫道:「花園新城是修澤蘭移植Eben Howard田園城市理論並落地實踐的理想國度。」然而,卻未提出佐證資料。根據中原建築游惟馨的碩士論文《將區住宅烏托邦與家屋:以花園新城為個案考察》,文中則提出相反的看法,認為修澤蘭規劃的花園城市與霍華德的田園城市,名稱相似,實則存在顯著差異。另本展未探究為何晚年修建築師會旅居大陸?其設計在花園新城之後一片空白的原因?及中央大學遷臺後為何沒有了建築系(清華亦同)?
最後,筆者在反思與修建築師的關係時,想起去過年走春時,曾到訪位於南投中興新村的小興苑(臺灣新生報中興新村辦事處);建於1963年,2011年登錄為歷史建築,2019年完成外牆整修工程,目前為咖啡餐飲店。當時只對充滿曲線(樓地板、扶手與屋簷)的建築感興趣。如今,才知道曲線的背後有著傅先生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