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總統尹錫悅的彈劾決議案獲通過已兩星期,但政局仍未明朗,各種調查及彈劾審判程序仍受阻攔。尤其黨魁韓東勳離職後執政黨國民力量出現傾向守護政府的風向,以各種形式為政府護航,導致朝野政黨衝突持續白熱化,其一爭議性議題,就是彈劾審判的負責機關憲法法院的法官任命問題。為何朝野政黨於此問題上引起極大衝突?
「代行總統職權是為了讓國家度過危機而專注於穩定的國政運營,但要克制包括任命憲法機關在內的總統的重大固有權限活動⋯⋯」
「如果不可避免地要行使這種權力,作為國民代表的國會首先達成朝野協議,這是迄今為止韓國憲政史上從未打破的慣例⋯⋯」--- 代理總統韓悳洙12月26日「對國民談話」演說
韓悳洙於演說中,定性任命憲法法官為總統固有權限,而作為代理總統是讓國政運營維持穩定,故應剋制行使相關權限。他指國家歷史中沒有一名憲法裁判官未經朝野協商就被任命,並直至朝野政黨能達成協議下提出任命案為止,都會保留任命權,他亦點名國會議長禹元植、國民力量緊急對策委員長提名人權寧世及共同民主黨代表李在明,指自己作為代理總統的國務總理希望朝野政治家們能展現超越前一代政治家的智慧和勇氣。
在共同民主黨要求任命3名憲法法官,完善憲法法官9人體制的情況下,韓悳洙的這種立場實際上與反對任命的國民力量相同。而民主黨院內代表朴贊大於其演說後,隨即宣佈對韓悳洙發動彈劾,他當天下午在議員總會結束後批評其言論在「狡辯拒絕任命形式上的權限行使憲法法官」,成為了「內亂代理」。他亦指,計劃繼當天向國會全體會議報告代理總統彈劾決議後,在明天進行表決。
「由於不是總統缺位狀態,任命憲法法官應為總統固有權限,國務總理在代行總統權限時無權行使任命權」--- 國民力量院內代表權性東
國民力量一直強調上述立場,認為民主黨不斷加快進行3名憲法法官的人事聽證及任命為不妥當,他亦指在無權任命的情況下,任何程序都不應進行,因而拒絕參與表決,並要求韓悳洙不配合民主黨的要求。其中,權性東提出反對任命的邏輯是「任命時間」,指在憲法法院正在進行彈劾審判的情況下,應該解釋為代理總統沒有任命權限。
然而據MBC的分析報導指出,權性東的主張與7年前本人的發言完全背道而馳。於2017年2月1日,當時憲法法院正在進行前總統朴槿惠的彈劾審判,當時的憲法法官李貞美即將於同年3月13日完結任期,而當時擔任國會彈劾上訴委員長的權性東主張應盡快任命繼任法官,並指「如果彈劾決定兩個月後舉行總統選舉,重新就任的總統要履行這一程序,空白期會太長」。他亦指,繼任由大法院院長推薦,並由總統任命,當時的總統任命權只不過是形式上的任命,實際的任命權掌握在大法院院長手中。
如按照權性東的邏輯,此次由國會民主黨推薦的2人及簽國民力量推薦1人共3名法官的實際任命權,理應同樣在於大法院院長上。總統只是形式上任命,故沒有違反任何程序事項,其主張與事實存在不符合的地方。國民力量的前身新國家黨議員羅卿瑗於當年亦曾表示,朝野應該認可代理總統黃教安憲法法官繼任者的任命權。
憲法法院於12月17日曾親自召開新聞發佈會反駁國民力量的主張,指「8年前曾有過代理總統黃教安任命的事例」(上段所指的朴槿博彈劾案審判期間的任命)。然而現行憲法規定,總統不能履行職務時,由國務總理代行其權限,但並沒有規定其範圍。因此,朝野政黨被指是根據政治上的有利和不利,對法律有著不同的解釋。
而法律界專家則認為應該遵循適當的先例。據高麗大學法學專門研究生院教授車真雅向JTBC採訪團所作的表示,雖然無法輕易界定代理總統的權限,但如果出現了能夠任命先例,按照該先例進行或會更好。而東亞大學法學專門研究生院教授(第31屆韓國憲法學會會長)曹在顯則指出,從法律上看,任命憲法法官不能看作是超過了代理總統的範圍。
民主黨亦借此批評指,國民力量執著於任命權的問題,是為了拖延總統的彈劾審判。過往憲法法院在2004年受理前總統盧武鉉彈劾案後,時隔63天駁回了彈劾案,2016年時隔91天接受了朴槿惠彈劾案,宣佈罷免。根據憲法法院的宣判結果和時間,提前大選與否和時間將有所不同。如果被接受,尹錫悅將被罷免,並在60天內進行大選。大選舉行越早,對李在明越有利,但變數是李在明的司法風險,這亦成為執政陣營以拖延時間戰略阻止李在明贏得總統大選。
同時接受5宗案件審判的李在明在2個審判中已進行了一審判決,因為與被判無罪的教唆偽證審判不同,上個月15日違反《公職選舉法》的事件中被判1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如果刑期不變,不僅喪失議員資格,而且被剝奪10年的被選舉權,李在明則沒有參選總統的權利。
國民力量除了主張代理總統無權任命後,還挑戰了憲法法院現時審理彈劾案件的程序。
憲法法院為由9名法官的「9人體制」組成,但目前因有法官任期結束,因此現時為處於有3人空缺的「6人體制」狀態。如果宣判為6人體制,只有全票通過才能通過罷免尹錫悅;如果6名法官中有一人反對,將被駁回。
而總統秘書室法律祕書官出身的國民力量議員朱晋佑在國會法制司法委員會全體會議懸案質疑中,曾向憲法裁判所事務處長金正源提出了「目前由6名法官組成的憲法法院不能審理總統彈劾案」的主張,同時以憲法裁判所法第23條第1項為依據指「憲法法院決定由6名法官審理是有問題的,法院應以7名以上法官出席來審理案件」。同時亦指,此項法律的禁制令只適用於廣播通訊委員長李真淑的彈劾案,並非通用。
不過,金正源則反駁指,由於有判定為違憲的案例,理應適用於所有案件的審判,因此由6名法官審理亦沒有任何問題。然而,國民力量此番主張同樣亦被在野黨質疑為拖延時間的另一手段,明年4月18日有兩名憲法法官的任期追加結束後,將形成4人體制,將無法有效審理案件,因而想拖延尹錫悅的彈劾審判直到李在明的案件有最終判決為止。
憲法法院將於12月27日如常舉行彈劾案的首次辯論準備,正式啓動彈劾審判程序。然而聲稱不會迴避任何法律責任的尹錫悅方面表示,目前還沒有提交憲法法院要求的文件和代理人選任申請,而且也不會在辯論準備日期內出席。他否認的現實是,絕大多數國民希望儘快進行彈劾審判的意願,加快審理「尹錫悅內亂」的速度,還國民一個戒嚴事件的真相,還有解開策劃事態的人的恐怖政治詭計。
參考:
1. 代理總統韓悳洙12月26日對國民談話直播
2. Edaily 권성동 “韓대행, 尹탄핵 인용 전 헌법재판관 임명 불가능”(종합)
3. 韓國經濟 박찬대 "9인 체제로 탄핵심판해야…권성동 주장 터무니없어"
4. MBC [알고보니] 권성동, 권한대행은 재판관 임명 못한다?
5. JTBC [팩트체크] 헌법재판관, 권한대행이 임명할 수 없다? '권성동 주장' 따져 보니
6. SBS 이재명 대선가도 탄력…'사법리스크' 변수
7. MoneyToday 尹 탄핵에 '조기대선' 국면 돌입...내년 5~6월 '장미대선' 가능성
8. 東亞日報 헌재도 된다는 재판관 임명, 與 “안돼”… 6인체제 붕괴 노림수 논란